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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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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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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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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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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6任司法院副院長 |
中華民國第1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任期 2006年2月2日-2008年8月1日 |
學術經歷
從政經歷
李登輝執政期間,曾銜命前往遊說陶百川接受修憲,未果,頗獲重用,並對堅持護憲的憲法耆宿胡佛批判尤烈。李登輝屢次發動修憲,為總統職位擴權,蘇永欽辯論各方,功不可沒。後多次借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公職,1996年擔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亦曾任行政院新聞局法規委員會 、訴願委員會委員。
1997年,政大法學院該學年度第一學期的教職申請在該年三月底已截止,馬英九於5月8日辭去政務委員後才提出申請,法學院為此召開臨時院務會議通過受理申請,並將申請截止日期為馬英九量身打造延長到五月底止。為此,許玉秀和陳惠馨兩位政大法律系教授撰文〈特權很難反省〉,批評蘇永欽等為馬破例的特權問題,文中強調「往後至少政大法律系所公告的期限再也很難取信於人」。 自2006年起,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採政黨比例代表制,因此蘇永欽又受中國國民黨推薦,專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0年8月24日,蘇永欽受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暨大法官人選。然獲提名後民間司改會的評價是「非常不適任、非常不推薦」,民間司改會評價認為他雖有專業能力,但曾多次提出支持威權、壓縮民主與人權的意見,道德也有嚴重瑕疵:例如違背程序正義,護航馬英九到政大法律系任專任教授等。同年10月8日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獲73票贊成出任司法院副院長;於10月13日上任。
2016年7月12日,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臨別砲轟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阻礙觀審制。柯建銘反駁,這種「只讓你看,不讓你判」的假改革距離人民期待太遠,毫無學理基礎,並非民進黨團所能阻擋。
親友
榮譽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1994年、1998年
- 政大傑出研究講座教師,2001年、2002年
榮譽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1994年、1998年
- 政大傑出研究講座教師,2001年、2002年
學歷
-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1981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72年
- 建國中學
- 台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前台北市立萬華初級中學)
- 老松國小
經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教授
-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法律學門召集人
-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兼法律系主任
- 政治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主任
- 國民大會代表(第二屆,全國不分區)
- 監察院諮詢委員
- 法務部民法財產法研修會委員
- 法務部物權編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委員
- 新聞局訴願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問
- 台北市復審委員會委員
- 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 司法院定位推動小組委員
- 中國憲法學會常務理事兼研究組主任
- 民法研究基金會董事
- 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
- 中華民國臺灣法曹協會常務理事
- 政治大學學報編輯委員會召集人
- 歐美研究編輯委員
- 公平交易季刊編輯委員
- 憲政時代編輯委員
- 憲政思潮編輯委員
- 月旦民商法雜誌編輯顧問
- 指南文教基金會董事
- 義和文教基金會董事
- 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董事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司法院副院長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行政院 | ||
首任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一屆 2006年2月22日-2008年8月1日 |
繼任: 彭 芸 |
行政院 | ||
前任: 謝在全 |
司法院副院長 第十七任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1日 |
繼任: 蔡烱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