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藥家鑫案,即藥家鑫故意殺人案,是2010年10月20日深夜發生在陝西省西安市西部大學城學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發的故意殺人案,肇事者藥家鑫駕車撞到被害人張妙,下車後發現張妙在記自己的車牌號,藥家鑫拿出刀子,連捅張妙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傷行人,被周圍目擊者們發現堵截並報警。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高度關注。
2011年1月8日,藥家鑫被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3月23日上午,「藥家鑫案」在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4月28日,藥家鑫提起上訴,並提出四點上訴理由。2011年5月20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1] 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6月7日上午8時,藥家鑫在西安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案發之後,社會的輿論大多嚴厲譴責藥家鑫,支持判藥家鑫死刑。但後來伴隨着張妙家的負面新聞出現,如張妙家人違背承諾向藥家索要20萬賠款並發生肢體衝突,張妙代理人張顯對藥家背景放出的大量消息被證實為造謠等等,有部分社會輿論開始同情藥家鑫及家人,反思死刑判決是否被民意綁架。
案件原因
據藥家鑫供述,2010年10月20日18時,藥家鑫駕車去事發地附近的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看望女友。22時多,兩人分別,藥家鑫獨自駕車返回市區,在自己返回途中,藥家鑫邊開車邊用車上的影碟機看濱崎步的演唱會,在行至翰林路中段時,道路突然變得有些漆黑,藥家鑫想這樣的路應該很少有人經過,於是加速前進,當時張妙騎着電動車和藥家鑫同向行駛,藥家鑫把受害人張妙撞到在地。此時張妙並未死亡,傷勢是左腿骨折、後腦磕傷,如搶救及時不至於喪命。藥家鑫不但沒有救人,而且用攜帶的一把八寸長刀連捅張妙8刀,致其死亡。藥家鑫向警方稱,之所以殺人,是因為受害人試圖記住他的車牌號,因此殺人滅口。
據調查,被害人張妙被撞時,傷勢是左腿骨折、後腦部被磕傷,法醫稱如搶救及時不至於喪命。張妙共有8處刀傷,左手上有3道劃痕,前胸有1道刺穿傷,後背中4刀。經法醫鑑定,張妙死因系左前胸受銳器穿透傷致動脈血管破裂大出血,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藥家鑫在接受柴靜採訪時,被問到殺人理由。藥家鑫回答,「害怕撞到農村的,特別難纏。(我害怕她沒完沒了地纏着我的父母和家人。)」
加害者
藥家鑫(1989年|11月7日|2011年|6月7日)(1989|11|7|2011|6|7歲),男,家住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南路二十街坊,西安音樂學院2008年鍵盤系學生(事發時為大三)。其家境殷實,當晚駕駛的雪佛蘭科魯茲的車主即為藥家鑫,是其父母在案發前不久才給他購買的。
據藥家鑫同學、朋友的印象,藥是個很有城府的人。不喜歡劇烈的運動。在朋友的眼中,藥有時對人比較兇狠。
在第二次車禍發生之後,藥家鑫將殺人的刀偷偷扔在了附近的草叢裡。關於藥家鑫為什麼隨身帶刀,陝西電視台的宮茜在採訪時問過藥家鑫,藥家鑫閉口不答。
遇害者
張妙,女,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興隆街道北雷村人,父張平選,母劉小欠,是家中老大,還有一個妹妹張朗,一個弟弟張彪。1999年,15歲的張妙初中沒讀完,便輟學打工,她做過很多工作。2002年,18歲的張妙在西北大學附近賣冰飲時,旁邊有個賣烤肉的小伙子小劉對張妙有「意思」,張妙對其沒感覺一直沒接受,小劉在張妙19歲生日時送了張妙521顆塑料管摺成的「幸運星」。後來小劉因犯了事到陝北服刑,這段單相思不了了之。2004年冬天,張妙到北京打了一個月的工,這也是她唯一一次出遠門。2006年春天,張妙經媒人介紹認識了宮子村的王輝。當年1月5日,張妙嫁到宮子村。王輝家窮,婚禮上的電視、碟機、音響都是借來的。2008年6月,張妙和王輝的孩子毛蛋娃降生。孩子出生後,家裡開銷大,張妙到堂哥張凱在西安大學城的麻辣燙鋪子打工,一個月700元。2010年10月20日,張妙在麻辣燙店鋪上班的最後一天。此前,大學城裡另外一家麻辣燙攤子出了食品安全問題,學校要求所有麻辣燙攤子轉型。也就在這天下班後,張妙遇到了藥家鑫,隨後死亡。
