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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是學生本科畢業之後繼續進行深造和學習的一種教育形式,又可分為碩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碩士生入學考試(含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推薦免試和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自行組織的單獨入學考試),被錄取後,並在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碩士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研究生學歷教育[1]分為普通研究生、在職研究生。研究生學歷教育的招生工作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

發展歷史

1949年新中國建立以前的舊中國,研究生教育非常落後,發展非常緩慢。1935年,當時的「國民政府」頒布了《學位授予法》,規定學位分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碩士生、博士生需在大學或研究所學習,研究兩年以上,經考核合格,並經教育部覆核通過,才能獲得碩、博士學位。由於當時的中國處於戰爭狀況(內戰和抗日戰爭)各高校受到嚴重干擾和破壞,無法實施博士生培養工作,只招收了少量的碩士研究生。從1935年至1949年,舊中國共舉行9屆學位考試,授予碩士學位232人。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研究生教育也在不斷發展,但經歷了坎珂曲折的過程。當國家政治經濟發展順利時,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發展比較順利,當國家政治經濟發展遇到挫折時,高等教育便受到干擾和破壞,發展不夠順利。

啟動期

新中國成立後,百廢待興,全國掀起了經濟建設的高潮,國家非常重視各類人才的培養。1951年頒布《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規定「大學和專門學院設立研究生部,修業年限為三年以上,招收大學和專門學院畢業生和同等學歷者,與中國科學院及其他研究機構配合,培養高等學校的師資和科學研究人才」。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關於開展研究生教育的國家文件,目的是為大學培養教師,為科研機構培養高級科研人才。1953年,國家高等教育部發布了《高等學校培養研究生暫行辦法(草案)》,採取蘇聯的「導師制」。這兩個重要文件的頒布,有力地推動了新中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

由於1953年頒布了關於培養研究生的重要文件,招生數增加很快。1956年,國家提出「向科學進軍」的口號,要大力培養科技人才,研究生招生數比前兩年有較大增加,1956年全國研究生數是1949年的9.2倍,1956年在校生數是1949年的7.7倍,達到4 841人。正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推動了研究生教育的發展,而研究生教育的發展也適應並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

挫折期

在當時「左」傾思想路線影響下,全國在政治上開展了以反右派運動為中心的階級鬥爭,在經濟上開展「大躍進」運動,加上中蘇關係破裂,蘇聯專家撤走,以及20世紀60年代初國內又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給經濟和人民生活帶來極大困難,教育事業包括研究生教育受到嚴重破壞。雖然1957年高等教育部制定了《關於今年招收4年制研究生的幾點意見》,但由於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因素未能真正實施(見表2)。

從表2可見,1957年和1958年,全國招收研究生僅334人和275人,遠遠低於1956年的招生數。當權者錯誤的指導思想,社會的波動等因素干擾了教育的發展,導致研究生教育滑坡。

探索期

這一階段,已結束了「反右派」鬥爭和經濟上的盲目發展。國內政治形勢和經濟形勢有所好轉。所以1959年以後,研究生教育有了一定的發展,每年招生數都在一、兩千人以上。但由於受自然災害影響,其中1963年招生數減至781人,1964年後,又恢復到一千多人(見表3)。

在這期間即1961年,中央政府頒發了關於高等教育發展的「60條」,對研究生培養做了具體規定。1963年,教育部召開了高等學校研究生工作會議,討論並通過了《高等學校培養研究生工作暫行條例(草案)》、《高等學校制定研究生培養方案的幾項原則規定(草案)》以及5個配套文件,對研究生培養目標、培養方案、專業設置、外語學習和考試、經費、編制、助學金以及學籍管理等做出明確規定。《暫行條例(草案)》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研究生教育的辦學經驗,反思了蘇聯模式存在的問題,如,基礎知識不夠深厚、缺乏科研能力的訓練等弊端;強調「建立和健全研究生培養制度,是我國自力更生地培養較高水平的高等學校師資和科學研究人員的一項招生措施」。這一時期為探索中國式的研究生教育取得了以下幾條共識:採取導師個別指導與教研室集體指導相結合的方法,糾正了只跟隨蘇聯專家學習一、二門課程的做法;重視課程的系統學習和科學研究的結合,同時還要求研究生參加一定的政治學習和規定的生產勞動;在組織管理上,實行統一領導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具體培養工作由學校、教研室和導師分別負責;研究生招生計劃、專業目錄、培養原則、畢業分配等均由國家統一規定。這四條經驗對推動研究生教育發揮了積極作用。

