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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夢麟
蔣夢麟
原文名 Jiang Menglin
出生 1886年1月20日
浙江餘姚
逝世 1964年6月19日
國籍 中國
別名 夢熊,兆賢,孟鄰
職業 教育家
知名作品 《西潮》
《中國教育原則之研究》

'蔣夢麟〔'1886年1月20日-1964年6月19日〕,原名夢熊,字兆賢,號孟鄰,浙江餘姚人,中國近現代著名的教育家。

曾參加科舉考試並中秀才,1912年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育學本科畢業 ,隨後赴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杜威,並獲得哲學及教育學博士學位。曾任國民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長、行政院秘書長,也是北京大學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的校長。1949年隨國民黨政權去台灣。

人物生平

1886年1月20日,生於浙江餘姚蔣村。出生時他父親夢見一隻熊來到他家,便給他起名夢熊。

1892年入私塾。

1898年,入紹興中西學堂,蔡元培正好是那裡的"監督"(相當於校長)。

1899年隨家遷往上海,入天主教學校讀英文。

1900年,因義和團運動起,舉家遷回餘姚,在餘姚城某校習英文、算術。

1901年,到杭州一教會學校習英文,後因學潮全體學生離校。

1902年考入浙江省立高等學堂(前身為求是學院),因鬧學潮被列入黑名單,改名夢麟。。

1903年入浙江高等學堂(浙江大學前身)學習,次年中秀才。

1904年考入上海南洋公學。

1908年8月赴美留學。

1912年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畢業,隨後赴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杜威,攻讀哲學和教育學 。

1917年3月,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回國後,在商務印書館擔任《教育雜誌》編輯和《新教育》雜誌主編,並協助孫中山制定實業計劃。

1919年初,蔣夢麟被聘為北京大學教育系教授。五四運動爆發後,受蔡元培委託,代理北大校長。 同年9月,蔡元培返回北大,聘他為教育學教授兼總務長。

1927年,出任浙江臨時政治會議委員兼秘書長,8月,任國立第三中山大學(1928年改為國立浙江大學)校長。

1928年,接替蔡元培出任國民政府大學院院長,大學院改為教育部後,為中華民國第一任教育部長。

1945年8月,蔣夢麟辭去北京大學校長,同時退出西南聯大,由胡適繼任。

1949年去台灣,主持"農業復興委員會"。

1951年,率先提出人口節育問題。

1958年,因為台灣農村的復興作出的貢獻獲得菲律賓政府頒發的"麥賽賽獎"。

1959年,呼籲"讓我們面對日益迫切的台灣人口問題",主張節育、限製人口成長,遭到指責、誹謗和謾罵。

1964年6月19日,因肝癌病逝於台灣台北,終年78歲。

『無大臣之風』? 黯然離職

一九二八年十月,蔣夢麟被任命為教育部部長,但只有短短的兩年,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他突然辭去教育部長之職。他在回憶錄《西潮》一書中說:「我以中央大學易長及勞動大學停辦兩事與元老們意見相左,被迫辭教育部長職。在我辭職的前夜,吳稚暉先生突然來教育部,雙目炯炯有光,……他老先生問我中央、勞動兩校所犯何罪,並為兩校訴冤。據吳老先生的看法,部長是當朝大臣,應該多管國家大事,少管學校小事。最後用指向我一點說道:『你真是無大臣之風。』我恭恭敬敬站起來回答說:『先生坐,何至於是,我知罪矣。』第二天我就辭職,不日離京,回北京大學去了。劉半農教授聞之,贈我圖章一方,文曰『無大臣之風』。」

一般對蔣夢麟的辭職都以偶發事件視之,其實這其中暗潮洶湧,內幕重重。回顧二0年代中後期的教育界,可說是派系林立,有留法派,以李石曾、張乃燕(國民黨元老張靜江之侄)為代表,有歐美派,以蔡元培、蔣夢麟為代表,有留日派,以丁惟汾、經亨頤為代表,以及本土派,則是未出國門的。由於利益和教育理念的不同,四派之間時常發生摩擦,蔣夢麟作為教育部的掌門人,不幸也捲入到這場無止境的「惡鬥」當中。

