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10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的意見》(國辦發〔2004〕79號),國家對煤礦安全生產實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工作格局[1]。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工作,並在各產煤省、市、區設立垂直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基本情況
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成立於2000年6月,是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行政機構,負責甘肅省境內各類煤礦的安全監察執法工作,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直屬的正廳級單位。
根據國辦發〔2004〕79號和國辦發〔2008〕101號文件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主要職責是: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煤礦事故[2]的調查處理。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00號)規定,目前全局內設有辦公室、財務處、政策法規處、科技裝備處、安全監察一處、安全監察二處、人事培訓處、機關黨委、紀檢室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處等10個部門,直屬有蘭州、隴東兩個監察分局。蘭州分局設在蘭州市,負責蘭州、白銀、酒泉、張掖、武威5個市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隴東分局設在平涼市,負責平涼、慶陽、隴南3個市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此外,根據中編辦批覆,我局直屬有機關服務中心、統計中心、救援指揮中心和安全技術中心等4個事業單位。
視頻
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境界決定格局,格局決定人生 ,搜狐,2020-07-03
- ↑ 28起煤礦事故,觸目驚心!,搜狐,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