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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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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內容簡介

柯南道爾的《血字的研究(精)》創作於1887年,這是他第一本以歇洛克·福爾摩斯為主角的作品。這個故事由兩個部分組成,前一部分簡要介紹了華生和福爾摩斯相識的經過,以及他們接觸這個案子的緣由;後一部分是福爾摩斯對案件來龍去脈的交代——「另一個故事」。

福爾摩斯興趣廣泛,知識淵博,邏輯分析能力很強。《血字的研究(精)》講述:一天,兩位偵探前來求助,郊外別墅發生殺人案件,被害人倒在血泊之中,身上卻無傷口可尋,牆上還留下了「復仇」的字樣,更為驚異的是死者身邊留有一枚女式戒指。福爾摩斯根據現場資料,推斷出兇手的大致模樣,並由女式戒指入手,尋找兇手。不久後又一人被殺,現場環境顯示這一案件是兇手精心設計的,目的是為了享受復仇的快感。在貝雷街小偵探的幫助下,兇手侯波浮出水面,一切殺人原因皆來自一個字:愛。原來,侯波來自美國西部,因他的女友被當地摩門教徒迫害致死,他歷盡干難萬險,追蹤兇手來到英國報仇。

作者簡介

柯南道爾,1859年生於蘇格蘭,1885年在愛丁堡大學獲醫學博士學位,1902年因為對英國的南非戰爭政策辯護有功而封爵。他受母親的薰陶,從小愛講故事,在學校里是有名的故事大王。由於受偵探小說家美國的愛倫•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英國的科林斯(Wilkie Collins, 1824-1889)和法國的加博利約(Emile Gaboriau,1832-1873)的影響,在開業行醫的業餘時間創作偵探小說。1886年,他以大學裡一位具有驚人的觀察和推理能力的教授為原型,塑造了一個私家偵探的形象,這偵探取名叫Sherlock Holmes(歇洛克•福爾摩斯),並藉助其副手Dr.Watson(華生醫生)講述破案過程的結構形式,完成了第一部福爾摩斯探案小說《血字的研究》。起初投稿無人欣賞,至次年才由《比登聖誕年刊》勉強刊登發表。不過,有一家叫《利平科特》的雜誌卻看好他,於1890年登出了他的第二部福爾摩斯探案小說《四簽名》。1891年,曾扶植過蕭伯納、克里斯蒂等多名作家的《海濱雜誌》(The Strand Magazine)注意到了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小說,以50英鎊的優厚稿酬,發表了他的《波希米亞醜聞》(以後高至每篇100英鎊)。從此柯南道爾和他筆下的福爾摩斯一起蜚聲文壇。這一年,柯南道爾棄醫從文,專門寫福爾摩斯探案小說。

原文摘錄

摩門教mormon,美國基督教的一個教派,創立於1830年。創始人約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1805-1844,自稱奉天使摩羅尼親授金箔埃及文《摩門經》,在紐約建立「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設立共產公社式聯合會,在伊利諾伊州建新城瑙武,盛行一夫多妻制,儼然是一個獨立王國。史密斯後來以叛亂罪被捕入獄,在獄中遭蒙面人暗殺。教會經權利鬥爭,由布里格姆·楊Brigham Young,1801-1877,出任首領。楊於1846年率教民向西部遷徙,於第二年落戶猶他州,始建鹽湖城,任猶他州州長。1852年正式訂定多妻制為該教教規。1857年與聯邦軍發生軍事衝突期間,屠殺非摩門教居民,導致摩門教對猶他州的控制宣告結束。楊旋遭反對,另生派別「後期聖徒改組會」,多妻制於1890年宣布廢止。

書評

一次酣暢淋漓的閱讀!已經有許久沒有這樣的閱讀體驗了,一方面是自己懶,不願讀書,更願意玩手機;一方面是書荒,很難找到對自己胃口的書。非常感謝老師的硬性作業要求,讓我能逼自己去讀。由於自己看了許多美劇和電影,涉獵不少小說,自己的情緒閥值極高,讀的過程中好幾次有放棄閱讀的想法,讀畢回想,慶幸自己能看完。

