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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來訥爵士,KCMGOBE(Sir Lionel (Leo) Henry Lamb,1900年|7月9日|1992年|7月27日),英國外交官,1951年至1953年任英國駐華臨時代辦,1953年至1958年任英國駐瑞士大使

藍來訥畢業於牛津大學皇后學院倫敦大學,懂得流利法語意大利語的他在1921年加入外交部,在37年的外交生涯當中,其中大約30年都是在華任職。他早年曾於北平成都漢口哈爾濱出任副領事,1935年升任為二等駐華領事,1938年升為一等,並於1940年派駐上海擔任監督領事官兼助理漢務秘書。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身在上海的藍來訥與妻子一同遭日軍拘禁,直到1942年才獲准遣送回國。

藍來訥於1943年復出後一度被派駐美國明尼蘇達州擔任領事,1945年6月以總領事身份返回中國出任漢務參贊。對中國事務具相當認識和通曉華語的他更在1947年升任駐華公使,任內曾與中方就中國大陸香港兩地的走私問題展開磋商,並兩度接替返英休假的駐華大使施諦文爵士代辦身份代理館務。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藍來訥一度於當年9月調返英國,但未幾於1951年3月再度來華,接替胡階森爵士出任駐華臨時代辦,負責繼續與中共就建交一事展開談判;然而當時正值韓戰,再加上冷戰氛圍籠罩,以致他未能有所作為。

藍來訥後來於1953年至1958年出任英國駐瑞士大使,任內於1954年的日內瓦會議出任英方代表團代理團長,期間曾負責主持就印度支那和平問題而召開的九國限制性會議。藍來訥早於1950年起成為皇家中亞學會[1] (1975年改稱皇家亞洲事務學會)會員,從外交部退休後,他於1960年至1967年擔任學會的理事會理事,其後於1971年至1977年改任圖書館委員會委員。

外交生涯

在華工作

1921年12月,藍來訥以見習傳譯員身份獲派往中國接受中文訓練,並於1922年3月起於北平北京前身)的英國駐華使館任職。1924年2月,他出任駐北平副領事一職,其後在1925年5月轉任駐成都副領事,任內曾於1927年2月至4月一度被調往漢口。1928年7月,他調任駐哈爾濱副領事,任內於1929年署任總領事,以及於1929年至1930年署任一等副領事。1931年4月,他被調回北平署任一等副領事,其後於1934年3月獲得實任。藍來訥在華工作多年,親歷軍閥割據國民政府成立和衝突,對中國事務具相當認識。

1935年1月,藍來訥獲擢升為二等駐華領事,旋被派往英國駐上海總領事館任職,直到1937年5月被調往北平,未幾中日戰爭就在同年7月全面爆發。其後,他在1938年11月進一步升任為一等駐華領事,1940年2月以監督領事官兼助理漢務秘書身份調返上海。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日本進佔上海租界,藍來訥與妻子一同遭日軍拘禁於上海,直到1942年8月才獲准遣送回國。在英國休養一段日子後,藍來訥在1943年2月復出,派駐美國明尼蘇達州聖保羅-明尼阿波利斯擔任領事,任內於1944年獲英廷頒授OBE勳銜

在美國工作兩年多後,藍來訥在1945年6月以六等外交事務官身份擢升為總領事,並以漢務參贊身份返回中國重慶英國駐華大使館任職。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已接近尾聲,日本瀕臨戰敗邊緣,因此他主要負責謀劃戰後的善後事宜和重整英國在華的外交工作。大戰結束後,中國很快隨著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而戰火重燃,中國大陸局勢持續動盪,國民黨形勢也江河日下。其間,藍來訥於1946年5月跟隨大使館遷往南京辦公,並於1947年2月以五等外交事務官身份升任為駐華公使,任內分別於1947年和1948年兩度接替返英休假的駐華大使施諦文爵士代辦身份代理館務。1948年,他的職級獲調升為四等外交事務官,且再度獲英廷頒授CMG勳銜,以肯定他在華任職多年的工作表現。

在任公使期間,中國外交部次長葉公超曾於1947年就香港海域的走私問題向藍來訥提出交涉,後促成施諦文與中國外交部長王世傑博士在1948年1月就中港關務協定換文。同年10月,藍來訥再與中國外交部政務次長代理務部劉師舜博士互致照會,修訂中港兩地在急水門海域的海關檢查安排。事實上,藍來訥曾就香港的出入境管制問題作出內部評估,他認為昔日無需攜帶旅行證件出入境的時代,在戰後已成為歷史,中港邊境在戰前雖然基本上沒有設防,但在戰後都不應獨善其身。他指出,儘管香港政府沒可能禁絕大陸人偷渡來港,但港府都有必要實施出入境管制,因為此舉可順應國府的要求打擊走私,另一方面能夠阻截大批國民黨餘部來港,成為與中共談判的籌碼,同時也可防範中共建政後出現的任何突發情況。他的看法促使港府後來在1949年開始對中港邊境實施恆常的出入境管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