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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三首 |
作品名稱:茉莉三首 創作年代: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鄭剛中 |
茉莉三首是南宋抗金名臣、詩人鄭剛中的作品之一。
鄭剛中(1088年—1154),字亨仲,婺州金華人。生於宋哲宗元祐三年,卒於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年六十七歲。登紹興進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撫副使,治蜀頗有方略,威震境內。初剛中嘗為秦檜所薦;後檜怒其在蜀專擅,罷責桂陽軍居住。再責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檜死,追諡忠愍。[1]
正文
其一
涉鍤移根帶蘚苔,暑中相對亦佳哉。 素英吐處祗如玉,清思牽人全似梅。 淺綠剪羅和葉看,真香搗麝逐風來。 觀君可與酴醿並,高士寧容俗子陪。
其二
真香入玉初無信,香欲尋人玉始開。 不是滿枝生綠葉,端須認作嶺頭梅。
其三
嶺上老梅樹,歲晚等風木。 霜風吹枯枝,曾有花如玉。 茉莉抱何性,犯此炎暑酷。 琢玉再為花,承以敷腴綠。 憐渠一種香,偏歷寒與燠。 空庭三更月,酒醒人幽獨。 有如高世士,含情不虛辱。 時於寂默中,至意微相屬。 鼻觀既得趣,就枕便清熟。 夢中見靈均,九畹皆芬馥。[2]
作者生平
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字亨仲,婺州金華人。南宋抗金名臣。
紹興二年(1132年)進士、為探花,授溫州軍事判官。
紹興六年(1136年),經當朝宰相秦檜之薦舉,任刺令所刪定官,其時政要務見解受高宗賞識,不久即升任宣義郎,不過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紹興八年(1138年),遷殿中侍御史。
紹興九年(1139年),為樞密行府參謀出諭京陝,歸除權禮部侍郎,尋兼詳定一司又兼權刑部侍郎。
紹興十年(1140年),除試禮部侍郎。
紹興十一年(1141年),王倫挾金使來議和。樞密院編修胡銓因請斬王倫、秦檜,禍在旦夕。剛中極力營救,由是得罪秦檜,卻更令高宗欣賞其膽識,升任他為宗正少卿,後又任秘書少卿。
紹興十二年(1142年),遷川陝宣撫副使兼營田。在四川任職期間,行屯田,免雜征;嚴教訓,重積聚;整軍旅,強武備,使金兵不敢犯境。時有「宗澤猛虎在北,剛中伏熊在西」之稱。
紹興十七年(1147年),以忤秦檜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居住,徙復州、封州安置。
紹興二十四(1154年)年卒,年六十七。[3]
主要作品
著有《北山集》、《周易窺余》、《經史專音》、《論語解》、《孟子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