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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洪憲
出生 1954年9月
湖北省武漢市
國籍 中國
職業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知名於 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家安全研究所所長、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所長。
知名作品有組織犯罪研究
犯罪學概論
證券犯罪理論與偵查實務研究

莫洪憲[1] 漢族,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共黨員。武漢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國際刑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青少年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市法學會副會長;武漢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以及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湖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組顧問等職。 職務: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黨委書記。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家安全研究所所長、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所長。

學歷

本科 1976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外文系; 碩士 1986年畢業於南斯拉夫貝爾格萊德大學法律系; 博士 1997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

工作經歷

1987年晉升為武漢大學法學院講師; 1993年晉升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1998年晉升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8年晉升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9年遴選為博士導師,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2] 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大學法律系作訪問學者。 1999年6-7月應邀參加日本被害者學會第十屆學術研討會作大會報告,並在日本警視廳、慶應大學作「關於中國有組織犯罪的現狀及其對策」的學術報告。 2004年6—8月應邀在日本的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慶應大學講學,其內容為「中國有組織犯罪研究的新發展」、「中國重大刑事案件趨升的原因及對策」、「中國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此外,還先後到美國、英國、法國、泰國、越南、菲律賓、韓國等國家及我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參加學術會議和訪問交流。

社會兼職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顧問;犯罪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國際刑法學會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基礎理論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特約諮詢員;武漢市法學會副會長;武漢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所開課程:《犯罪學》,《刑法學》。

研究方向:刑法學、 犯罪學。[3]

人物簡介

1984年9月-1986年7月留學於南斯拉夫貝爾格萊德大學法律系,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97年於武漢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師從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先生。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大學法律系作訪問學者。先後到美國、英國、法國、愛爾蘭、、德國、日本、韓國、泰國、越南、菲律賓等國家及我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參加學術會議和訪問交流。

她主要從事犯罪學、刑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多年來堅持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學的第一線。她注重教學改革,主持的"臨床法學教育"試驗課程,受到國內外學術同行的關注,曾連續三次榮獲武漢大學本科教學一等獎,並與人合作於1997年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和湖北省教學成果一等獎。她潛心研究、具有前瞻性的代表作《有組織犯罪研究》出版後,被有關著名學者稱為"填補了我國有組織犯罪研究方面的空白", 在法學界和司法部門中得到了較大反響。因而,她1997年8月應邀出席了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召開的"國際反有組織犯罪對策"學術研討會,並作主題發言;1998年應澳門政府司法官培訓中心邀請前往專題講學並承擔澳門地方政府基金項目"澳門黑社會組織犯罪研究";1999年應日本慶應大學和日本警視廳邀請前往作"中國有組織犯罪研究"的專題報告和進行學術交流;2000年應香港中文大學邀請、2003年應美國律師協會邀請進行學術訪問和專題講學。

她參與撰寫了十幾部學術著作,其中主編的有:《犯罪學概論》、《澳門有組織犯罪研究》、《刑事被害人權益救濟理論與實務》、《未成年人權益救濟理論與實務》、《金融犯罪司法實務及預防對策》(副主編)、《各國刑法比較研究》(副主編)等。此外,她先後在《國外社會科學》、《日本警察學論集》(日文)、《刑法論叢》、《法學評論》等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百多篇。近年來,她先後主持承擔了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重大刑事案件趨升的原因和對策》、《醫事刑法問題研究》,教育部博士點基金項目《有組織犯罪研究》、司法部課題研究項目《加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對我國的影響》等重大課題研究。其著作《有組織犯罪研究》,1998年和2000年分別榮獲武漢市第六、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0年榮獲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1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

她注重將法學理論運用到司法實踐,積極參與湖北省和武漢市的社會服務、司法諮詢工作,兼任了湖北省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婦聯法律顧問;武漢市公安局打擊經濟犯罪高級法律顧問;武漢市金融法律專家諮詢小組顧問等職,經常參加公、檢、法及政法委組織邀請的疑難案件諮詢服務、省、市婦聯組織的義務法律諮詢服務,多次為省市司法、婦聯、青年團幹部舉辦有關法學專題講座。

繼萬鄂湘教授之後,莫洪憲教授兼任全國首家法律援助機構--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的主任。自1992年該中心成立以來,她與全體志願者一道,為廣大社會弱者提供義務法律服務,接待諮詢約四萬人次,回覆信件近三萬件,電話諮詢約三萬次,代理訴訟案件達九百餘起(其中絕大部分勝訴),為社會上最需要法律保護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承擔"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責任,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幫助受虐待的婦女走上自立之路;為意外致殘的孩子爭得寶貴的賠償;幫助盲人找到安居之所……。在她的帶領下,該"中心"將法律援助這一公益性活動與教學科研緊密結合起來,不僅為武大法學院的學生提供了社會實踐的基地,促進了法學教學的改革和法律人才的成長,而且探索了如何對我國的社會弱者實行切實有效的法律援助的一條新路。由於社會效益顯著,該"中心"先後被國務院、中宣部、團中央和湖北團省委授予"全國扶貧助殘先進集體"、"全國首屆青年志願服務傑出集體"和"全國青年志願者活動示範點"等光榮稱號,美、法、德、加、日、英等國的教授學者紛紛前來中心參觀、訪問。她本人由於在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工作成績突出,2000年被武漢市市政府授予"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傑出公民"稱號。

