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存托憑證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美國存托憑證是一個學術用語。
語言一發即逝,不留痕跡。當人類意識到需要把說出的話記下來時,就發明了文字[1]。在世界範圍內,曾經獨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們的漢字外,還有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2]。後來,這些古老文字的命運各不相同,或因某種歷史原因而消亡,如瑪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變革而遭廢棄,如楔形文、聖書字,只漢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傳承的脈絡清晰可見,成了中華民族文化的良好載體。
名詞解釋
美國存托憑證(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ADR)是面向美國投資者發行並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又稱存券收據或存股證。是指在一國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公司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這裡的有價證券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面向新加坡投資者發行並在新加坡證券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叫新加坡存托憑證(SDR)。如果發行範圍不止一個國家,就叫全球存托憑證(GDR)。但從本質上講GDR與ADR是一回事。兩者都以美元標價、都以同樣標準進行交易和交割,兩者股息都以美元支付,而且存托銀行提供的服務及有關協議的條款與保證都是一樣的,「全球」一同取代「美國」一詞,只是出於營銷方面的考慮。
根據美國有關證券法律的規定,在美國上市的企業註冊地必須在美國,像新東方這樣在中國註冊的企業,就只能採取存托憑證的方式進入美國的資本市場。另外,在美國一些機構投資者是不能購買外國股票的,如美國退休基金、保險公司,但是它們卻可以購買在美國上市且向美國證管會登記的美國存托憑證。
一份美國存托憑證代表美國以外國家一家企業的若干股份。美國存托憑證在美國市場進行買賣,交易程序與普通美國股票相同。美國存托憑證由美國銀行發行,每份包含美國以外國家一家企業交由國外託管人託管的若干股份。該企業必須向代為發行的銀行提供財務資料。美國存托憑證不能消除相關企業股票的貨幣及經濟風險
ADR解決了美國與國外證券交易制度、慣例、語言、外匯管理等不盡相同所造成的交易上的困難,是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上籌資的重要金融工具。同時也是美國投資者最廣泛接受的外國證券形式。美國法律為了保護國內投資者的利益,規定法人機構以及私人企業的退休基金(其資金仍來源於老百姓)不能投資美國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對於外國企業在美國發行的DR則視同美國的證券,可以投資。第一張ADR出現於1927年,是摩根銀行發行。到1961年。有150家外國公司在美國發行了ADR,1978年在美國發行的ADR達400個。由於80年代以來美國金融管制的放鬆。 ADR數量大增,到1996年底,共發行了1301個Af)R,其中英國占17.4%。阿根廷占11.5%,澳大利亞和日本分別占11.4%和 11.3%。在1301個ADR中。僅426個可以在美國三大證券交易系統掛牌交易(紐約證交所、美國證交所、NAsDA(1〕, 1996年交易量達10S億股,交易金額達341億美元。其餘未上市的ADR在場外交易市場上流通。自1993年以來,我國也有公司在美國發行ADR,包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輪胎橡膠」、「氯鹼化工」、「二紡機」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深深房」,上述4家公司發行的都屬一級ADRJp僅限於櫃檯市場交易,而無籌資功能。此後,「中國華能國際」、「山東華能」則以三級AfJR公升募集並在紐約證交所上市。
參考文獻
- ↑ 漢語是什麼語言,其本質是什麼?,搜狐,2020-10-19
- ↑ 精美絕倫的藝術瑪雅文字,搜狐,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