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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斯特·皮爾遜 |
中文名: 萊斯特·皮爾遜 外文名: Lester Pearson 國 籍: 加拿大 出生日期: 1897年4月23日 逝世日期: 1972年12月27日 職 業: 政治家,外交家 主要成就: 1957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出生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紐頓布魯克 信 仰: 衛理公會 職 務: 加拿大第14任總理 政 黨: 加拿大自由黨 |
萊斯特·皮爾遜(Lester Bowles "Mike" Pearson,1897年4月23日——1972年12月27日),加拿大政治家、外交家,第14任加拿大總理。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軍隊服役。畢業於多倫多大學和牛津大學。1924~1928年在多倫多大學講授歷史。1928年進外交部。1945~1946年任駐美國大使。1947年任聯合國大會政治和安全委員會主席。1951年任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主席,因致力解決1956年蘇伊士危機獲1957年諾貝爾和平獎。1958年繼任自由黨領袖。1963年出任總理。皮爾遜領導自由黨連續贏得1963年和1965年兩次大選,但兩次他都只能組成少數政府。他的政府正式建立了全民醫療體系、引入學生貸款、雙語制、全國養老金等,並把楓葉旗正式確立為加拿大國旗。1968年辭去總理職務,退出政壇。[1]
人物經歷
萊斯特·皮爾遜於1897年4月23日出生於安省的紐頓布魯克(Newtonbrook,現多倫多的一部分),在多倫多大學和英國牛津大學完成歷史學的學業,於1923年起在多倫多大學任教。萊斯特·皮爾遜的職業軌跡在1928年時發生了關鍵性的變化,年輕的他被招募到加拿大外國事務部(現外交事務和國際貿易部),在二十年的外交生涯中,在國際舞台上扮演着代表加拿大的重要形象,參與了國際聯盟、聯合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重要國際組織籌建工作。1948年,萊斯特·皮爾遜被任命為加拿大外國事務部負責人,並成為加拿大在聯合國的代表人。
萊斯特·皮爾遜本來是位出色的外交家,在五十年代曾經成功地化解了蘇伊士運河危機,並因此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聯合國維和部隊的設想就是皮爾遜最先提出的。在運河危機期間,埃及政府曾經反對加拿大派遣維護部隊,理由就是因為旗子:加拿大軍隊的紅軍旗和英國軍旗實在是太像了,而英國當時正與埃及為敵。由於他的努力,蘇伊士運河爭端得以和平解決,萊斯特·皮爾遜也因此於1956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他也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獎的加拿大人。
楓葉旗
皮爾遜政府還有一項值得稱道的成績,就是把楓葉旗正式確立為加拿大國旗。在皮爾遜之前,加拿大就一直在醞釀採用新的國旗。過去的旗子,無論是英聯邦旗還是紅色軍旗,都與英國關係太密切,故而引起法裔和來自其它地區的移民的不滿。為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一個能夠真正反映出加拿大特色的新國旗越來越有必要了。可是設計新國旗這事情看起來不大,做起來卻困難重重,阻力主要來自於一些人並不想換旗。二十多年來,「換旗派」和「保旗派」一直爭論不休,旗子也總是換不成。
1964年6月15日,萊斯特·皮爾遜在下議院提出確立新國旗。對皮爾遜的提議,議員們的反應五花八門。一些人對前宗主國感情深厚,不願拋棄米字旗圖案,那些同意改變的人則為了到底採用什麼新圖案而爭論不休。在這樣緊張的氣氛中,議會辯論開始了,保守黨領袖約翰·迪芬貝克堅持在新國旗中也要出現米字旗圖案,來表示加拿大與英國的歷史淵源。長達37天的辯論中,各黨派共進行了308場演講。
當年12月15日,議會投票通過了紅楓葉旗的方案。迪芬貝克指責皮爾遜「沒有哪個總理像你這樣嚴重地分裂了國家」。還是英王室出面,才平息了這場爭論。
1965年1月28日,皮爾遜和迪芬貝克都在倫敦參加丘吉爾的葬禮,伊麗莎白二世藉機簽署皇室公告,認可了紅楓葉旗的地位。同年2月15日,紅楓葉旗正式啟用。
1972年12月27日:1972年——加拿大前總理萊斯特·皮爾遜逝世。[2]
參考來源
- ↑ 萊斯特·皮爾遜,族譜網,
- ↑ 1972年——加拿大前總理萊斯特·皮爾遜逝世。,喜蜜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