其實蔣夢麟在回憶這件往事時,也說:「我當時年壯氣盛,有決策,必貫徹到底,不肯通融,在我自以為勵精圖治,在人則等於一意孤行。我本世居越中,耳濡目染,頗知紹興師爺化大為小化小為無的訣竅。今背道而馳,自然碰壁。武力革命難,政治革命更難,思想革命尤難,這是我所受的教訓。」是頗堪玩味的。[1]


人物評價

在中國近現代史上,蔣夢麟是一位頗有影響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教育家,蔣夢麟關於教育方面的論文,大部分寫於"五四"前後。他站在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立場上,批判封建主義的"牧民教育",反對德、日的軍國主義教育,提倡自由主義的資產階級平民主義教育。由於後來忙於北京大學的校務,他從事學術研究的時間減少了。但他在教育實踐中卻堅持貫徹他的教育思想。尤其是蔡元培關於大學教育的主張和"學術自由"的原則,他在北大任職期間更是謹記在心,遵照執行。他晚年在《新潮》一書中深情地回憶道:"著者大半光陰,在北京大學度過,在職之年,但知謹守蔡校長餘緒,把學術自由的風氣,維持不墮。

人物影響

作為北京大學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的校長 ,蔣夢麟把一生的大部精力投之於中國現代高等教育和北大的建設。

蔣夢麟發展了教授治校的原則。他吸取美國一些大學的管理經驗,強調層層分工,各司其職。他提出"教授治學,學生求學,職員治事,校長治校"的管理方針。原屬各學院的教務和事務等工作,改由學校秘書處和課業處負責,改變了過去教授兼任各種事務的現象,使教授得以專心治學與教學。同時,他嚴格限制教師在校外兼課,使教授有充分時間研究和積蓄學問。

從20年代初至30年代,蔣夢麟與蔡元培、胡適、傅斯年等人一道,艱苦地致力於北大中興,使北大由亂到治,由衰至興,逐步成為全國學術之中心。使北大人才雲集,學術繁榮,推動教學與研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些教授的科研成果已在國內外學術界處領先地位,並且逐年培養出大批高質量人才。

婚姻觀

蔣夢麟將男女關系概括為三種:一曰狗皮膏藥,二曰橡皮膏藥,三曰氫氣球。所謂狗皮膏藥,貼時不容易,撕開也痛,舊式婚姻之謂也。橡皮膏藥貼時方便,撕開也不難,普通婚姻之類也。至於摩登者流,男女雙方均得時時當心,稍有疏忽即行分離,正似氫氣球然。


二婚 淪為知識界笑談

      1936年,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蔣夢麟迎娶陶曾谷女士,在北平舉辦婚禮,邀請胡適做證婚人。可是胡適的妻子江冬秀因為蔣夢麟為娶陶曾谷遺棄原配,不贊成胡適為兩人證婚,把大門一關,就是不讓他出去。原來,蔣夢麟為繼娶陶曾谷而與原配離異,在江冬秀看來,蔣夢麟道德上是有愧的。胡適只能跳窗「脫逃」,成其美事。   蔣陶聯姻最大的壓力還不在蔣夢麟與原配離異,而是他迎娶的陶曾谷是其莫逆之交兼同事高仁山的遺孀。高仁山先後執教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並在北京大學創立教育系。1928年,高仁山被奉系軍閥殺害於天橋刑場。高仁山死後,蔣夢麟對其妻陶曾谷照顧備至。盡管蔣夢麟使君有婦,但陶曾谷的處境令他同情,長期的照顧和相處,感情慢慢發生了變化,兩人互生愛意,墜入愛河。婚禮上,蔣夢麟答謝賓客時表示:「我一生最敬愛高仁山兄,所以我願意繼續他的志願去從事教育。因為愛高兄,所以我更愛他愛過的人,且更加倍地愛她,這樣才對得起亡友。」這一說辭成為當時知識界的一大笑談。


