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長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續資治通鑑長編》,共九百八十卷,南宋李燾編撰,費時約40年。
《續資治通鑑長編》[1]記載起自宋太祖趙匡胤建隆元年(960年),迄於宋欽宗趙桓靖康二年(1127年),記北宋九朝167年史事。
成書
李燾在任華陽縣主簿時,即有心編撰《續資治通鑑長編》,並開始準備材料。據周密的《癸辛雜識》載,李燾在搜集材料時,「作木廚十枚,每廚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後次第之,井然有條」,因卷秩龐大,前後分4次上進。加上《舉要》68卷,《修換事總目》10卷,《總目》5卷,總計1063卷。
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乾道四年(1168年)、淳熙元年(1174年),分別奏上書稿。隆興元年(1163年),李燾第一次奏進17卷《續資治通鑑長編》,進書狀中有說明,「臣嘗盡力史學,於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錄、正吏,紛錯難言。」乾道四年(1168年),又奏進太祖至英宗五朝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共108卷。淳熙元年(1174年),進書神宗至欽宗四朝。淳熙九年(1182年)全書完成,並稱「臣累次進所謂《續資治通鑑長編》,今重別寫進,共九百八十卷計六百冊。」。為了這部巨著,李燾「網羅收拾40年」,「精力幾盡此書。」由秘書省抄寫,藏於皇家秘室。
評價
李燾遍取正史、實錄、政書,「旁采異聞,補實錄,正史之闕略;參求真是,破巧說、偽辨之紛紜」,體例仿司馬光《資治通鑑》,本於「寧失於繁,無失於略」的原則,長編內容異常「翔實」﹐史料豐富,宋神宗朝每年史事記有9卷,宋哲宗朝每年史事記有15卷,有記載不同者,則旁徵博引,「使眾說咸會於一」,並仿《資治通鑑考異》之法,自撰注文,以存異說。如《長編》卷20,太平興國四年(979年)記楊繼業事,依據路振《九國志》之說;但李燾在注文中又引《三朝國史·楊業傳》的記載,別為一說,且云:「今但從《九國志》,更須考之。」
李燾「恥讀王氏(安石)書」,但在《長編》的正文和注文中也能公正、客觀地評價王安石變法,「……曾布雲,熙寧三年九月二十五河倉條貫。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倉法,舊紀書癸末詔諸倉給受概量者,臨時多寡,並緣為奸,刻軍食十當三四,其增諸倉役人祿,立勾取重法,由是歲減運糧卒,坐法者五百餘人,奸盜以故得不縱,後推及內外吏,吏始重仍法。新紀削去,削去其諛辭可也,如立倉法安可不書。」 南宋學者葉適說:「李氏《續通鑑》,《春秋》之後才有此書」。
朱彝尊認為:「宋儒史學以文簡為第一,蓋自司馬君實、歐陽永叔書成,猶有非之者,獨文簡(李燾)免於譏駁[2]。」
《四庫總目提要》說:「淹貫詳贍,固讀史者考證之林」,但也提到缺點:「雖採摭浩博,或不免虛實並存,疑信未見,未必一一皆衷於至當。不但,太宗斧聲燭影之事於《湘山野錄》考據未明,遂為千古之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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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宋)李燾 ,國學大師
- ↑ 宋代史學與長編法 ,搜狐,2017-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