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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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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中文名 用韻[1]
拼音 yòng yùn
注音 ㄩㄥˋ ㄧㄨㄣˋ
解釋 押韻[2]
解釋
(1).即押韻。詩詞歌賦中,某些句子的末一字用韻母相同或相近的字,使音調和諧優美。 宋 歐陽修 《六一詩話》:" 退之 筆力無施不可……而予獨愛其工於用韻也。" 明 方孝孺 《答張廷壁》:"他詩用韻,多有與古人異者。"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詞曲·音律》:"出韻則犯詩家之忌,未有以用韻太嚴而反來指謫者也。"
(2).和韻的一種。即以原詩韻腳為韻腳,而不按其次序。 宋 劉攽 《中山詩話》:" 唐 詩賡和,有次韻(先後無易),有依韻(同在一韻),有用韻(用彼韻不必次),吏部和 皇甫 《陸渾山火》是也,今人多不曉。" 清 吳喬 《答萬季野詩問》:"用其韻而次第不同者,謂之用韻。"
步韻、次韻、依韻、用韻
在唱和作品中,經常見到「步韻、次韻、依韻、用原韻」等字眼,同是和作,卻有不同的含義,茲將其概念和差別介紹如下:步韻、次韻是一個意思,指與原作韻字相同,次序也不變。「步」可理解為「步驟、亦步亦趨」,「次」可理解為「次序」。
這是一種比較嚴謹的唱和手法。用韻指與原作韻字相同,但先後次序有變化。如原作用「東、通、紅」,和作用「通、紅、東」。這種手法常用於原韻字意較窄的時候,是一種變通辦法。
《文心雕龍·聲律》有載:「滋味流於字句,氣力窮於和韻。異音相從,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和詩或詞時依照所和詩或詞中的韻作詩或詞,大致有三種方式:
1,依韻,即與被和的詩或詞同在一韻中而不必用其原字。也就是說,同一韻部就可以了。2,次韻,或稱步韻,不但韻部相同,還必須用其原韻的原字,且先後次序都需相同。3,用韻,即用原詩或詞韻的原字,但不必按照原來的次序來和。
什麼叫步韻(也叫「次韻」),依韻,限韻
步韻,又稱為「次韻」,是和詩的一種方式,不僅使用被和詩作的韻,還必須用被和詩作韻腳上的那幾個字,並且韻字的先後次序都要和被和詩作一樣,這就是步韻,是步步跟隨之意。步韻詩因為要步原韻韻腳,所以寫來難度很大。吳喬《答萬季野詩問》說:
「步韻最困人,如相歐(毆)而自縶手足也。蓋心思為韻所束,於命意布局,最難照顧。今人不及古人,大率以此。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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