三婚 晚節不保

蔣夢麟在晚年時迎來了他的最後一次婚姻,這次的妻子是徐賢樂。徐賢樂(1908-2006),是江蘇無錫人,系出名門。曾祖父徐壽是晚清著名的科學家。父親徐家保曾任上海格致書院董事。徐賢樂是徐家幺女,長得非常漂亮, 徐賢樂的前夫是楊傑(1889-1949,字耿光,雲南大理人,官至陸軍中將,加上將銜,是著名的軍事家, 與徐賢樂在重慶結婚。但在結婚七個月後,兩人就因銀錢問題而以離婚收場。

一九五八年,蔣夢麟的夫人陶曾谷因病去世,夫人去世後,蔣夢麟非常落寞,1960年在圓山飯店的一次宴會中,透過媒人介紹,他認識了徐賢樂。[2]

1960年,徐賢樂〔48歲〕風華正茂,此時,蔣夢麟已經74歲,他像著了魔一樣,老夫聊發少年狂,開始追求徐賢樂。但包括宋美齡、陳誠、胡適這種重量級人物和好友,對這段婚姻均不看好,胡適還對蔣夢麟反覆規勸,但蔣夢麟陷入太深,一意孤行。1961年,蔣夢麟不顧好友的反對,毅然與徐賢樂結成了夫妻。然而,徐賢樂婚後卻索取無度,又對丈夫缺乏照顧,蔣夢麟摔倒骨折,住院治療,徐賢樂卻不肯照料,還遷走戶口,拿走蔣夢麟家裡的東西,後來夫妻分居,鬧到為離婚打官司的境地[3]

1963年1月23日,蔣夢麟委託婚禮的證婚人、台灣有名的大律師端木愷致信徐賢樂,表示"由於兩人的生活習慣、思想志趣無一相同,相處愈久,隔閡愈深,此次折骨就醫,彼此意見更多不合",經多日考慮後"決定分居",但是可以每月給徐賢樂新台幣3000元。這一提議遭到了徐賢樂的拒絕。2月8日,蔣夢麟再經端木愷發出第二封信,指責徐賢樂擅自領去其應得之利息、股息。4月10日,蔣夢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台北地方法院正式請求離婚,繼而又專門舉行記者招待會。

風燭殘年 鬱鬱而終

此時蔣夢麟已是風燭殘年,腿傷未愈,體質孱弱,接受媒體採訪時,他當場老淚縱橫:"我堅決要和徐女士離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我已是望百之年的老人了,在社會上做了幾十年的事,也不是小孩子,豈會這麽容易受人挑撥?""到現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後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此時胡適已經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該有向故友認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來糾正錯誤。在經過親友調處不諧之後,才毅然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以求法律的保障。"

對於蔣夢麟的這些做法,徐賢樂也不甘示弱。她以"我與蔣夢麟"為題不斷在報刊上發表文字,否認她與蔣夢麟已經構成了離婚的條件。徐賢樂的反訴條理清明,也不能不算離婚官司中的好文章。尤其對"侵瀆先室"的反駁,列舉出蔣先生當年婚中戀慕陶女士,與原配夫人分居,後陶女士下嫁原告,"故原告此所謂'先室'究指何人,已滋抗告"。對於蔣在離婚書中說"指責她趁著蔣開刀之際把存摺、股票、土地過戶",她的回答也算工整,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小兒女撒嬌之態:"當初你說的,你的東西都歸了我,所以我今天做的無非是照著你的意願做罷了。"

1964年1月23日,這場曠日持久、轟動台灣島的離婚官司,最終經人調解而息訟,蔣徐二人協定離婚,由蔣支付給徐贍養費50萬元。塵埃落定後僅僅半年,6月19日,蔣夢麟便因肝癌病逝,終年78歲。[4]


主要作品


著作

《西潮》[5](英文自傳,後譯為中文)

《孟鄰文存》

《談學問》

《文化的交流與思想的演進》

《新潮》

論文

《中國教育原則之研究》(博士論文)

《高等學術為教育之基礎》

《過渡時代之思想與教育》

《個人之價值與教育之關係》

《世界大戰後吾國教育之注重點》

《改變人生的態度》

《和平與教育》

《新舊與調和》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