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下的反腐困局:北宋潭州「珍珠腐敗案」始末
珍珠腐敗案 |
皇權下的反腐困局:北宋潭州「珍珠腐敗案」始末北宋的潭州即今湖南長沙。宋仁宗至和年間,潭州發生了一起地方官員非法沒收商人珍珠,並擅自賤賣的腐敗案。由於涉案官員背景錯綜複雜,最後甚至驚動了皇帝。[1]
至和元年(1054年)初,廣州商人戢舜中攜帶珍珠五斤,前往北方地區販賣。途徑潭州時,不幸暴病身亡。其攜帶的珍珠被當地官府發現後,官員以沒有稅票為由,將珍珠予以沒收。隨後,時任潭州知州任顓、湖南轉運判官李章等官員,擅自將價值三千餘貫的珍珠,作價四百餘貫賤賣,並由他們自己買下。
不久,商人戢舜中的兒子戢子喬來潭州尋父。得知父親已病逝,所帶珍珠被當地官員賤賣,戢子喬十分氣憤,於是將此事上告朝廷。朝廷命湖南提刑司派人調查此案。可負責辦理此案的官員經過一番調查後,深感棘手。因為涉案官員中有些人背景深厚,如湖南轉運判官李章,是當朝宰相陳執中的女婿,另一名涉案官員藍惟永,則是朝廷內都知之子。所以,湖南提刑司的辦案官員希望將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這事後來被監察御史趙抃知道了。趙抃是與人稱「包青天」的包拯齊名的正直官員,人稱「鐵面御史」。據說戲曲中「包青天」形象的原型,一半是「黑臉」包拯,另一半是「鐵面」趙抃。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趙抃寫了一個《奏狀乞勘鞠潭州官員分買客人珠子》的奏摺,要求皇帝委派專人督辦此案,以維護法紀。
目錄
鐵面無私
因查處漏稅和沒收贓物均屬於財政方面的事務,宋仁宗於是讓掌管度支、戶部、鹽鐵的三司使(即財政部長)王拱辰督辦此案。沒想到王拱辰不僅不徹查此案,反而將從涉案官員手中收繳的珍珠,交給內供奉廖浩然,送入宮中留用。由於作為關鍵證物的珍珠缺失,無法核定珍珠的價值,也就無法給涉案官員定罪。這樣一來,案子只能不了了之。顯然,王拱辰是想包庇涉案人員,從而討好宰相和內都知。
因此,至和二年(1055年) 五月十二日, 趙抃又寫了一個《奏狀乞取問王拱辰進納贓珠》的奏摺,彈劾三司使王拱辰罔顧事實,徇私枉法。其實,此案案情並不複雜,關鍵是涉案官員朝中有人,導致遲遲不能結案。在趙抃的一再堅持下,宋仁宗不得不讓審刑院再審此案。最後,涉案官員和包庇犯王拱辰,全部受到了降職處理。
潭州「珍珠腐敗案」,後來經常被當作反腐成功案例而大受好評。由於監察御史趙抃在該案中發揮了關鍵作用,許多人認為北宋的監察體制卓有成效,其實上並非如此。表面上,涉案官員和包庇犯都受到了處理,但實際上處罰都很輕,而且後來大都又得到了升遷。如原潭州知州任顓,降職後第二年就復為龍圖閣直學士,晚年以太子賓客致仕。包庇犯王拱辰被降職之後,宋仁宗對他仍然寵信有加。趙抃彈劾王拱辰不到一個月,宋仁宗就想另外給他安排重要職位,引起了御史們的強烈不滿。
由此可見,監察御史作為古代行政體制的監督者,作用是有限的。即便是「鐵面御史」趙抃,也必須遵循皇帝的意志。皇權下的反腐,始終是一個困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