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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溫纖維通
圖片來自億德旺

耐高溫纖維通常指安全使用溫度在250℃以上的纖維。聚四氟乙烯纖維和某些芳香族聚酰胺纖維、聚酰亞胺纖維等可在250~500℃之間安全使用。能在500℃以上安全使用的纖維通常是無機纖維,如石棉纖維、玻璃纖維、金屬纖維、氮佬硼纖維、陶瓷纖維等。碳纖維、石墨纖維能耐1500~3000℃的高溫。用於高溫作業、空間技術及其他特殊用途。[1]

基本介紹

在較長時間經受高溫(例如200℃以上)尚能基本保持其原有的物理機械性能的化學纖維,高溫下不軟化、仍能維持一般力學性質的特種纖維,又稱耐熱纖維。這類纖維具有以下的基本特點:①熔點和軟化點高;②纖維在高溫下尺寸穩定;③大分子結構不易降解(長期使用溫度在200℃以上);④具有良好的耐水解和耐化學藥劑等性能。耐高溫纖維的製備工藝大多採用溶液縮聚和溶液紡絲法,少數用熔融縮聚或界面縮聚。

條件

耐高溫纖維通常是指溫度在250-~300。C範圍內可長期使用的纖維,它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常溫時所具有的力學特性在高溫時保持率較高。

(2)在高溫下具有一定的耐熱壽命。

(3)應具備纖維製品所必須持有的一般性能,如柔軟性,彈性和加工性能等。

耐高溫纖維又分無機耐高溫纖維及有機耐高溫纖維兩大類。有機耐高溫纖維相對於無機耐高溫纖維而言,比豆小;強度和延伸度較大,因而斷裂能也大,柔軟性好,伸長時回彈率較高等特點。[2]

用途

(1)具有耐溫防火和服用性,用於防火防腐服。

(2)具有耐溫耐腐蝕性,用於濾材。

(3)具有耐溫絕緣性,紙頁用於機電絕緣材料。

(4)蜂巢結構材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