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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范叔剛韻送陳亮功同年 |
作品名稱:用范叔剛韻送陳亮功同年 創作年代: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孫應時 |
用范叔剛韻送陳亮功同年是南宋官員、詩人孫應時的作品之一。
正文
人物相後先,筦庫故多士。
若人海邦來,清渭照涇水。
風塵不自憚,遠業正在此。
林深蘭葵芳,波動金石止。
三年亦何中,一笑聊復爾。
天風今扶搖,勢作九萬里。
未令游蓬山,亦合佐槐市。
富貴善移人,須公直如矢。
平生十年書,喜見習鑒齒。
少留更舂容,春醪薦魴鯉。[1]
作者簡介
孫應時(1154—1206)紹興餘姚人,字季和,號燭湖居士。孫介子。師事陸九淵。孝宗淳熙二年進士。授黃岩尉,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與定交。丘崇帥蜀,辟入制幕,嘗策言吳曦將叛。徙知常熟,秩滿,郡守以私恨誣其負倉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為代償,守益怒,坐貶秩。寧宗開禧二年起判邵武軍,未赴而卒。[2]
生平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出生,字季和,號燭湖居土。南宋餘姚人。少時從理學家陸九淵學業。
淳熙二年(1175年)中,進士,初為黃岩尉,有惠政。常平使者朱熹重之,與定交。
慶元二年(1196年)四月至慶元五年(1199年)六月任常熟知縣。上任即行修志,創修邑首部縣誌《琴川志》15卷,圖1卷。離任時,郡守挾嫌誣其虧空倉粟三千斛,常熟市民感其德,爭相擔負代償。郡守益憎惡,貶其官秩
開禧二年(1206年)移通判邵武軍,未上任而卒。[3]
主要作品
著有《燭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