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蘇軾《江城子·密州出獵》寫作背景、注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蘇軾

江城子·密州出獵》據《蘇詩總案》卷十三,熙寧八年(1075)十月,「祭常山回,小獵,與梅戶曹會獵鐵溝,作詩,並作《江神子》」。作者頗為自得,《與鮮于子駿》書云:「數日前,獵於郊外,所獲頗多,作得一闋,令東州壯士抵掌頓足而歌之,吹笛擊鼓以為節,頗壯觀也。」這是蘇軾豪放詞代表作之一。[1]

原文

老夫聊發少年狂,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

酒酣胸膽尚開張。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

注釋

老夫:時作者四十歲,故自稱。

「左牽」二句:左手牽黃狗,右手擎蒼鷹。

傾城:全城人都出動。

太守:作者自指。

孫郎:孫權。漢建安二十三年十月,孫權親射虎於庱(犾í狀犵)亭(在今丹陽市東),馬為虎所傷,孫權投以雙戟,虎遂廢。見《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此處系自比。

「持節」二句:西漢魏尚為雲中(今內蒙古托克托縣)太守,守邊有功,然因上報戰果稍有虛冒,被文帝削職。馮唐進諫,澄清事實,文帝悅,遭馮唐持節赦魏尚,任為車騎都尉,復守雲中。見《漢書》本傳。持節,拿着出使的憑證。節,符節,憑證。此處表示希望朝廷遣使將蘇軾召還,授以守邊重任。

天狼:《楚辭·九歌·東君》:「舉長矢兮射天狼。」註:「天狼,星名,以喻貪殘。」《晉書·天文志》:「狼一星,在東井(星)東南。狼為野將,主侵掠。」此喻西夏和遼。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