破壞期

1966年~1976年,中國爆發了「文化大革命」,全國性的「內亂」,嚴重破壞了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正常秩序,教育事業也深受其害。1966年6月,高等教育部發出通知,宣布1966年、1967年的研究生招生「暫停」。從1966年7月到1976年底,國家高教部、教育部已被解散,處於癱瘓狀況,大多數研究生導師被戴上「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的帽子而遭到批判,研究生學位制度被視為「滋生修正主義的溫床」受到抨擊,研究生招生被中斷12年之久。數百萬知識青年被趕到農村、工廠去勞動,「文化大革命」嚴重破壞了全國的教育事業,導致人才培養的斷裂。有些學者把這階段教育遭到的破壞及笫二階段教育遭到的挫折,歸咎於教育緊跟政治、緊跟形勢,是教育「適應論」、教育「功利主義」的結果。這種觀點是十分片面和武斷的。教育是社會政治、經濟的產物,與社會政治經濟緊密聯繫在一起。在錯誤路線主導下,在混亂的政治、經濟形勢下,教育不可能成為一方淨土,教育不可能脫離社會、獨立於社會之外,我們不能把棍子打在教育和教育機構的身上。

恢復期

十年「文化大革命」動亂結束後,經過撥亂反正,抵制和摒棄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左」的思想路線,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我國轉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市場經濟和改革開放的方略,極大地調動了全國人民參加經濟建設的熱情和積極性。隨着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教育事業也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復。1977年,國務院批准教育部《關於做好1977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明確提出了研究生培養目標是:「應具有系統而堅實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科學實驗技能,能夠獨立進行科學研究工作」。1978年1月,教育部發布《關於高等學校197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見》,決定將1977年、1978年兩年研究生招生計劃合併,1978年正式恢復招收研究生。當年全國招考研究生報名人數達6.3萬人,招收10 708人;到1980年,全國在學研究生已達2.1萬多人(見表4)。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頒布,規定我國實行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制度,研究生教育有了法律依據和保障。1981年後,國務院及學位委員會又制定了《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關於審定學位授予單位的原則和辦法》等一系列關於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規章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學位授予的負責單位,學位中新的原則程序,學位的課程、學分要求,論文的答辯流程、規範等。研究生教育迅速恢復發展,走向正規化,法制化的軌道,採取多層次、多規格、多渠道培養研究生。除招收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外,1984年開始舉辦研究生班,培養高等學校師資。在國家計劃外,允許接受部門和地方委託培養研究生,促進了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如表4所示,198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數突破了2萬人,1985年高達4萬餘人,在校研究生數達到6.7萬人。在恢復階段,我國研究生教育有了較大發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一度發展過快,研究生培養規格比較單一,重理論,輕實踐,忽視招收有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忽視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

這一階段由於全國政治的穩定,經濟的復甦,教育為適應社會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研究生教育也有了較大發展。

發展期

1986年,國家教委發布《關於改進和加強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提出「穩步發展,保證質量」的方針,明確在控制數量的同時,重點要調整好結構,培養模式應多樣化。從此,我國研究生教育開始突破傳統的重基礎、重理論的單一模式,進入多元化發展階段。20世紀90年代後,在鄧小平南巡講話精神「發展是硬道理」的鼓舞下,極大地激發了生產力的大發展,經濟社會的大發展,各行各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越來越迫切。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擴大研究生培養數量」。「完善研究生培養和學位制度」。「大力培養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應用型人才」,研究生教育在穩步發展,但發展速度較慢,跟不上1992年以後經濟迅猛發展的步伐。1996年,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了《關於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將碩士生分為國家計劃培養碩士生、國家計劃定向培養碩士生、委託培養碩士生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四類。招生選拔辦法則分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推薦免試三種。該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中央省市及招生單位在研究生管理工作上的權責,對招生計劃擬定、考生報名、考試錄取、作弊處罰等具體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補充完善。它標誌着我國碩士研究生管理體制走向成熟,這一階段研究生教育穩定發展,適應了當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見表5)。

大發展階段

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發表後,中國經濟以10.6%以上的年增長率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因此迫切要求教育大發展,以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要求。但直到1998年,中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僅為8.6%,於是在1999年6月全國第三次教育工作會議上,中央領導人決定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同年,國家科教領導小組決定,高等學校包括本專科和研究生層次在內要大幅度擴招。1999年全國研究生招生數為9.2萬人,比1998年增長30%。2009年招生數為51.09萬人,2011年招生數為56.02萬人。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15.3%,進入大眾化教育階段,在校大學生總數從1998年的643萬人發展到2009年的2 979萬人, 2011年的3 167萬人。在校研究生數,從1998年的約20萬人發展到2009年的140.49萬人,2011年的164.58萬人(其中高校在學博士生27.13萬人,在學碩士生137.46萬人,全國培養研究生單位755個,其中高校481個,科研機構274個)。截止2011年,我國共培養出40萬名博士和240萬名碩士[2]。我國自主培養的研究生已成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骨幹力量,成為各行各業的領軍人物,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力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