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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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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是指人體初次接觸某些藥物後,再次接觸同類藥物時,發生的一種以機體生理功能紊亂或組織細胞損傷為主的特異性免疫應答,是一類超敏反應。

  • 藥物過敏(drug allergy),藥物不良反應的一個類型,由藥物引起的全身或局部變態反應病變。亦稱藥物變態反應。其表現有發熱,各種形態的皮疹、溶血、肝、腎病變以至休克等。以上現象輕重不一,均與應用的藥物種類、方式等不同有關,臨床上應與發熱、發疹性疾病鑒別。處理方法為立即停用引起過敏的藥物,並對症治療。
  • 藥物過敏是指身體的免疫系統對藥物有異常反應,無論是處方藥、非處方藥或草藥都可能導致藥物過敏。
    • 每個人藥物過敏的症狀不同,最常見的是蕁麻疹(Urticaria)、出疹或發燒,嚴重時可能導致休克、血壓突然降低、呼吸道緊縮等致命的過敏性休克(Anaphylaxis),藥物過敏並非藥物的副作用也不是服藥過量所導致的症狀。

藥物過敏的症狀

  • 常見的藥物過敏反應其臨床症狀,口訣「疹破痛紅腫燒」來進行簡單判斷:
    • 疹:皮膚紅疹、搔癢及水泡
    • 破:口腔潰瘍、嘴破
    • 痛:喉嚨痛
    • 紅:眼睛紅腫灼熱
    • 腫:眼腫、嘴唇腫
    • 燒:發燒
  • 藥物過敏的症狀通常發生在服藥後1小時內,常見的藥物過敏症狀有:
    • 皮疹/蕁麻疹/搔癢/發燒/腫脹/呼吸短促/喘鳴/流鼻水/眼睛癢/流眼淚
  • 必須就醫的嚴重症狀如下:
    • 心跳或脈搏加速。/呼吸道、喉嚨緊縮,造成呼吸困難。/焦慮(Anxiety)或暈眩。/意識喪失。

/蕁麻疹與呼吸困難。

  • 停藥以後仍持續,長期藥物過敏症狀包含:
    • 發燒、關節疼痛、腫脹以及噁心。
    • 貧血(Anemia):一種紅血球減少的反應,會導致疲倦、心律不整、呼吸困難或其他症狀。
    • 皮疹、白血球數量過高、全身腫脹、淋巴結腫脹或潛伏的肝炎復發。
    • 腎臟發炎(Nephritis,又稱腎炎):會引起發燒、尿蛋白、全身腫脹、意識不清以及其他症狀。[1]

藥物「過敏」與「副作用」大不同

  • 「副作用」跟藥本身的藥理特性有關,可能發生在任何人;
  • 「過敏」則由於每個人的體質、基因遺傳都不同,少數人或特異體質才會發生,因此非常難以預防。
  • 較常見易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包括有抗生素、非固醇類抗發炎藥、治療痛風的藥品、抗癲癇藥、顯影劑等,但基本上每一種藥物都有可能引起過敏症狀,服藥時不可不小心!
  • 藥物過敏依據*接觸藥物後到發生的時間,可分為以下3種:
    • (1)立即型:幾秒到幾分鐘內。
    • (2)快速型:約1小時至3日內。
    • (3)延遲型:約3日以後,可能長達數周甚至大於1個月。
  • 過敏反應有可能在第一次接觸藥物時沒有發生,而是多次接觸藥物後才發生。因此在每次服用藥物之後,除了注意疾病症狀是否有緩解之外,也應特別注意是否有相關症狀產生。[2]

發現藥物「過敏」的處置

  • 這些嚴重過敏反應的初期症狀可能類似感冒,常被忽略且難以預期,但若能及早發現,立即停藥並適當處置,可降低嚴重度及傷害。
    • 服藥後,都應該持續注意是否有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情形。如有,應立即停止服用懷疑藥物,攜帶所有曾使用過的藥物立即回診
  • 提醒曾經有過藥物不良反應經驗的民眾,無論是過敏反應還是藥物的副作用,別忘了記錄下藥物的名稱(包括學名和商品名),看診時主動提醒醫師自己的藥物不良反應史,避免再次處方相同的藥物;領藥時,也可以主動向藥師詢問,再次確認是否有相同或類似曾造成過敏成分的藥物,以保障自身的用藥安全。
  • 食藥署強調,疑似出現藥物過敏症狀時,應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但不要擅自自行停藥、換藥,以免造成原有疾病惡化,或藥物過敏狀況加劇。
    • 另外,食藥署提醒,若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可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藥物過敏紀錄卡」,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也可請醫師註記於健保卡中。[3]

參考來源

  1. W.R. Su. 藥物過敏. HELLO醫師. 2019-11-09 [2020-04-22] (中文). 
  2. 朱育嫻. 別把過敏當副作用!藥物過敏有哪些皮膚症狀?. 健康2.0. 2020-01-13 [2020-04-22] (中文). 
  3. 朱育嫻. 別把過敏當副作用!藥物過敏有哪些皮膚症狀?. 自由健康網. 2020-01-13 [2020-04-22]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