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股份有限公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

它必須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對外代表公司,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1、性質上的差異: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注重股東之間的信任關係,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居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而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 2、股權表現形式差異: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由發起人或股東認購併持有,股東的表決權按認購的股份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3、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上市。設立流程為: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付出資——驗資機構驗資——設立登記; 而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並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比較複雜:訂立公司章程——發起人認購股份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驗資——召開創立大會——設立登記。 4、股東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要求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必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該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3、股份發行、籌辦事宜符合法律規定。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