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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規範 |
社會規範(Social Norm),是指特定情境下某一群體成員都廣泛認可的行為標準。社會規範是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共同研究的對象,可分為描述性規範與指令性規範,形成過程主要包括社會規範的習得、傳播與轉變。偏離社會規範的行為被稱為偏差行為或越軌行為。社會規範體系影響着個體的社會行為,維護着社會秩序,將社會活動納入了一定的軌道,對個體與社會的存在與發展都有着重要意義。同時,社會規範可能產生負面作用,比如在性關係、計劃生育和使用現代避孕措施方面的社會性別規範,就持續存在不平等現象。全面性教育可以幫助年輕人反思社會規範、文化價值觀和傳統觀念,以便更好地理解、處理他們與同齡人、父母、其他成年人及其社區的關係。在2020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指出應健全學生行為規範,並首次提出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
簡介
規範的英文「norm」一詞來源於拉丁文「norma」,本義指木匠手中的「規尺」,後哲學家和行為科學家用它來研究人的社會行為,用它作為人的行為標準,故它便作為一個特定的概念——社會規範(Social Norm)固定下來,是哲學、倫理學、文化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共同研究的對象。各學科觀點中較有代表性的有:哲學家的觀點認為,規範即範式,指共同體成員共有的一整套規定,它決定着共同體成員的共有信念和價值標準,即他們的世界觀、自然觀及價值觀。社會學家的觀點認為,社會規範是歷史形成或規定的行為與活動的標準。社會規範具有一系列的功能。它對人們的社會行為起着調節、選擇、系統、評價、穩定與過濾作用,並限定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行為科學家的觀點認為,社會規範指社會諸成員共有的行為規則和標準。規範可以內化成個人意識,即使沒有外部的獎勵也會遵從。規範是價值或理想的體現,它比後者外顯、具體,它是針對實際行為而言的。如誠實是一種普遍的價值,而在特定情境下確定誠實行為的各項標準就是規範。
評價
描述性規範的形成是個體在社會網絡中學習社會範疇典型範例的過程。當個體長期處於某個社群時,會對該群體的信息編碼,編碼後的信息被儲存在記憶系統中,形成對社群信息的表徵,即描述性規範。此後,在一定誘發線索條件下,這些描述性規範就會被激活和提取。描述性規範的習得過程有兩種備擇解釋,即經驗路徑(Experiential Route)和概念路徑(Conceptual Route),前者指觀察社交網絡中熟人的實際行為推測人們的典型行為習得規範;後者指根據社交網絡中熟人口中描述的他人典型行為推測人們的典型行為習得規範在某些情況下描述性規範可以轉變為指令性規範。這可以視為指令性規範的形成。有研究者從系統公正理論(System Justification Theory)的角度論述了描述性規範向指令性規範轉化的心理機制。系統公正理論認為,現狀相對於其它替代狀況更加合情合理,因此「是什麼」就會轉變為「應該是什麼」(from is to ought),這也就解釋了刻板印象期待對於行為的塑造作用,例如性別方面的刻板印象期待就對個體的性別角色適應性行為進行了規定。從系統公正理論出發,描述性規範就是對現狀的描述,而人們傾向於將現狀合理化,因此描述性規範會向指令性規範轉化,也有學者把這個過程稱之為描述性規範的道德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