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驕狂篇:芳官之誤
在寶玉的丫頭中,芳官可以說是非常受寵的一個:變着花樣地給她打扮,為她想出不少稀奇古怪的名字(比如「耶律雄奴」),等等。
因為受寵,加之和五兒交好,於是柳家的托她給寶玉說,讓五兒也進怡紅院。為了巴結芳官,經常給她開小灶。得意之下,芳官未免有些忘形,惹人不滿。這成為她後來被逐的原因之一。
芳官和乾娘之事,也幾乎鬧得盡人皆知,後來也成為「罪證」之一。雖然是「不平則鳴」,但在人們眼中,她作為一個地位低賤的戲子,還是顯得太「狂」了些。
紅樓夢中芳官人物形象分析
在王夫人眼裡:「唱戲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芳官不「安分守己」,反而「成精鼓搗起來,調唆着寶玉無所不為」,還「連伙聚黨遭害這園子」。
「原來王夫人自那日着惱之後,王善保家的去趁勢告倒了晴雯。本處有人和園中不睦的,也就隨機趁便下了些話。王夫人皆記在心中。因節間有事,故忍了兩日,今日特來親自閱人。一則為晴雯猶可,二則因竟有人指寶玉為由,說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裡的丫頭們不長進教習壞了。因這事更比晴雯一人較甚,【庚辰雙行夾批:暗伏一段。更覺煙迷霧罩之中更有無限溪山矣。】乃從襲人起以至於極小作粗活的小丫頭們,個個親自看了一遍。」
書中提到「本處」之人,告的是「和園中不睦的」的人。芳官雖然伶俐,卻有些恃寵而驕,個性過於張揚,未免「倚強壓倒了人」,可能會被一些人看不慣。在我看來,「園中」最惹人厭的,大約就是這位芳官了。因此,被人告黑狀、打小報告,是有可能的。
芳官的「耶律雄奴」之稱、五兒和乾娘之事,大約也算不上是什麼秘密,多半是「本處」的人說的。當然,「本處」的人所打的小報告,其中包含了無限的口舌紛爭。所涉及到的,恐怕還不止於芳官一人。
在我看來,芳官和晴雯的共同之處,在於都得罪了不少人。但是,晴雯因為心地光明,和寶玉之間也是清清白白,實在找不到什麼把柄,所以也只能是「毀謗」了;而芳官呢,則被人指出了很多事情,可謂「有理有據」。
在我看來,品性高潔、疾惡如仇(不過也未免過於激烈了些,表現為爆炭脾氣)是晴雯最本質的東西;其美麗風流,也不過是她的「包裝」罷了,她也從未想過利用它來為自己謀取什麼。只是想着大家聚在一起,守在一處(這倒和寶玉的想法有些類似)。然而,「過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紅塵俗世中容不得她。而王善保家的,也恰恰是利用了這一點(美麗風流),來讓王夫人疑她是「狐狸精」。正如寶玉所說,「想是他過於生得好了,反被這好所誤」。
若論相貌態度,芳官大約略可比之晴雯。不過,她很懂得利用這一點。比如,為和自己要好的五兒辦事。因此,從骨子裡看,芳官還是顯得俗氣了些。
以我的理解,晴雯得罪的人,是惡其剛直;而芳官得罪的人,則是厭其驕狂。
當然,芳官的受寵,也可能會影響「有人」的地位。因此,這些話也不排除由「有人」說出的可能。不過,這也並不矛盾:同一件事情,如果被不同的人提到,也許會顯得更為可信。芳官成為眾人所攻擊的對象,卻也是因自己的作為也有諸多的可以指摘之處。
因此,在我看來,芳官之逐,主要在於「本處」之人的告狀。但是,歸根結底,是為其驕狂所誤。[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