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莫建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莫建成(1956年3月-),浙江嵊州人。男,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現已被雙開。1972年2月參加工作,197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已被開除)。內蒙古農牧學院農牧業經濟管理系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幹部專修班畢業,中共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2017年6月,當選中共十九大代表。中共十九大尚未召開,即在8月「落馬」。

生平

內蒙古

1972年2月-1974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西卓子山水泥廠工人。1974年3月-1978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西卓子山水泥廠青年農場知青、生產隊長、副場長。1978年7月-1983年1月。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知青辦幹事、勞動局技培科負責人。1983年1月-1983年9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組織部組織員。1983年9月-1985年7月,內蒙古農牧學院農牧業經濟管理系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幹部專修班學習。

1985年7月-1985年9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組織部組織員。1985年9月-1990年10月,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1990年10月-1991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政府秘書長;1991年5月-1991年11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秘書長;1991年11月-1993年10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常委、秘書長;(1989年8月-1992年06,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2年9月-1993年01在中央黨校進修部進修二班學習)1993年10月-1995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副市長;1995年7月-1996年6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常委、副市長;1996年6月-1998年2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8年2月-200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鄉鎮企業局副局長;2000年2月-2001年9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01年9月-2003年1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副書記、市長;2003年1月-2003年3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書記、市長;2003年3月-2004年12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書記。

2004年12月-2006年11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06年11月-2010年4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

江西

2010年4月-2011年5月,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1年5月-2011年11月,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2011年11月-2013年7月,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3年7月-2015年1月,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月,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省長;2015年1月-2015年9月,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省長;2015年9月-2015年12月,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1]

中央

2015年12月-2017年8月,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

落馬

2017年8月2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莫建成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這標誌着已經位列中共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之首的莫建成已經徹底失去了遞補為中央委員的機會。

2017年9月23日,中紀委監察部宣布,莫建成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這時距離宣布其接受組織調查不足一個月,創下中共十八大以來貪腐官員從落馬到「雙開」的最快紀錄。

2019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莫建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2],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莫建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視頻

莫建成 相關視頻

中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長莫建成被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