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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事瞽叟》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五。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孟子之書,上配論語,唯記舜事多誤,故自國朝以來,司馬公、李泰伯及呂南公皆有疑非之說。其最大者,證萬章塗廩、浚井、象入舜宮之問以為然也。孟子既自雲堯使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則井、廩賤役,豈不能使一夫任其事?堯為天子,象一民耳,處心積慮殺兄而據其妻,是為公朝無復有紀綱法制矣!六藝折中於夫子,四岳之薦舜,固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然則堯試舜之時,頑傲者既已格乂矣。舜履位之後,命禹征有苗,益曰:「帝初於歷山,往于田,日號泣於旻天,於父母,負罪引慝,祗載見瞽瞍,夔夔齋栗,瞽亦允若。」既言允若,豈得復有殺之之意乎?司馬公亦引九男、百官之語,烝烝之對,而不及益贊禹之辭,故詳敘之以示子侄輩。若司馬遷史記劉向列女傳所載,蓋相承而不察耳。至於桃應有瞽叟殺人之問,雖曰設疑似而請,然亦可謂無稽之言。孟子拒而不答可也,顧再三為之辭,宜其起後學之惑。

譯文

《孟子》一書,上可以和《論語》相匹配,只有記載虞舜的事情多有缺誤,因此自宋朝以來,司馬光、李覯以及呂南公都有懷疑非難的說法。其中最主要的是,孟子證明他的弟子萬章說舜曾經修理過糧倉、挖過井,舜的異母弟弟象曾進入舜的宮中問過舜的事情以為是真有其事。《孟子》既然親自說過堯曾經使自己的九個兒子來服侍舜,把兩個女兒嫁給舜,百官牛羊倉廩也都具備了,用來服侍舜于田地之間。舜既然親自做挖井、修理糧倉這樣的下賤勞動,怎麼就不能使用一位農夫去做這樣的事呢?堯當天子時,象不過是一個百姓,他千方百計要殺死哥哥舜而占據他的妻子,真是公庭之上沒有綱紀法制了!《詩》、《書》、《禮》、《易》、《樂》、《春秋》六藝的道義是孔子判斷是非的準則,四方部落首領推薦舜,本來《尚書·堯典》就說:「舜是瞽叟的兒子。他的父親很愚蠢,母親很奸詐,弟弟象很傲狠,舜能克制自己調和矛盾以盡孝道,達到了蒸蒸日上太平安定的地步,又不限制邪惡。」那麼堯試用舜的時候,舜的父親和弟弟象已經得到處理了。舜即帝位以後,命令禹去征伐有苗,益說:「帝舜當初在歷山時,到田地里去,每日對天號啕痛哭,求救於父母,他父母負罪隱藏起來,舜恭敬地再去見他父親瞽叟,對此表示非常恐懼敬謹,瞽叟也表示允諾。」既然說出允諾的話,怎麼還會有再殺舜的意思呢?司馬光也引用了九男、百官的語言,淳厚的對答,卻不如益讚美禹的話,所以詳細加以敘述以給子侄這輩人看。如司馬遷的《史記》、劉向的《列女傳》所記載舜的事,大概都是承襲《孟子》的話而沒有詳審吧。至於桃應有瞽叟殺人的問話,雖然說是他假設的疑問而請孟子回答,也可以說是無稽之談。孟子拒絕回答他的問題是可以的,卻再三為他辯解,這樣就會引起後輩學生的感觸了。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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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