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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比喻,外文名:Parables of Jesus,基督教聖經專名。

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1]》《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含亞蘭文)寫成,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新約[2]》一共27卷。

簡介

聖經由許多種文體構成,其中最為舊、新約作者使用的,就是比喻。從修辭學的角度來說,比喻又可分明喻(simile)和隱喻(metaphor)。仔細分析其異同不是本文能處理的(可參A. Berkeley Mickelsen, Interpreting the Bible, 1972, pp. 212ff.),且舉個例來說明。明喻是︰「祂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徒八32;引自賽五十三7);隱喻是︰「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比喻一詞來自希臘文parabole,原意為將兩個或以上之目的物放在一起,以資比較。由比較而凸顯出來的意思,均是具體又易明的,這是聖經人物使用比喻的基本原因︰目的就是把他要傳講的信息,以最具體又易明的方法說出來。

比喻的內容均取自當代廣為人知的事物、習慣或經驗,故當代聽者與講者共鳴絕無困難;對後代聖經讀者來說,問題就複雜得多了。譬如,在寓意法解經(參釋經學,Hermeneutics556Hermeneutics)流行的時代,人喜歡就比喻故事中的每一細節來解釋,好引出其所謂的屬靈意義;近代釋經學者則勸人放棄此法,力主比喻是只有一個主要的意思,而比喻採用的言詞均應該按其字面意思來解釋。由此可見,解釋比喻的歷史是漫長又複雜的(參A. M. Hunter, Interpreting the Parables, 1960, pp. 21~41)。

基督用的比喻是很出名的,但明顯地祂不是比喻的創造者,舊約有很多精彩又家喻戶曉的比喻,箴言即是一本滿了比喻的書;此外我們還可以參考撒下十二1~14;賽五1~6,二十八24~28。不過同樣明顯的是,聖經中沒有比耶穌用的比喻更多、更精彩︰浪子的比喻(路十五)、好牧人的比喻(約十12及下),和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25~37),簡直沒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除了深遂的屬靈教訓外,它們也成了人類精神文明的公產。

解釋簡史

本世紀初新約學者展開一場比喻的辯論,其重點乃是比喻到底是想傳些什麼信息。德國學者宇力赫(Adolf Ju/licher, Die Gleichnisreden Jesu, 1910)認為,新約的比喻都只是在闡釋一些普通道德教訓,就如當代教法師及道德教師所作的。這說法被英國兩個主要的新約學者反對。托德(C. H. Dodd, The Parables of the Kingdom, 1936)首先指出耶穌的比喻全是與天國(Heavenly Kingdom542Heavenly Kingdom)有關,它們當然有道德的教導及應用的因素在內,但此等因素絕不是獨立的,它們全指出天父之國降臨的情況及要求;就此意義而言,耶穌的比喻是不能與耶穌之生命和事工分開處理的。到了60年代,亨德(A. M. Hunter,前引,pp. 38~9)亦指出宇力赫的解釋只對了一半,因為那個以比喻來講道的耶穌,正是後來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人會把一個只講優美故事來加強美德的人釘死在十架嗎?」猶太人不能容忍耶穌,因為耶穌的比喻不是重整道德,乃是引入革命,且是由個人開始,然後匯聚成新的群體,至終要革新整個人類。德國傑里邁亞亞亦認同英國學者這個方向,透過研究比喻的背景,他指出耶穌比喻對當代聽者的改變力量(Joachim Jeremias, The Parables of Jesus, ET, 1954)。

近代的比喻學者是注意文體的研究多於歷史的分析。新釋經學556Hermeneutics 釋經學要求人重造當代耶穌聽眾所經歷的「語言事件」(Sprachereignis),不要只顧解釋它(E. Linnemann, Parables of Jesus, ET, 1966)。結構主義則運用現代語意學的工具來分析經文的「表層」及「深層」意義,如情節的種類、不同角色(actants)的功能,以及故事發展中包涵的不同反對力量(D. O. Via, The Parables : Their Literary and Existential Dimension, 1967)。此等研究不僅能發掘出我們以前忽略了的意義,也進一步確認了比喻本身的統一和真實(K. E. Bailey, Through Peasant Eyes: More Lucan Parables, 1980; P. R. Jones, Teaching of the Parables, 1982)。