我想從四個方面寫一寫自己的閱讀感受,有問題的話,請老師批評指正。

第一,謀篇布局可謂精妙。我斗膽把小說分三部分。在粗讀一二章的時候,我預判作者會一直以華生的視角向讀者展示夏洛克華麗的表演。恕我直言,這是一種很偷懶的寫作方法,作者可以寫得很輕鬆,讀者也會讀得很輕鬆。現今的絕大部分網絡小說就是這個套路。我的閱讀之初的體驗不很好。再加上翻譯文章特有的閱讀障礙——名字多且難記,陌生的國外文化、歷史背景,我是耐着性子讀到六七章,期間情感波瀾幾乎沒有。小說的上一部分在第七章夏洛克抓到兇手後戛然而止,留足懸念。第八章開始,作者筆鋒轉到案件背後的事了,值得注意的是,這時作者為了講清故事,而不是埋懸念,採用了上帝視角。他沒有偷懶!這種視角轉換讓故事有多維層次,這是只有閱讀才有的體驗。從這裡開始,我才真正喜歡上這部小說。小說中間部分莎士比亞戲劇般的故事有多精彩,我將在下文故事方面具體展開評論。小說的最後一部分13、14章,把兩條故事線收束在一個點上,我上一次看到是這樣布局是在霍達的《穆斯林的葬禮》。在讀到這個收束點時,有無比的舒暢感,敬佩作者強大的文章把控力。

第二,邏輯推理漂亮。介於我的邏輯水平極其有限,以及老師紮實的專業知識,我就不過多班門弄斧,只提一些自己不成熟的看法。這是篇小說定性為偵探小說,裡面的邏輯推理是重頭戲。推理大師夏洛克無疑是「作者的兒子」,他有着廣博的偵探學知識,在他面前走過,幾乎等於在他面前裸奔,什麼也瞞不過他。正是這種神化,這種主角光環,導致我與他的距離太遠,我無法去證明他的邏輯推理是否嚴謹,完整。在看完他推理後我能做的只有感嘆。比如在推理華生職業的過程「這一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顯見他是個軍醫。......」恕我愚昧,我實在判別不出來面前人是否有醫生風度,軍人氣概。他的邏輯推理過程,說實話,有點玄學。感覺有着由結果倒回去編推理的嫌疑。不過,夏洛克對邏輯推理的看重態度,深刻認識,很值得人去多讀幾遍。

第三,故事情節十分精彩。尤其是中間部分的案件背後的故事,我敢說,即使剔去上下部分的夏洛克偵探故事,這一部分精彩程度也超過大部分小說。沙漠孤行遇救星,安居樂業聚財富,之後的宗教迫害夜中逃,最後最為驚心動魄的千山萬水復仇記。整個故事下來有讀史書的恢弘感,又有看《被拯救的姜戈》,《殺死比爾》這樣復仇電影的刺激。小說應該要有小說的樣子,只有趣味性的小說略顯格調低,但是喪失趣味性的小說會抹殺一大片讀者。

第四,小說人物及其背後的意義多元。這不僅僅是一部為了表現夏洛克多牛逼的偵探小說,甚至極端一點說這不是。夏洛克是一種純粹的理性精神代表。他有着他自己的行為邏輯,堅定、完全不受他人影響。對於知識與信息,有用則取;無用則舍。常人所認為的異常處,在他看來是是線索處;常人只注重向前,他卻不忽視回溯推理。他的所有行為是不帶有道德判斷的,唯一的目的是還原真相。約翰·費瑞厄是一個很美國的美國人。有着美國開國元勛們一樣的獨立意識,自由意識,勤勞品質。面對教會那侵犯他內心道德律的逼迫,即使付出生命代價,他也要選擇奮起反抗。不自由,毋寧死!另一方面,約翰·費瑞厄與教會的角力過程其實可以投射到任何個體與集體的矛盾對抗。比如個人與家庭,個人與團體,再擴大到個人與國家等等,智慧的人與愚蠢的人;勇敢的人與懦弱的人都有着不同的抉擇。侯波是個西部牛仔,他有血性,勇敢,具有探險精神。這個兇手,絲毫引不起讀者的恨意,因為他是個復仇者,他秉承自己內心的正義,並且,千辛萬苦去執行它。對於自己心中的正義,為了伸張,我們真的願意為此付出多少,放棄多少?值得嗎?不值得嗎?

回過頭來,我們用夏洛克提的溯回推理推導,導致這一系列悲劇的根源到底是什麼?這幾乎是一切悲劇 的根源。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