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蚌埠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46號)精神,設立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等綜合運輸樞紐的規劃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規劃和有關規定、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民航機場建設、運營行業管理、項目布局節點銜接以及項目前期和建設中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承擔郵政管理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 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城市公共交通及機動車維修檢測、船舶檢驗、駕駛員(船員)培訓、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
(四)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組織協調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城市公交站場建設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戰備有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建議,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公路、水路規費管理有關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十四)將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以及行使的行政權力劃轉至市交通運輸局機關承擔。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蚌埠介紹 ,欣欣旅遊,2008-12-10
- ↑ 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清單 ,開原市人民政府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