耶穌用的比喻

按比喻用的素材(有別於體裁),我們可以把比喻分為真實的比喻、故事的比喻,和說明的比喻。真實的比喻是指素材取於日常生活,而其經驗是人人都能識別的,如迷羊(太十八12~14;路十五4~7),或失去的錢幣(路十五8~10)。故事比喻是藉一虛構故事來說明普世皆明的教訓,如不義的管家(路十六1~9),和寡婦求不義的官(路十八2~8)。說明式的比喻也是藉故事來傳達真理,但所傳的是一個人人皆要學效的榜樣,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30~37),其結尾是︰「你去照樣行吧」。

耶穌講的比喻絕大多數屬於第一類,祂從人一般的經歷,或日常生活,或大自然現象,或身邊小事取材,以說明最深的屬靈教訓,其中尤以與天國有關的為主。當然,像當代拉比用的比喻一樣,耶穌有時也會用誇張手法來使祂要傳的意念凸顯出來。如欠一千萬銀子之僕人的比喻(太十八24),一千萬銀子實在太多了,不是僕人欠得起的,但耶穌要強調的只是僕人已蒙的恩有多大多深而已(太十八32下~33)。

三卷福音書記載的耶穌比喻,馬可記載的最少,只有六個,其中又只有一個是它獨有的,就是在暗中生長的種子(可四26~29)。馬太主要是記載天國的比喻,開頭都有「天國好像……」作開始,如麥子與稗子(太十三24~30)、芥菜種(太十三31~32)、面酵(太十三33)、隱藏的寶貝(太十三44)、珍珠(太十三45~46)、魚網(太十三47~50)、不饒恕人的僕人(太十八21~35)、葡萄園工人(太二十1~16)、婚筵(太二十二1~14),和十個童女(太二十五1~13)。

路加記的比喻以悔改和得救為主。路加認識的耶穌是窮人、被人遺棄的,以及迷失之人的耶穌︰「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大筵席的比喻指出有錢有勢力的人藐視救恩,主人就廣召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坐滿我的屋子……」(路十四15~24)。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更強調一點,財主生前驕奢,死後受苦,但生前討飯又生瘡的拉撒路,死後就「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19~31)。

此外,路加亦重視工人的忠心(路十七7~10)、盡心(路十九11~27)、禱告(路十一5~8)以及謙卑(路十八9~14)。

在撒種比喻(太十三1~9;可四1~9;路八4~8)和它的解釋之間(太十三18~23;可四13~20;路八11~15),三卷福音書都有插入一段(太十三10~17;可四10~12;路八9~10),比較兩類聽到天國比喻而有不同結果的人。有一種人聽是聽見了,知道天國的數據,卻是不明白它的意思,馬可的解釋是︰「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hina)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me pote)他們迴轉過來,就得赦免」(可四11~12)。

比喻是要把隱藏的意思顯明出來,為什麼耶穌反要藉比喻「叫」(hina…英譯︰in order that)他們不明白,還「恐怕」(me pote…;英譯︰lest)他們迴轉得赦免呢?比喻在耶穌的講道中,到底是要顯明還是隱藏真理的呢?

