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型增值稅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生產型增值稅是中國科技名詞,屬於科技術語。
漢文字是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1],直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其不單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表述用具,更是五千年悠久文明的記錄者、傳承者。可以說,漢文字是中華民族古老悠久、博大精深文明的「活化石[2]」。
名詞解釋
生產型增值稅是以銷售收入減去所購中間產品價值的餘額為課稅對象,不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扣除外購固定資產價值的一種增值稅類型。
生產型增值稅的轉型
按照「進項稅額」的扣除方式,增值稅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只允許扣除購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稅金,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二是所有外購項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資產在內,所含稅金都允許扣除。通常前者稱為「生產型增值稅」,後者稱為「消費型增值稅」。我國現在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增值稅轉型就是將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稅,同時,取消進口設備免徵增值稅和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徵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最新的增值稅稅率已調整)。經測算,明年實施該項改革將減少當年增值稅收入約1200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約60億元、教育費附加收入約36億元,增加企業所得稅約63億元,增減相抵後將減輕企業稅負共約1233億元。
消費型增值稅與生產型增值稅的區別
生產型增值稅是指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額時,不允許將外購固定資產所含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從全社會角度看,其稅基相當於國民生產總值。消費型增值稅是指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額時,允許將外購固定資產所含進項稅額一次性全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從全社會角度看,其稅基與最終消費一致。因此,生產型增信稅與消費型增估稅的最主要區別在干納
稅人購入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能否計算抵扣。生產型增值稅存在一定的重複課稅因素,不利於企業設備投資和技術改造,影響增值稅的中性作用。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後,將有利於解決增值稅重複課稅問題,客觀上降低企業設備和技術改造的成本,減輕增值稅對企業正常投資機制的非中性影響,給企業營造一個更加規範合理的稅制環境。
參考文獻
- ↑ 最古老的五種文字,搜狐,2019-11-09
- ↑ 象形文字的「活化石」!水書將申報世界記憶遺產名錄,搜狐,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