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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

來自 鳳凰網 的圖片

腰斬 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yāo zhǎn,是指使事情半途而廢;也指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才被廢除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腰斬 [1]

拼音 yao zhan [2]

解釋一 古代刑法,從腰部把身體斬為兩段

解釋二 使事情半途而廢

名詞介紹

1.古時酷刑,將犯人從腰部斬為兩截。《史記·商君列傳》:


"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晉書·石季龍載記上》:"季龍志在窮兵,以其國內少馬,乃禁蓄私馬,匿者腰斬。"《秦並六國平話》卷下:"李斯、李由雖無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吳晗 《朱元璋傳》第七章三:"元璋知道《上樑文》又是高啟的手筆,舊恨新罪一併算,把高啟腰斬。"

2.比喻把同一或相聯的事物從中割斷。

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十三:"這種專制主義,在政治上,在文化上,腰斬了孫中山的三大政策,腰斬了他的新三民主義,造成了中華民族的深重的災難。"胡適《海外讀書雜記》五:"大詩人王維,字摩詰,雖然有腰斬維摩詰的罪過,卻也可見這部書(《維摩經》)的魔力。" 許傑 《死了卻還活着》:"曾經有一個報紙,登載過一篇關於魯迅的作品研究的文章,但只登了一天,下半段便被腰斬了。"

古代刑罰

殷商時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習俗,燒、烤、蒸、煮,無不圍着口腹之慾打轉。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醬,"脯"是把人做成肉乾,"炮"是把人綁在大火爐的金屬外殼上烤成熟肉,而"鑊烹"則乾脆把人扔到飯鍋里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砍斫"逐漸取代"烹飪",成為死刑的主流。

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才是後世所謂的斬首。

使用廢除

最初腰斬行刑時用斧或鉞,因為青銅畢竟要軟些,不夠鋒利,必須做成斧鉞,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鐵器普及後,刀漸漸在斬刑中唱起了主角。

不過刀雖然鋒利,卻容易磨損,用起來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樣,諳熟腰椎骨空隙,否則,一刀下去不能砍斷,場面自然尷尬,會遭圍觀的人群嘲笑其手藝不精,有損劊子手的"職業操守"。

不過隨着"技術的進步",腰斬開始啟用更順手的鍘刀,不僅刃利背厚,不易磨損,而且對殺人技術要求比較低。包龍圖那著名的三口鍘刀,其實並非電視上演的那種用途: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仿佛中國式的斷頭台,而是腰斬時用的,把人截成兩段,"手足異處"。

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伏在鍘床或木、鐵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間"我為魚肉"的架勢。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從腰部砍作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過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犯人的家屬往往會打點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可以使犯人死快點;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賄賂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腰斬這一刑法有人認為是在雍正朝被廢,當時雍正皇帝對俞鴻圖實行腰斬的刑罰,俞鴻圖被腰斬後在地上用自己的血連寫七個"慘"字方自氣絕身亡,雍正聽說之後便覺殘忍,命令廢除這一刑罰。但是根據《清史稿·世宗本紀》及《清史編年》等史籍記載,俞鴻圖因納賄營私被誅殺,時判斬立決而並非腰斬。而且也沒有關於雍正皇帝廢除腰斬的記載。

關於俞鴻圖腰斬的說法,有現代人林濤的歷史通俗讀物《正說清朝三百年》。書中聲稱,俞鴻圖是中國最後一位處以腰斬的政府官員,由於行刑時形狀甚為悽慘,雍正帝亦惻然不忍,遂宣布廢除腰斬刑。但此事並無正史佐證。

歷史人物

二世二年七月(公元前208年7月),大秦帝國左丞相李斯被腰斬於首都咸陽。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滅諸侯,成霸業,一統天下,始皇帝的千古功績,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頭上。但位極人臣又怎樣?功爍古今又怎樣?他堂堂大秦丞相率領百官向趙高小心賠笑,仍在進諫後逃不開被指鹿為馬的小人誣陷,身被五刑(黥、劓、斬左右趾、斷舌、腰斬),腰斬於市,夷滅三族!

李斯,這位《大秦律》的制訂者和執行者,掌管刑獄多年。如今,輪到他領教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養出來的劊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

在腰斬前,李斯對着一起奔赴黃泉的兒子,追憶起當年領着孩子們,牽着咻咻嘶叫的獵狗,出上蔡東門,在秋日衰草叢中,追逐成群狡兔的無憂歲月。"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這一句痛悔交加的呼喊,是這位河南漢子對其追逐權力的一生的徹底否定和決絕。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