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莆田市人民政府是莆田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莆田市的國家行政機關,對莆田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福建省人民政府[1]負責,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市長負責制。
歷史沿革
1968年6月5日,閩侯專區革命委員會成立,行使原專區黨政機構雙重職能。
1970年6月,福建省革命委員會調整行政區劃,從晉江專區劃出莆田縣、仙遊縣2個縣革命委員會歸閩侯專區革命委員會管轄,同時將閩侯專區革命委員會機關從閩侯螺洲遷移至莆田城關。
1971年5月,閩侯專區革命委員會更名為莆田地區革命委員會,恢復設置中共莆田地區委員會[2],與莆田地區革命委員會合署辦公,地委書記兼任地區革委會主任。轄莆田、仙遊、閩侯、閩清、福清、永泰、長樂、平潭8個縣革命委員會。1973年9月,閩侯縣革命委員會劃歸福州市革命委員會管轄。
1978年3月起,莆田地區行政公署逐步取代莆田地區革命委員會。至1980年1月1日,正式撤銷莆田地區革命委員會,啟用莆田地區行政公署印章。莆田地區所屬各縣也先後撤銷縣革命委員會,恢復縣人民政府。
1983年5至9月,莆田地區處在撤地建市的籌備階段。1983年5月30日,莆田市籌備領導小組成立。9月9日,國務院批准成立莆田市。10月,莆田地區行政公署撤銷,所屬福清縣、閩清縣、永泰縣、長樂縣、平潭縣劃歸福州市管轄。11月1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直轄,設市長1人、副市長3人,第一任市長、副市長由中共福建省委員會任命。轄莆田縣、仙遊縣和城廂區、涵江區2縣2區人民政府。12月,籌備領導小組終止工作。
1984年12月29日至31日,莆田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市人民政府市長1人、副市長4人。
1988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開闢湄洲島為對外開放旅遊經濟區。1989年2月,湄洲島管理委員會成立,為莆田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1989年7月23日至27日,召開莆田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市長1人、副市長5人。
1991年3月6日至9日,召開市二屆人大三次會議同意陳桂宗辭去市長職務,選舉許開瑞為市長。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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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福建省政府機構,福建省人民政府
- ↑ 閩侯大事記(至1999年底),福州市閩侯縣人民政府,20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