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羹 |
羹(拼音:gēng),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此字最古形體為《說文解字》中的小篆,古字形由ੰ�(lì,冒熱氣的炊具)和羔(小羊)組成,"羹"的本義應是"以羊肉做成的帶汁的食品",引申指各種肉類或蔬菜做成的帶汁的食品。中古以後,"羹"由帶汁食物引申為濃稠的湯。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羹
拼音; gēng,láng
部首; �(羊)
五筆; UGOD
倉頡; TGFTK
鄭碼; UCUG
筆順; 點、撇、橫、橫、豎、橫、點、點、點、點、點、撇、橫、橫、豎、橫、橫、撇、捺
字級; 一級(編號:3469)
平水韻; 下平八庚(gēng)
異體字; 羮、�、ঢ�、ঢ�、�、ੱ�、ੱ�、ੱ�、ণ�
總筆畫; 6+13
造字法; 會意字
注音字母; ㄍㄥ,ㄌㄤˊ
統一碼; 基本區 U+7FB9
字形結構; 合體字,上下或上中下結構
四角碼; 8080₄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三】【䰜部】古行切
五味盉羹也。從ੰ�從羔。《詩》曰:"亦有和ੱ�。"
ੱ�,ੱ�或省。
�,或從美䰜省。
羹,小篆。從羔,從美。
說文解字注 五味盉ੱ�也。皿部曰:"盉,調味也",內則注曰:"凡羹齊宜五味之和,米㞕之糝",晏子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亨魚肉,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凡魚肉必用菜,菜謂之芼。《儀禮》:"鉶芼牛藿羊苦豕薇",芼及醯醢鹽梅,是之謂五味之和也。實於鉶謂之鉶羹,肉汁不和五味,謂之大羹。
從ੰ�,從羔。會意。凡從羔者,羔猶美也。古行切,古音在十部。
《詩》曰:"亦有和ੱ�。"《商頌》文。鍇本ੱ�作羹。
�,或從美䰜省。羔下從美,今各本作兩羔,非也。
羹,小篆從羔,從美。此是小篆則知上三字古文、籀文也。不先小篆者,此亦上部之例。
康熙字典 《廣韻》《正韻》古衡切。《集韻》《韻會》居行切,並音庚。《說文》作ੱ�,五味和羹也。小篆從羔從美。《爾雅·釋器》:肉謂之羹。注:肉臛也。疏:肉之所作臛名羹。《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傳:鹽咸梅醋,羹須咸醋以和之。《禮·樂記》:大羹不和。注:大羹,肉湇,不調以鹽菜。
又《雲仙雜記》:史鳳,宣城妓也。待客有差等,最下者不相見,以閉門羹待之。
又《集韻》何庚切,音行。義同。
又《集韻》盧當切,音郎。《韻補》:左氏傳,陳蔡不羹。《釋文》:音郎。正義曰:古者羹臛之字亦為郎,故《魯頌》《楚辭》《急就章》與楊房漿為韻。近世獨以為地名。宋玉《招魂》:肥牛之腱臑若芳,和酸若苦陳吳羹。◎按說文、小篆俱作羹。《正字通》:止收羮,不收羹,則從俗字,而反失正字矣。今增入。羮,俗羹字。見未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