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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韻之鐘
圖片來自thenewslens

莎韻之鐘,或譯莎鴛之鐘莎勇之鐘;該故事發生於1938年台灣日治時期台北州蘇澳郡蕃地リヨヘン社(已遷村,1960年轉移至今宜蘭縣南澳鄉金岳村[1]),一名泰雅族少女莎韻·哈勇(サヨン,sayon)因替日籍教師田北正記警丁(柿田警手)搬運行李,不幸失足溺水。台灣總督為褒揚其義行,頒贈予當地的紀念桃形銅鐘,該鐘即稱莎韻之鐘。

本僅為短短一則地方新聞的泰雅族少女溺水意外,經刻意報導後,被台灣總督府用來宣揚理蕃政策的成功,並與國歌少年雙雙成為皇民化政策的宣傳樣本。

報導

9月29日,台灣第一大報《台灣日日新報》刊出簡要新聞報導,標題為「番婦渓流に落ち,行方不明となる」(蕃婦落溪,行蹤不明)。該報紙於此報導中,以數行文字簡單說明學生莎韻為了送別田北正記警丁(柿田警手),搬運其行李下山經南溪時,失足墜落南溪中而導致下落不明。

經多日搜尋未果後,同年11月26日,莎韻所屬之半官方性質女子青年團團體,特地舉行盛大的「少女莎韻追悼會」,開始被炫染成為「愛國行為」。參加者除了莎韻親友同學及女子青年團團員、蕃童教育所教員、警手、警佐之外,台灣統治中央機關總督府,還由理蕃課長率領多位官員前往參加。而已於華北戰場與中國作戰的田北正記(柿田)也從中國戰場派發電報表答感激與懷念之意。

贈鐘與宣揚

12月6日,台北州知事藤田傊治郎,於巡視泰雅族部落時,聽聞此事,特地前往莎韻墓地祭祀致意。除了慰勉家屬、公開讚賞莎韻之「進誠奉公」精神,特地還做了一首詩。不但要求所屬為之宣傳,也向台灣總督府報告。至此,莎韻事蹟引起多數官員重視。

翌年的1939年,《台灣愛國婦人新報》元月號刊出一則報導:《番界銃後哀話-乙女サヨンの死》。該長文詳細報導霧社事件後,泰雅族利有亨社被強迫遷移至南澳後的皇民化現況,並以莎韻、田北正記(柿田)師生情誼為報導主軸,除了讚賞莎韻「為國捐軀」外,也報導了藤田知事贈詩經過。

1941年2月20日,由全台高砂族青年代表領銜演出的「皇軍慰問學藝會」於台北公會堂演出,其中以藤田知事詩文為藍圖的「サヨン少女を思ふ」歌曲為最受矚目的表演項目。由莎韻之同學ナミナ泰雅語日文演唱的女聲獨唱,因曲調優美,歌詞感人,獲得了現場一致讚賞,而這裡面還包括台下觀眾之一,台灣總督長谷川清。在特地深入了解故事來龍去脈後,長谷川總督決定表揚此少女,並以此做為皇民化教育的宣導教材。

1941年4月14日,長谷川總督於總督府親自接見莎韻家屬與少女青年團團員,並頒贈一座刻有「愛國乙女サヨンの鐘」(愛國少女莎韻之鐘)字樣的銅鐘給相關人員,而至此,「莎韻之鐘」一詞成為台日兩地爭相報導的新聞報導。

1943年,因大戰爆發,殖民當局為強化原住民地域認同感,預定將利有亨(日語:リヨヘン)地名改為和風地名「鐘ヶ丘」,即取自莎韻之鐘之典故,但未實現即戰敗。

事件經過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日軍於兵源不足下,開始徵召各地日本青年,組織持續進犯中國的軍隊。在被日本統治的台灣方面,首波被徵召對象,除了駐守台灣的台灣軍之外,就是為數頗眾的駐台警察。而這些於各地擔任警察任務的日籍青年,一旦接到徵召令,就必須馬上離職出征,開赴以中國華北為主的中日戰爭戰場。

1938年(昭和十三年)9月,一名於該台灣原住民村落內南澳蕃童教育所從事教職的田北正記警丁(柿田警手),接到了由台灣總督府發布的從軍徵召令,並立即依法離職前往中國戰場。因南澳一地位於台灣宜蘭山區,教育所教師田北正記(柿田)派莎韻(泰雅語:Sayun Hayun 日語:サヨン)協助搬運行李。

9月27日,兩人在行經宜蘭山區途中,不但遇到颱風,還在過渡武塔南溪時,碰到溪水暴漲。在天候惡劣下,田北正記雖順利離開宜蘭,但是同行的泰雅族17歲少女莎韻卻在暴風雨中不幸於南溪便橋上,失足落水失蹤。經當地警所營救後,除了發現所背負行李外,並無莎韻任何行蹤。

參考文獻

  1. 耆老回部落 找到家屋圓夢了,2013年10月23日,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