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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則太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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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則陽明,虛則太陰;指外感發熱病當病邪內傳時南種不同的病理變化。一是患者中氣足,入里時多傷津化熱,成為胃腸實熱證。

胃屬陽明,故稱「實則陽明」。一是患者中氣虛弱,入里的邪氣不能化熱,寒傷陽氣,以致脾陽失運,成為脾胃虛寒證。脾屬太陰,故稱「虛則太陰」。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虛則太陰

英文名稱;deficient disease located in Taiyin

定  義;人體感受寒邪,太陽病不解,病邪內傳,若患者素體陽虛,脾胃虛弱,寒邪入里則可從陰化寒,形成脾胃虛寒之太陰病,應用學科中醫藥學(一級學科),中醫基礎理論(二級學科),病機(三級學科)

「實則陽明,虛則太陰」的病理特點實則陽明、虛則太陰中的陽明、太陰,主要是指二經的相互臟腑,也就是說陽明之胃與大腸;太陰之脾之與肺,尤其是指足陽明胃腑,足太陰脾臟。

至於「虛」、「實」是針對它們各自臨床症證性質而言。胃主受納腐熟水谷(消化),主燥面惡燥,以津液為本,以降為順;脾主運化水谷精微(吸收),主濕而惡濕,以陽氣為用,以升為健。顯然,脾胃的消化吸收功能,實質是它們之間對立統一運動的結果。升降相因,燥濕互濟,陰陽協調。正如《內經》云:「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主燥而惡燥,是說燥而惡過;主濕而惡濕,則言濕而勿盛,方才無恙。然而也正是陽明(胃),太陰(脾)的生理屬性決定了脾胃受病,胃多出現實證,脾易見虛象的病理特點。內經曰:太陰、陽明為表里,脾胃脈也。………陽者,大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故陽道實,陰道虛。《張氏醫通》明確提出「胃之土,體陽而用陰;脾之土,體陰而用陽」。脾胃體的康健,其各項功能正常、反之就要出現病理變化。和生理一樣,在病理上脾胃的體用也受到其他臟腑的影響,如他髒衰而木不硫土、火不暖土,或木髒衰而土虛木乘、土虛水侮等均可導致臨床病機證候的複雜化。

「陽明實,太陰虛」的證治、辯析脾胃體用的互補、和諧、均衡性也決定其臨床上相互影響。如脾強胃弱,則易飢而不能食,食易早飽,暖氣;胃強脾弱,不能正常輸布津液,則易形成脾約之證。邪入陽明(胃腸)多從燥化,邪熱與胃腸中有形之物互結,該降不降,滯於胃腸,燥邪更傷津液,臨床上著名的「白虎」及「承氣」證就是「陽明之為病」,「實則瀉之」,所以治療上分別以清、下立法。臨床上如具有胃家實表現為「痞、滿、燥、實」的患者。不管是以哪一方面為主,均不能妄補,而應「痞」則消之,「滿」則散之,「燥」則潤之,「實」則下之。儘管「大實有羸狀」。「至虛有甚候」,都應辯清虛實、真偽,掌握立法。然邪入太陰(脾)多從濕化、寒化;寒濕內盛,脾之陽氣受損,運化無權,因而「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精氣奪則虛」、「虛則補之」,筆者在臨床上每遇到類似病人,採用溫補之法,用「理中丸」「六君子湯」之類方劑加減治之,每每取得滿意療效。

脾胃同居中焦,關係密切,因此發病過程中避免不了太陰(脾)病及陽明(胃),陽明(胃)病累及太陰(脾)。在疾病轉歸中較強烈地表現出這一觀點。如《傷寒論》第187條:「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系在太陰。……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陽明病也」。的確,這樣的病例臨床上屢見不鮮。即使在疾病的同一階段也常出現實則陽明、虛則太陰之候。

以常達變,以變求常進一步指導臨床由此所見,「實則陽明、虛則太陰」這一學說不是玄妙虛無之談。它包含有豐富的理論和臨床內容,是清代和清代以前的醫家在認識和治療脾胃病中理論和實踐的結晶,同時對後世脾胃學說的發展以及脾胃方面的論治均有重要作用。然而,「實則陽明、虛則太陰」是陽明(胃)太陰(脾)病變的一般規律,但臨症也不可刻舟求劍。《傷寒論》第278條就明確指出:「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說明太陰與陽明同病,而重點在太陰,太陰為病則運化失職,如若治療得當,或脾陽自行恢復,運化正常,則原有之濕邪與積滯可通過下利而解。如太陰陽復太過,則病從燥化,燥熱與積滯相合,因而演變為陽明病,出現不大便或腹滿痛等證。可見「實則陽明,虛則太陽」之說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太陰病辨證應以脾陽恢復與否,及恢復到何種程度而為轉移,而陽明病也會因治療不當而致脾家實。   所以臨床上既要精通實則陽明,虛則太陰之常,也要善達陽明實,太陰虛,或陽明實中兼虛,太陰虛中挾實之變。只有這樣,才能完整、準確地掌握和理解中醫學的理論體系及這一學說的精神實質,從而充分體現出中醫學的辨證論治精神,以便進一步指導臨床,應用於臨床,並取得臨床上的效應。[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