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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有約.人物素描.分手在蜜月(李朝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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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有約.人物素描.分手在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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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有約.人物素描.分手在蜜月》中國當代作家李朝艷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玫瑰有約.人物素描.分手在蜜月

薇是社區的一名工作人員,長着好看的瓜子臉,只是皮膚略黑,但中等個頭,着裝時尚,看上去仍不失清秀、楚楚動人。

薇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在當地也算是有錢人家,作為獨生女,薇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寵愛,過着小公主一樣的生活

在二十七歲的時候,薇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強。強一米七幾的個頭,小圓臉,小眼晴,一笑眼睛眯成一條縫,體態略胖,通常穿着穿寬鬆的衣服,走起路來有點憨態可掬的模樣。強和薇一樣也是家中的獨生子,只是強的父母離異了,強跟着自己的母親生活。強的母親在一機關單位上班,是一名中層幹部。不過強家的經濟條件要比薇家差多了。

強第一眼就看上了薇,薇也不討厭強,在強的主動追求下,強和薇便進一步的確立了戀愛關係。戀愛了兩年多,看到兩個孩子恩愛有加,兩家父母便商量為強和薇辦理婚事。

在草長鶯飛的五月,薇和強舉行了婚禮。結婚那天,薇和強兩家都邀請了不少的朋友,婚禮也辦得熱熱鬧鬧,薇的父母陪嫁了薇不少的錢物。薇和強沉浸在新婚的幸福當中。

婚禮結束後,兩人選擇旅遊度蜜月。強和薇先去了陝西、秦皇島、青島幾個地方遊玩。兩人邊玩邊走,還拍了許多風景照,開心極了。一眨眼,時間過去半個月了。兩人遊興未盡,薇還想到蘇杭一帶旅行。可強的母親卻不想讓他們去旅行了,因為半個月下來,錢已經花了幾萬元,如果再去幾個地方,又要花上萬元錢。強的母親覺得薇有點花錢太無節制,大手大腳,以後怎麼過日子?

薇從小就愛旅遊,這次趁着婚假,路線也近,正好能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痛痛快快地玩一玩,留下一個美好的記憶。結婚畢竟是一輩子的大事嘛。

強本來和薇的意見是一致的,但母親不同意,強想想回去也好,便動員薇回家算了,可委屈的薇認為強的母親有點不近人情,什麼都管,太強勢。又認為強什麼都聽母親的,不懂得遮護、心疼自己。像一個媽寶男。所以堅決不回去。強夾到母親和媳婦中間,就像煎餅放到了烤箱裡,兩頭受氣。

俗話說,薑還是老的辣,強的母親看到兩「小兔仔」竟這麼不聽話,氣壞了,咄咄逼人地下了最後通牒——如果再不回去的話,就要和強斷絕母子關係。強這麼多年來,對母親的脾氣太了解了,母親一暴怒,什麼事情都會做出來的。在母親的凌厲攻勢下,怕母親「山洪暴發」,強不顧薇的哭哭啼啼,竟獨自坐上火車回去了,狠心地把薇一個人留在了青島。

薇一個人呆在旅店裡,孤單、害怕、氣憤、傷心,真是五味雜陳。欲哭無淚的薇,只好向父母求救。薇的父母聽到這個消息,也是五雷轟頂,他們擔心薇、便急急忙忙的趕到青島把薇接了回來。

薇的父母對強和他母親的行為真是有點氣憤至極,強再怎麼也不能把自己的妻子孤零零地扔到異鄉吧。薇的父母去強家裡評理、討說法。強的母親不但沒有一絲的歉意,還數落薇花錢大手大腳,不會理財,不尊重婆婆。雙方父母大吵一頓,兩家關係徹底破裂。

薇對強的做法,也是傷透了心,一個月了,薇沒有上班,呆呆地躲在自已的屋裡,看窗外的那一株盛開的紫丁香……[1]

作者簡介

李朝艷,營養師,烏蘭察布市作家協會會員,集寧市作家協會會員,河北名人名企文學院院士,賈平凹先生再傳弟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