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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門類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包括心理學術語、研究視角、知識來源、知識性質、職能分類、常規分類等。 [1]
心理學術語分類:知識類型在心理學中被分為三類: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陳述性知識是關於「是什麼」的知識,包括事物名稱、符號、簡單的命題和有意義的命題組合。程序性知識是關於「怎麼辦」的知識,涉及客觀事物的操作步驟。策略性知識則是關於「如何學習」的知識,處理學習者自身的認知活動。
研究視角和知識來源分類:從不同的研究視角和知識來源角度,知識可以分為亞里士多德的純粹理性、實踐理性和技藝;羅素的直接經驗、間接經驗和內省經驗;賴爾和波蘭尼的知道是何、知道如何以及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四種類型知識:知道是什麼、知道為什麼、知道怎麼做和知道是誰的知識。
職能分類:知識的職能分類包括語言文字智能、邏輯數學智能、空間智能、音樂智能、身體運動智能、人際關係智能和自我認識智能。
常規分類:知識的常規分類涵蓋自然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和人文科學知識。
橫斷性知識和技術性知識:橫斷性知識如分子生物學、數理邏輯,技術性知識如光纖通訊理論和超導理論。
知識的性質分類:根據知識的性質,可以分為感性知識與理性知識,以及陳述性知識與程序性知識。感性知識反映事物的外表特徵和外部聯繫,理性知識反映事物的本質特徵與內在規律。陳述性知識描述事物及其關係,程序性知識解決「做什麼」和「怎麼做」的問題。
其他分類:美國教育心理學家戴維·梅瑞爾將知識分為事實性知識、概念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和元認知知識。日本管理大師野中郁次郎根據知識的歸屬所有,將知識分為個人知識、團隊知識和組織知識。國家知識管理標準根據知識的邊界範圍,區分內部知識和外部知識。
這些分類展示了知識的多樣性和複雜性,反映了人們對知識的不同理解和應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