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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士稱字著年》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三。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漢、魏以來諸公上表薦士,必首及本郡名,次著其年,又稱其字。如漢孔融薦禰(mí)衡表雲「處士平原稱衡,年二十四,字正平」,齊任防為蕭揚州作薦士表雲「秘書丞琅邪王暕,年二十一,字思晦」,「前候官令東海王僧孺,年三十五,字僧孺」是也。唐以來乃無此式。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3]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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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