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經營性收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經營性收入(Operational Income)是指納稅人通過經常性的生產經營活動而取得的收益,即企業在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通常表現為現金流入、其他資產的增加或負債的減少。[1]

[]

術語簡介

資本利得,是指納稅人出售或交換房屋、土地、機器設備有價證券以及無形資產等資本性資產所獲取的收益。資本利得在性質上與一般的經營性收入是有所不同的,其特徵主要表現為: (1)資本利得是一種不可預期的、非定期取得的所得。 (2)資本利得的實現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因而往往含有通貨膨脹的因素。 (3)資本利得一般是由純粹的資本利得和部分投資所得轉化而成的資本利得組成的,而投資所得是稅後的。 正是由於資本利得具有上述不同於一般所得的特徵,各國對資本利得的徵稅政策也具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主要表現在: (1)把資本利得劃分為短期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利得。 (2)把短期資本利得視為一般經營性收入,與其他經營性收入合併計算,適用一般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對長期資本利得採用輕稅或免稅的優惠政策,規定長期資本利得適用低稅率、僅就利得的一定比例納入稅基徵稅或者採取簡易徵收辦法徵稅,等等。從世界範圍看,對資本利得實行不同程度稅收優惠的國家多為發達國家,而發展中國家則較少將資本利得的稅務處理作為一個問題加以特殊考慮。 對短期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利得實行區別對待的稅收政策,主要基於以下理由: (1)短期資本利得大多是具有經營性質的所得,如房地產經銷商買賣房屋的所得就是其經營所得,理應按一般經營性收入徵稅;還有的短期資本利得是投資者的投機行為所致,實現的時間較短,不利於資本市場的穩定,因此應等同於其他經營性收入徵稅。 (2)企業轉讓或銷售資本性資產獲得的長期資本利得,是在持有這些資產的期間逐步累計起來的,但卻是在轉讓或銷售資本性資產時一次性集中實現的,這樣,一方面,由於把這些資本利得分攤到持有期間的各個年度,不便於操作;另一方面,把長期資本利得與其他一般經營性收入合併計算徵稅,會導致稅負偏重,因此,對長期資本利得採用低稅率或部分徵稅是較好的選擇。 (3)對長期資本利得採用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有效減少資本性資產投資者的投機行為,有助於保持資本市場穩定性。 (4)對長期資本利得實行稅收優惠,可以促進投資,從而有利於提高經濟增長率。 我國2006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七條將利得界定為「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式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在會計上對收入和利得進行了明確的區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