研究成果

獨著《有組織犯罪研究》

主編《加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對我國的影響》、《犯罪學概論》、《證券犯罪理論與偵查實務研究》、《未成年人權益救濟理論與實務》1997年10月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專著《有組織犯罪研究》獲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1994-1998年)三等獎。[4]

《有組織犯罪研究》,專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5;

《犯罪學概論》,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1999、1;

各國刑法比較研究》副主編,武漢出版社,1995、11等著作13部;

發表"論國際社會反'洗'錢犯罪"(《刑法論叢》1999年第二期)等29篇。

莫洪憲 法學專著(同名著者未經篩選)·多維視角下我國知識產權的刑事保護研究/武漢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學術叢書/莫洪憲,賀正軍著,2009-1-1版

·和諧社會與檢察權的運用/莫洪憲,萬強主編,2009-1-1版

·職務犯罪預防戰略研究/莫洪憲,2008-3-1版

·破環金融管理秩序罪辦案一本通(中國刑案偵。訴。辯。審辦案通)/莫洪憲主編,2007-1-22版

·不交贊助費就不能入學嗎?/莫洪憲主編,2004-8-1版

·死刑辯護(新版"律師業務必備"叢書)/莫洪憲,2006-4-1版

·證券犯罪理論與偵查實務研究/莫洪憲,2005-9-1版

·外來勞工(農民工)權益救濟理論與實務/莫洪憲,2006-1-17版

·重大刑事案件趨升原因及對策/莫洪憲等,2005-9-1版

·加入《聯合國打擊跨國組織犯罪公約》對我國的影響/莫洪憲,2005-3-1版

·澳門有組織犯罪研究(武漢大學學術叢書)/莫洪憲,2005-2-1版

·刑事被害救濟理論與實務/莫洪憲,2004-1-1版

·犯罪學概論(修訂本)/莫洪憲,2003-2-1版[5]

視頻

當代教育法學首席專家莫洪憲

論文

·腐敗存量特赦論存在邏輯悖論 /莫洪憲,羅鋼, ·受賄罪構成的界定——從薄熙來案庭審說開去 /莫洪憲,, ·我國刑法中的商業賄賂犯罪及其立法完善 /莫洪憲,張昱, ·如何理解「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條款 /莫洪憲,王登輝,

獲獎情況

與人合作 "着重提高研究生素質,培養刑法學高層次人才"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專著《有組織犯罪研究》獲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1994-1998年)三等獎;曾先後榮獲教育部"全國優秀教師"、湖北省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武漢市"三八"紅旗手標兵;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有關倡議

2006年1月5日,市政協委員、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莫洪憲倡議,學校應該推廣教科書在學生中循環使用,節約社會資源,培養孩子節儉習慣。

莫洪憲早年留學俄羅斯等國,國外學校對教科書的使用給她留下了深刻印象:新學期要上刑法課,全班近40名同學就統一到校圖書館借到了相關教材;學期結束,大家再把教材還給圖書館,供下一屆同學使用。

莫洪憲的倡議受到許多教育界政協委員贊同。武漢二中校長董漢利說,循環使用教科書不僅可以降低每個家庭在孩子教育上所花費的經濟成本,而且將大大節約紙張等社會資源,真正實現物盡其用。名教師甘德炎也認為,教科書循環使用將有利於培養孩子形成節儉的習慣和他們愛書護書的好品德。

省實驗中學教務主任蔡大志贊同此做法,但認為在具體實施中可能會遇到一些障礙。比如:目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的教科書幾乎年年都在修訂,這就使得不同級的學生不可能使用同一本教材;許多學生希望把自己的教材留作紀念,並不願意與別人分享同一本教科書……

莫洪憲認為,這些困難並不難解決。她說,從義務教育階段的特點來看,教科書在3-5年內保持基本穩定是完全可能的,即使有些小的改動,應該也不會對使用舊版教材的孩子有太大影響;在推行教科書循環使用過程中,也可以嘗試使用"雙軌制",即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參加這一活動。

莫洪憲表示,教科書循環使用可以先進行小範圍試點,隨着其優點的顯現,會有越來越多的學校和家庭參與其中。[6]

視頻

12.17莫洪憲教授講座(1)

視頻

12.17莫洪憲教授講座(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