案發之後
案發之後,藥家鑫的家人一直沒有機會和途徑到張妙家道歉,藥家鑫父母曾在案發後10天左右委託郭杜派出所民警給被害人父親張平選送來1萬元安葬費,表示這是孩子的安葬費。對此,張妙父親張選平分文未動。至12月,張妙的遺體還未火化。
事發後,張妙父親張平選得知藥家鑫是家裡的獨子,曾想和藥家父母談談,但從警方得到回覆是藥家不願意見面。
據死者張妙丈夫王輝稱,11月30日他接到一個電話,一個陌生女子在電話裡稱,藥家鑫的父母欲登門道歉。但截至當晚23時,嫌疑人父母仍未出現。
據記者調查,藥家鑫家境殷實,是個學習優異、性格內向的人,鋼琴彈得好。父母之前都是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職工,父親藥慶衛系總後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政委),母親系該廠物資公司庫管員,已退休。
11月29日下午,陝西同順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濤趕到受害人張妙父親張平選的家裡,為其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導。
事後進展
- 2010年10月22日,犯罪嫌疑人藥家鑫隨其父母到當地公安局自首。
- 10月23日,藥家鑫交代了將受害人張妙撞倒後又殺害的犯罪事實。
- 11月23日晚,疑犯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藥家鑫被依法逮捕。
- 11月29日晚21時,西安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新聞中心主任鄭朝剛就此案向媒體通報了相關案情。
- 2011年1月25日,媒體報道:藥家鑫的律師收到了西安市中院送達的刑事訴訟狀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民事部分,受害人家屬提出58萬餘元的賠償。受害人律師認為藥家鑫2010年10月23日的交代犯罪事實的行為只能算是「坦白」,而不是「投案」。
- 2011年2月17日,媒體報道:藥家鑫在西安市看守所舉辦的元宵節聯歡會上,先是用電子琴和一名女警合奏了一首《茉莉花》,之後又唱了一首《傳奇》。
- 4月2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 4月25日,原告民事訴訟代理人張顯在其博客發表。
- 5月31日,藥家鑫父親藥慶衛開通騰訊微博,在微博上對遇難者及家人表示歉意及愧疚。並公布了藥家鑫的兩條遺願:一是讓其父母看望一下張妙的父母,二是讓他們看望一下張妙的孩子。微博上透露:2011年5月26日,在律師的陪同下,藥家鑫父母看望了張平選夫婦及張妙的孩子,並給張平選留下20萬元現金,做為他們養老之用。
- 6月1日,張妙的訴訟代理人在其微博上表示,藥家父母那天送錢,張家人明確表示不要,藥家父母扔下錢就與路剛開車跑了。張家人都在歷經周折還錢,沒找到他家人,無奈之下,張平選只好與村幹部通過郵局向藥慶衛匯出了錢 。
- 6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在陝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方式是注射死刑。
- 6月7日,藥家鑫被執行死刑後,其父親藥慶衛發言表示法院不讓他們領屍體,而是直接領骨灰。
- 6月18日,張妙的葬禮在其家鄉西安市長安區宮子村舉行,丈夫王輝捧骨灰盒,數百村民為張妙送行。葬禮還出現了「西方普世派滾出中國」落款為宮子村兩委會的橫幅,此橫幅似乎是對聯名呼籲免藥家鑫死刑的五教授說的。
- 2012年2月8日,張妙之父張平選、張妙丈夫王輝、代理人張顯到達藥家鑫父親藥慶衛,索要在2010年案件審理期間藥慶衛贈與張家並被張家退還的20萬元錢。因為張家收到五十萬元以上的捐款,藥慶衛不認為自己有支付20萬元的義務,派出律師馬延明交涉。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被警方帶走。張家此舉被網民認為證實藥家鑫關於農村人難纏的判斷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