這個疑難不容易解決。托德與不少歐陸學者均認為,這節經文不是出於耶穌,是後人加上去的。傑里邁亞亞(Jeremias,前引,pp. 12~3)則搜集很強的證據,說明它是出於耶穌;曼松(T. W. Manson)亦如是看,但他指出此處經文原是用亞蘭文說出來,而亞蘭文並沒有希臘文那種目的(hina,中譯「叫」,英譯in order that)的意義。再者,曼松指出本節所引用之賽六10,既非來自七十士譯本,亦非希伯來文版本,而是來自他爾根(Targum),乃當代會堂用的意譯本。我們希臘文用的hina,在亞蘭文本是diy,即英文的\cs6who,中文的「那些」;若然,11下~12節便譯作「若是對外人講,即是那些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這樣一來,耶穌用比喻就沒有要向某些人隱藏的目的了。

但「恐怕」(me pote)一語又該作何解釋呢?曼松指出這詞之亞蘭文是diy lemah,它的確有反面目的(即中文「恐怕」)之含義,但傑里邁亞亞卻把這反面目的譯成「除非」(unless,見Jeremias,前引,p. 15);若然,這兩節便可譯成「若是對外人講,即是那些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的,凡事就用比喻;除非他們迴轉過來得赦免」。

有人認為這樣避重就輕來解釋不是辦法,而現在的希臘文版本也沒有問題,若有的話,聖經作者早作了修正。本經文的兩個短句(so that…lest…)是同樣要正視的。耶穌用比喻的原因,既是要顯明真理,有時亦是要隱藏真理。比喻要講的是天國的奧秘,它不僅在傳遞一些信息,也邀請聽者作出意志方面委身的響應。不願意委身的,就是聽見也不肯接受。「對馬可來說,耶穌用比喻來講,這些比喻不是謎語。使人迷惑的是它邀請人作出的響應──人明明看見救恩是以一個人的形式出現了,竟然不願意悔改相信」(H.-J. Klauck, Allegorie und Allegorese in synotischen Gleichnistexten, 1978, p. 251)。

解釋比喻的原則

不管是耶穌或是其他人的比喻,我們均需要按着比喻的特性來解釋。聖經中的比喻是按着兩個基本要素成形的,它們亦成了解釋比喻的兩個原則。

1.比喻本身的歷史背景。耶穌用的比喻全是取材於真實的事或物,要解釋祂的比喻,就一定要盡所能地重建當時的實際環境,然後按該環境來闡明比喻的原意。所謂當時實際的環境,可以是取材於農業世界、菜場、家庭、軍事、運動、商業、勞工巿場,甚至是經濟世界;此外,政治生活、民事律法、宗教世界,以及個人財產、社會結構,和社會關懷等,全是比喻的可能素材。重建當時的環境,是幫助我們進入比喻的世界,好像第一世紀信徒聽耶穌講道時的情景一樣。反過來說,望文生義,或以二十世紀之經驗硬套入比喻,就只能產生誤解了。

2.比喻的寫作過程。從三卷福音書記載的比喻,我們知道︰a.耶穌同一比喻會用在不同的環境;b.同一環境下講的比喻,不同的聖經作者會有不同的記載方法,要透徹地了解一個比喻,就需要知道是什麼因素決定某作者寫該比喻。一般來說,福音書作者是本於兩個原則來選材的︰時間的先後次序,及主題的模式;「作者是透過這兩個原則來向讀者解釋,為什麼作出這種教導的人竟會被羅馬人處死」(Mickelsen,前引,p. 219)。

除了上述的大原則外,下面兩點亦是重要的︰

3.當代聽眾是處於怎樣的屬靈情況下,或說,他們是帶着什麼問題來,以致耶穌要用那個比喻來向他們闡明真理呢?對現代信徒來說,什麼是相同的問題?耶穌的講解有沒有現代人可應用的地方?

4.列出比喻的要點;它們與耶穌整體的教導(如︰天國或祂的死與復活)有些什麼關係?這些要點都與現代人有關係嗎?耶穌在一些比喻會申明其主旨(如︰路十八1、9;太十九27);但也有些地方是沒有交代的(如︰太二十一33及下;太二十二1及下)。遇上後面的情況,列出比喻的要點是明白其旨趣的門路。

耶穌的比喻言簡意賅,又含義深博,對現代信徒或非信徒均有很切實的幫助。從讀經者的角度來說,一個比喻的篇幅不多,意義卻是完整又易明,實在是代價小而收穫大的研經好題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