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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號 |
等號是數學名詞。表示兩數、兩式或一數與一式相等的符號,用「=」表示。借指兩件事物相同,稱為「畫等號」。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等號
外文名; equal sign
基本意義
相等(equal)是數學中最重要的關係之一。等號表示相等的含義。等號(Sign of Equality)之出現與方程有關,數學於萌芽時期已有了方程的記載,因此亦有了表示相等關係的方法。
「=」表示兩邊的地位等都是一樣的,例如 ,在這裡邊y 就是f(x) ,f(x)就是y .兩邊的地位是一樣的。
最初形態
「方程」的概念早於中國古代已出現,但它是 以「列表」(算籌布列)的方法解之,並不需等號,而書寫時則以漢字「等」或「等於」表示。阿默斯紙草書 中以「」表示相等;丟番圖則以「」或間中以「」為等號;巴赫沙里殘簡中以相當於pha 的字母為等號;到了十五世紀,阿拉伯人蓋拉薩迪以「」表示相等;雷格蒙塔努斯則以水平 之破折號「──」為等號,如 表示x2+3x=30;帕喬利亦以破折號為等號,但 較長且記於數字之下,如表示
x2-y2=36。
首次使用
雷科德於1557年出版的《礪智石》一書中 ,首次採用現今通用之等號「=」,因此這符號亦稱為雷科德符號(Recorde's sign)。不過,這符號之 推廣很緩慢,其後的著名人物如開普勒、伽里略與費馬等人常以文字或縮寫語如aequals, aeqantar, ae, esgale 等表示相等;1637年,笛卡兒還以「=」 表示現代「±」號之意,而以「」為等號。直至十七世紀末期,以「=」為等號才被人們所接受 ,並漸得通用。
歷史
「方程」的概念早於中國古代已出現,但它是以「列表」(算籌布列)的方法解之,並不需等號,而書寫時則以漢字「等」或「等於」表示。阿默斯紙草書 中以「」表示相等;丟番圖則以「」為等號;巴赫沙里殘簡中以相當於pha 的字母為等號;到了十五世紀,阿拉伯人蓋拉薩迪以「」表示相等;雷格蒙塔努斯則以水平之破折號「──」為等號,如 表示x2+3x=30為x2+3x------30,長且記於數字之下,x2-y2=36。
「=」是1557年英國劍橋大學的列科爾德引入的,後來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茲倡議把「=」作為等號。雷科德於1557年出版的《礪智石》一書中 ,首次採用現今通用之等號「=」,因此這符號亦稱為雷科德符號(Recorde's sign)。不過,這符號之推廣很緩慢,其後的著名人物如開普勒、加里略與費馬等人常以文字或縮寫語如aequals, aeqantar, ae, esgale 等表示相等;1637年,笛卡兒還以「=」 表示現代「±」號之意,而以「=」為等號。直至十七世紀末期,以「=」為等號才被人們所接受 ."="的來歷是因一位數學家感到「沒有其它東西比『兩條平行且相等的線』更相等的了」所以向一家雜誌介紹。雜誌發表後,「=」便流行起來。
等號在生活以及數學中無處不用,可謂是普遍使用了[1]
參考文獻
- ↑ 大於等於號怎樣打出來 , 360問答 , 201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