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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探春判詞「才自精明志自高」解讀
紅樓夢中探春的判詞是什麼 怎麼解讀
判詞「才自精明志自高」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
清明涕泣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
詩詞鑑賞
這一首說的是探春。
判詞前"畫着兩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涕泣之狀。」這副畫象徵着探春像斷線的風箏一樣離別故土,船和海是暗示她遠嫁的情景
探春是賈政的小老婆趙姨娘生的。在賈家四姊妹中她排行老三,是最聰明、最有才幹的一個。說她志向高,是她想有一番作為。「敏探春興利除宿弊」一回,寫她代鳳姐管理一段大觀園,把那麼紛繁的事務,一宗一件管理得井井有條,表現出不一般的才幹,其精明幾乎不在鳳姐之下。
她在封建觀念影響下,以自己是「庶出」為恥;加上趙姨娘為人卑瑣,她就乾脆不認她作娘。她同姐姐迎春懦弱的性格截然相反,人稱「玫瑰花」,又鮮艷又有刺。在「抄檢大觀園」一回,她居然敢打那個大太太的陪房王善保家的一個大嘴巴!多麼令人痛快!鳳姐隨意作踐趙姨娘,可是對其生的這個出眾的女兒卻絲毫不敢小看,還要「畏她五分」,獨表敬重。這樣一個才貌雙全的嬌小姐,隨着家族末落,命運也一樣令人悲哀,年輕輕的就遠嫁異鄉,路遠山遙,斷絕了與家人的聯繫。判詞前的畫裡畫着兩人放風箏,可能還有一個女孩兒同她一起嫁走,因曹雪芹沒寫完全書,不知是誰了。
《分骨肉》曲
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鑑賞
賈探春雖然是庶出,但是他在十二金釵正冊里排在了他的姐姐迎春、妹妹惜春、精明強幹的鳳姐姐和史湘雲的前面。賈家四姊妹的名字「元」「迎」「探」「惜」是可以讀作「原應嘆息」的。作者對他們的命運一概感到悲慘可嘆;不過單單把其中的三姑娘探春寫成一個才能出眾、不同凡響的人物。她的報復與才能哪有發揮的機會?論詩才,她不及黛玉和寶釵,但首先發起詩社的卻是探春。從有了詩社之後,林、薛、寶玉、湘雲、李紈等才會常集會,展開了青年人不以長輩為中心而自己活動的局面。這不過是探春具有組織才能的一點側面表現而已。
至於探春他有個綽號叫做「玫瑰花」從此其中不難看出在嬌艷的外表底下有着一顆不想受人擺布,時時刻刻保護自己的心。在四春中才能最為特例獨出,理家,起詩社是他帶頭,抄檢大觀園時表現最勇敢,最特殊的是他煩寶玉到廟市上去買的小玩意,都是民間工藝,趣味盎然的小品傑作。可見他的審美水平特高,他批評那種富貴而俗氣的「沒處擱的」瓷器銅器(大抵宮廷風格)。都預示了他是一個精明能幹,有心機,能決斷,連鳳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幾分、讓她幾分的三姑娘。
探春最後是遠嫁,不是嫁給了一般的男人,去過一種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獨特的作為。在這我就把前面提到過的。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兄弟趙國基死後的喪葬賞銀一事來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這樣的話:「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做一個解釋。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伏筆,她在八十回後,果真就像男人那樣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難返的流放式的遠嫁。但是,這個美麗、睿智而有管理才幹的女性,會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以釋放自己的才能來抗衡內心的痛苦。
探春最後的結局遠嫁海外,不知所蹤。探春這樣的生存方式,也非作者之理想。賈探春最後遠嫁到海外了嗎?是利用前八十回中的伏線、暗示等,來推測八十回後人物的結局。因為按照學術界通常的看法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稿,而是高鶚所續作。既然是續作,就是「假」的。「探佚學」,就是要探出曹雪芹的原意。梁歸智先生在探佚學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他認為,探春的結局並非是嫁給了「鎮海總制之子」,而是嫁到了「中國以外的一個海島小國作王妃」。這種看法是不是有道理呢?第五回,探春的判詞附有一幅畫,是兩個人放風箏,有一片大海,一支大船,船中有一個女子掩面涕泣。判詞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這幅畫很明白是暗示探春要飄洋過海,像風箏斷線一樣遊蕩飄泊,遠離故國。如果像程、高續書那樣,僅僅是嫁到海疆,那是與判詞不合的。《紅樓夢》曲的《分骨肉》,也是詠探春的:「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離家三千里之遙,而且還是水路,只能是海外。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眾姐妹在怡紅院中行酒令抽籤。酒簽上的詩句,皆暗喻各人命運。探春的簽上有一枝杏花,底下寫着「瑤池仙品」四字,有一句詩,道是「日邊紅杏倚雲栽。」注云:得此簽者必得貴婿。眾人笑道:「……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探春既是「王妃」,又要乘船遠去,遠離「骨肉家園」,除了去海外,是沒有其它出路的。
她是斷線風箏,有去無回。脂硯齋在她的燈迷詩後有條批語說:「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可見,第一,她的遠嫁,不是在賈家遭遇滅頂之災,徹底敗落之後,應該是在榮國府為甄家藏匿罪產的事情剛剛爆發,第一波打擊初來的時候;第二,她遠嫁沒多久,皇帝就把寧榮二府參與「月派」謀反跟當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賬一齊算,那時候應該是幾乎沒有什麼再可以迴旋的餘地了,但是,對她的處世應變能力的激賞,竟使批書人認為在那樣一種近乎絕境的情況下,如果她還沒遠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諸子孫不至離散;第三,這條批語的口氣,讓我們感覺到,「此人」,也就是探春這個角色,在真實生活里是確實存在的,而書里的故事,也是大體都存在的,否則,對一部完全虛構,人物全憑想像捏合的故事書,犯不上去做這樣的設想,去哀哉傷哉地悲嘆。探春這個傑出的女性,在那個封建官僚的社會裡,最後只是一個政治的犧牲品,但他的犧牲終究沒有挽回賈家的敗落,實在真是令人嘆息呀。[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