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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調查局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聯邦調查局徽章

聯邦調查局旗幟
成立時間 1908年7月26日,​110年前
總部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約翰·埃德加·胡佛大樓
管理機構 美國司法部
機構主管 聯邦調查局長:克里斯多夫·A·雷
網站   www.fbi.gov

聯邦調查局英語: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簡稱聯調局FBI),前身是調查局(Bureau of Investigation,簡稱BOI),是美國司法部的主要執法、情報機構及調查單位,也是美國聯邦政府最大的反間諜機構。根據《美國法典》第28條533款,授權司法部長「委任官員偵測反美國的罪行」,另外其它聯邦的法令給予FBI權力和職責調查特定的罪行。FBI現有的調查司法權已經超過200種聯邦罪行。十大通緝要犯清單從1930年起公布於眾。

聯邦調查局的任務是調查違反聯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於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階層和法律執行方面對聯邦、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在響應公眾需要和忠實於美國憲法前提下履行職責。

聯邦調查局在每次調查的情報資料後,遞交適當的美國律師或者美國司法部官員,由他們決定是否批准起訴或其它行動。其中五大影響社會的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反暴行、毒品/組織犯罪、外國反間諜活動、暴力犯罪和白領階層犯罪。

聯邦調查局曾經有不純的歷史,既支持法律,有時候又破壞它。專門特務的人員每年都在增長,現在超過11,000名成員。大多數專門特務駐在外國,作為大使法律隨員在美國駐外使館工作,FBI自稱為:「LEGATS」。

歷史

在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任期中,司法部長查爾斯·約瑟夫·波拿巴,於1908年7月26日成立了由專門特務組成的聯邦調查局。一開始叫做調查局,到1935年改為聯邦調查局{{notetag|調查局。

約翰·埃德加·胡佛在1924年5月10日成為調查局局長。當時調查局花費大量精力調查沒有犯罪的政治激進分子(如,社會主義阿爾貝特·愛因斯坦)。當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在任時,提醒胡佛自由主義不是罪行,而應是現任總統行政部門的政治活動。

1932年11月24日在維吉尼亞州匡提科成立FBI犯罪實驗室(FBI Crime Lab)。

1930年代,聯邦調查局逮捕了一批臭名昭著的綁架,搶劫和殺人犯,例如約翰·迪林傑「娃娃臉」尼爾森、Kate "Ma" Barker、阿爾文·卡爾皮斯(Alvin Karpis)和「機關槍」凱利。在打擊三K黨的行動中,聯邦調查局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從1940年代到70年代,聯邦調查局調查了針對美國的間諜案。二戰期間聯邦調查局曾抓獲8名到美國執行破壞任務的納粹間諜。

聯邦調查局還針對美國的有組織犯罪進行了很多工作,打擊了很多犯罪組織和集團,例如Sam Giancana家族和John Gotti家族。

1950年代和60年代,聯邦調查局進行了頗有爭議的Cointelpro行動。這次行動的內容是調查和妨礙美國持不同政見的組織的行動。這些組織包括軍事組織,非暴力組織和民權組織。胡佛關於馬丁·路德·金的調查也是臭名昭彰的 – FBI沒有找到任何犯罪證據,並試圖使用其私人性生活錄音帶進行要挾。《華盛頓郵報》聲稱聯邦調查局還至少給馬丁·路德·金寄過一封慫恿其自殺的匿名信。

在1990年代時,顯示FBI科學檢測罪犯實驗室經常犯低級錯誤。在一些本來證據顯示嫌疑犯無罪的案件中,技術人員卻報告證明他們有罪。當這種錯誤被發現時,許多這樣的案件會重審。

格言

縮寫FBI同樣也代表聯邦調查局的格言

  • 忠誠 Fidelity
  • 勇敢 Bravery
  • 正直 Integrity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