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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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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聯盟、雙贏策略、合作夥伴:是由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或團體,基於共同的目標而形成,包括正式法律上與私底下非正式的合作關係;這樣的關係比單純是賣主與客戶的關係更深,又不像商業併購這樣的絕對。各取所需、截長補短、各有優勢長處、相互合作。[1]
介紹
公司之間形成策略聯盟的原因大略有以下幾點:
- 市場開發
- 例如多家航空公司參與星空聯盟的合作的部分原因即是為了結合各家公司的資源,並分攤開發新型噴射引擎的鉅額成本。
- 圍堵或吸收競爭者
- 例如雅虎與微軟開放各自所屬的即時通軟體(MSN Messenger 與雅虎通)互通,即是為了防堵Google的強勢進逼,並對美國線上(提供AOL Messenger即時傳訊軟體)造成極大的競爭壓力。
策略聯盟:包含各種形式和各種規模,從契約協議到股份購買、相互持股等方式。
各種策略聯盟
依規模區分:
- 兩家公司參與
- 兩家以上公司參與
- 非正式合作
- 聯盟
依合作領域區分:
- 功能性策略聯盟(functional alliances)
- 全面性策略聯盟(comprehensive alliances)
依形式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