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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同在,外文名:Presence of God,The,基督教聖經術語。

《聖經[1]》是猶太教與基督教[2]的共同經典,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

簡介

引言

由於神是個靈,是看不見的,所以祂用以彰顯其同在的途徑常顯不足。從這角度來說,聖經中的神是隱藏的神,但這隱藏的神卻常彰顯自己。祂常出現在大自然之中,尤其在大災難的力量之中──如、閃電和地震(王上十九11-13)。祂也以人的形象出現(創十八,三十二22-32)。因此,這位看不見的神揀選了一些途徑去啟示自己,而這些途徑與其超越性和親近性協調。

舊約

耶和華的使者

耶和華的使者是神的密使和以色列人特別的幫助者,不過聖經並沒有說每一次出現的,是同一位使者(出十四19,二十三20,三十三2)。夏甲在使者消失了之後,認定她所看見的是神自己(創十六13);而在雅各的經歷中,使者說自己就是神(創三十一11、13);而在創世記二十一章18節、二十二章12節及民數記二十二章35節,使者自稱「我」為神,指出神與使者同在。在出埃及記十二章23節和創世記四十八章15、16節,神和使者之間的稱謂也交替出現。在這裡,神暫時現身於類似人形的使者中,向子民保證祂與他們同在,但卻與祂超越的威嚴和遍在的能力諧協。我們要留意天使的角色常是仁慈的,而他的功能只是靠著神自由的決定。

神的榮耀

榮耀是神自己有權擁有的,是其本性的一種表現,是祂同在的一種「具體」形式。諸天是神存在一種可見的樣式(詩八,十九1-6,一三六5),因為諸天是祂的榮耀。在西乃山有像吞滅之火出現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榮耀(出二十九43),充滿了會幕(出四十34-38)。神以這火,把會幕潔淨,用作祂臨在的地方。在以賽亞書第六章,榮光似乎是神臨在的一種正常的表達方法。在以西結書,神的榮耀就等於神自己(賽九3、4)。在整本舊約里,神的榮耀就是那超越的神,使自己的臨在和親近性在祂子民中成為可見的。

神的面

舊約中,希伯來字「面」就是「臨在」的意思;而「面」若連著一個前置詞,意思是「在……面前」。在創世記三十二章30節,雅各「面對面」看見了神。從一個人的面上可以看見他的個性和特質,在某種意義上,人的面就是那人。因此,「他面前的使者」(賽六十三9),意思可能是:那使者是祂的面,因為先知可能欲指出那使者是誰。神的面,是神恩典的啟示。所以,神掩面時,就是祂不給恩典的時候。而當祂用臉光照人時(詩三十一16),人便得著祝福與勝利(詩四十四3)。那麽,神的面就是神的同在(出三十三14);這神拯救了以色列人(申四37;賽六十三9)。在聖所向神祈禱就是尋求神的面(詩二十四6),尋求祂親自臨在。其實以上所說,已道出以色列人的聖殿敬拜和私下禱告(詩六十三1-3,一○○2)。神的賜福在於神以祂的臉光照人(民六25;詩八十3、7、19)。

神的名

在閃族人中,一個普遍的觀念是人的名字就等於那人本身。因此,神的名也是可與神自己互換的用詞,是祂啟示的行動中一個象徵。神的名是祂作工的媒介(詩四十四5,八十九24;賽三十27);是指神的能力在宇宙中散發幫助和力量。神可憑自己的名來工作。帶著耶和華的權柄和能力的使者能作工,因為神的名在他裡面(出二十三20、21)。作為帶著神名字的使者,他使神隱藏著的同在成為真實。聖殿是神之名的居所(王上十一36),不單因為那裡有人呼求神的名,也因為神自己居於其中。

神的靈

在聖靈里,超越的神與人親近。透過神的靈,神與其子民同在成為真實(賽六十三11-14;亞七12),而藉著這靈,神的恩典與能力也在子民中產生作用(代下十五1,二十14,二十四20;亞四6,六1-8)。神的靈表示神自己與神的能力臨在子民中間,神自己則按著其本質來工作。沒有聖靈的幫助,罪人不能站在神面前;聖靈被收回,也即神的同在被收回(詩五十一11)。沒有神的靈,神與人之間沒有可能靈交。

神同在的地方

神的同在既然這樣被重視,那麽神的同在是局限於某地方的信念,也當然被重視了。神的同在使以色列人成為神的子民。若沒有神的同在,他們也就不再是神的子民;會幕是與神會面的地方(出二十七21),神在那裡與子民見面(出四十34-38;參三十三7-23)。的約櫃是神在二基路伯上坐著為王的地方(撒上四4)。約櫃保證神的同在(民十35;撒上四3)。列王紀上八章27節則提供了神是遍在和超越的平衡看法,住在聖所中的是神的位格(王上八28、29)。在以西結的異象中,神的榮耀在被擄時期結束後返回聖殿,耶路撒冷的名字就是指「耶和華的所在」(結四十八35);但以理在遙遠的巴比倫也朝著耶路撒冷禱告(但六10)。

新約

新約啟示了神同在的一個新形式。神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與祂的子民同在。祂把神的名字向人啟示(約一14-18,十七6、26)。祂透過一生的工作和祂的話作了這啟示。耶穌的名字(「耶和華是拯救」)本身啟示了神的名字,而在耶穌的位格里,神名字的功能得著完全。基督是新的聖殿(約二21,一14;西二9)。祂是神實際同在的所在地(即會幕);但那只是神揭露其同在的第一步。基督釘十字架時,是一個神聖榮耀的時刻(約十二23-33)。信心能使我們在被釘的基督身上看見神的同在,並在祂臉上看見神的榮光(林後四4、6)。

現今的教會構成了新約中的聖殿。基督教本質上是神同在和與神相交的宗教。基督的身體,即「靈宮」,是用「活石」造成的(彼前二5;參弗二22),是神的同在與榮耀的寶庫;並且比舊的聖殿大得多,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至聖所的幔子即裂開(太二十七50、51)。

至於現在,即使是個別的基督徒也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六19;林後六16)。神特別住在基督徒的心中;神在那裡作王,因為那是祂的國度;神在那裡受敬拜,因為祂的榮耀和同在已把基督徒的心潔淨作聖殿。歌羅西書一章19節、二章9節和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扼要地述說了這整個有關神內住與同在主題。

——J.G.S.S. Thomson

參:「神的本體和屬性」。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