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美國移民局隸屬於美國司法部。移民法的執行權屬於司法部長,但司法部長通常授權移民局,因此移民局即成了移民法的核心執法機構,其專門負責處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請案、外國人的入境與出境、邊界巡邏、逮捕並遞解非法外國人、難民審查、懲罰非法雇用等。
普通外國人打交道最多的是其直接受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請的四個地區移民服務中心(Regiona l Service Center),以及處理日常移民事務的移民支局(District Office)和辦事處( Suboffice)。後者通稱為"地方移民局"(Local Office)。美國全國的地方移民局有60個左右,但有審核批准權的移民支局只有36個。移民辦事處一般只轉送申請件及進行面談等。現更名為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簡稱ICE[1]),隸屬於國土安全部。
簽證權
在對簽證申請的決定權方面,美國境外使領館幾乎擁有某種絕對的自決權,用中國人的話來講,頗有一種"天高皇帝遠"的感覺。但美國移民局由於完全按照移民法的規定及程序運作,具有規範化的特徵,因此對申請案的處理在很多方面與海外使領館可以說剛好相反:
審核制約
無論是移民總局的行政申訴處,還是移民法官、移民上訴委員會或者聯邦法院對移民上訴案的裁決,對移民局均有制約力。
申訴途徑
大多數申請案如果受到移民局拒絕,申請人均有申訴的機會,直至向聯邦法院上訴。此外,移民局本身也提供非正式的申訴途徑,比如要求移民局對申請案"重新考慮"。
移民局對非移民申請除個別情況外,一般不進行面談。對移民申請也開始對符合要求者免除面談。
審核標準
由於絕大部分申請案統一由移民局的四個服務中心受理,在審核標準上基本相同。
酌處權
同海外領事一樣,移民官對申請也有相當的酌處權。但由於申請人有較多申訴的途徑,因此在實際上,酌處權的運用在獲準的案例上多於被拒絕的案例。
拒絕申請
同海外使領館剛好相反,移民局對任何被拒絕的申請案都會給予書面通知,並告知其詳細的拒絕原因[2]。
不能選擇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只能按其居住地或業務所在地向指定的移民服務中心或地方移民局提出。
不過,對申請人而言,擁有更大的身份選擇範圍並不等於能夠獲得正確的選擇,正如擁有更多的申訴途徑不一定申訴成功一樣。在很多情況下,還取決於申請人對移民法的規定及移民局的組織結構及其運作了解的程度。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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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移民局轉變成ICE式的移民執法隊 ,搜狐,2019-02-27
- ↑ 美國移民局:2018年9月11日起,如果你屬於這種情況,將直接被拒 ,搜狐,201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