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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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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ChinaAccreditationTestforTranslatorsandInterpreters—CATTI)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更好地為我國對外開放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根據建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精神,在全國實行統一的、面向社會的、國內最具權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認證;是對參試人員口譯或筆譯方面的雙語互譯能力和水平的認定。[1]

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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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頒發由國家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是聘任翻譯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之一。根據國家人事部有關規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已經正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該考試在全國推開後,相應語種和級別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不再進行。

根據國家人事部《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的精神,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國家人事部指導下,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與管理。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中國外文局組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語種、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等有關工作。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負責該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

相關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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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人事部制定下發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03年7月成立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專家委員會,並於2003年12月6日至7日,全國首次二級、三級英語口譯、筆譯試點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個城市舉行。經過多方協商、共同協作和精心組織,圓滿完成了本次試點考試任務。考試結束後,人事部專技司、外文局、外專局培訓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還專門召開了座談會,認真聽取考生對試點考試的意見和建議。據統計,本次試點考試共有1682人報名,1629人參加考試,492人經考試合格取得翻譯資格證書。試點考試的參考率高、考生範圍廣,從各方面反映看,試點工作得到了人事部、外文局領導、各位專家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外文局常務副局長、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郭曉勇稱「考試社會反響良好」。根據考試中出現的問題和考生反映的情況,外文局請英語專家委員會調整了英語考試大綱的部分內容。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放開,面向社會,得到廣大考生的歡迎和社會的認可,符合人才評價的發展方向。由高等院校和翻譯一線的專家承擔的命題工作是成功的,起到了通過試點檢驗命題標準、命題方式和試卷結構的作用,這為在全國繼續擴大試點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得到了廣大考生的認可。

2004年5月下旬,英語二、三級翻譯資格試點考試繼續擴大。二、三級口譯考試擴大到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武漢等六城市,筆譯考試除以上六市外還擴大到西安、南京、鄭州、成都、長春、福州等共12個城市。2004年11月13日、14日,英語二、三級翻譯資格試點考試筆譯考試在全國25個城市、口譯考試在全國15個城市進行;法語二、三級考試在北京、上海試點考試;日語二、三級考試在北京、上海、大連試點考試。考試大綱的編寫、國家翻譯資格考試標準的確定、考試試題的命制等都是由翻譯資格考試最高層次的專家組織——日、法語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們參與完成的。這些專家都是翻譯界的資深教授和學者,代表着法語日語翻譯界的最高水平。同時專家委員會對考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更好地形成一套科學化、社會化、規範化的翻譯人才評價制度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劉寶英在日法語考試試點成立大會上說:「我們相信,這項資格考試在推行幾年、十幾年後,中國會有一大批高素質的翻譯、翻譯家成長起來,更好的為我國的對外開放、經濟建設做出重要貢獻。」外文局常務副局長郭曉勇說:「在翻譯專業中實行資格考試制度,是中國提高翻譯人才整體素質和規範國家翻譯人才資格標準的重要舉措,也是對翻譯人才評價方式的重大改革。」

據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主任黃友義介紹:預計2005年就將在全國範圍內鋪開,語種也將逐步擴大為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多個語種,英語還將開設同聲傳譯。由於一旦某語種相應級別的考試在全國統一進行,將不再實行該語種相應的職稱評審工作。停止評審後,專業技術人員只有參加相應的考試,才能具備被聘任的資格。因此,翻譯專業技術人員如有再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需要,最好參加更高級別的考試。這項考試分三級、二級、一級口筆譯翻譯和資深翻譯4個等級,大體同目前翻譯職稱中的初級、中級、副高、正高職稱相對應。考試的難度大致為:三級,非外語專業本科畢業、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外語大專畢業生水平,並具備一定的口筆譯實踐經驗;二級,非外語專業研究生畢業或外語專業本科畢業生水平,並具備3-5年的翻譯實踐經驗;一級,具備8-10年的翻譯實踐經驗,是某語種雙語互譯方面的行家。資深翻譯實行考核評審方式取得,申報資深翻譯的人員須具有一級口譯或筆譯翻譯資格(水平)證書;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目前我們進行的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和三級口譯、筆譯翻譯的考試。

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的翻譯專業資格證書與職稱掛鈎,建立這個翻譯人員資格考試制度後,翻譯和助理翻譯專業職稱將不再通過評審,而是由二、三級口譯和筆譯考試、評定替代,從而改變了過去以單一評審模式對翻譯人才進行評價的方式。而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專業性比較強,不僅適合從事外文工作的專業人士考取,也是其他專業人士進入翻譯行業的准入證。

翻譯工作是我國對外交流和國際交往的橋樑和紐帶,發展翻譯事業也是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必然要求。為提高翻譯人員素質、加強翻譯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推廣翻譯專業資格考試是順應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的。翻譯專業人才在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吸收引進外國的先進科技知識和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翻譯是橋樑和紐帶。翻譯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提高,對於我國在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起着關鍵的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和重視人才戰略的實施,「小康大業,人才為本」。翻譯人才是我國專業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納入我國職業資格制度通盤考慮、通盤設計,是進一步規範和提高翻譯人員的業務素質,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提高翻譯隊伍的要求,也是為了改革、改進、完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制度。

此外,現行的各級翻譯人員的評審按地域或行業組織,因此,其評價水平也體現了地域性標準。實施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制度,將有助於翻譯標準的社會化。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作為國家的一種資格制度建立並組織實施,應當是翻譯界的一件大事,它是為培養高層次翻譯人才做的一項制度建設,是為推動翻譯隊伍建設所作的一件大事。國家實施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是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目前已建立和實施31項。職業資格是人才評價的重要手段和機制,當前正處於起步階段,將來的發展領域會很廣,任務會很艱巨。我們要從實施人才戰略的要求出發,規劃好、設計好、實施好我國的職業資格制度,通過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將中國人才評價工作推向新的階段,以適應我國人才戰略的要求。[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