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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漢語詞語,拼音為bèi bǔ,意思為受到逮捕。[1]
詞語解釋
被捕[ bèi bǔ ] ⒈ 受到逮捕。 英be arrested;
涉嫌被捕的意思就是經過法院或檢察院批准同意,逮捕犯人。從法律意義上講,公安部門不能直接逮捕犯人,逮捕犯人需要經檢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參考文獻
- ↑ 吸毒被捕的明星有哪些? 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