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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背書人是指在背書活動過程中,接受背書票據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 對於被背書人而言,所有背書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都有保證票據付款人到期付款或承兌的責任。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轉讓的一種重要方式。背書是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並將匯票交付給受讓人的行為。這裡的持票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1]

目錄

名稱寫錯

如何處理 被背書人名稱寫錯屬於抬背不符(即抬頭與背書不一致,稱為抬背不符),是銀行承兌匯票流通中的大忌。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遇到這樣的難題,那麼如果被背書人寫錯該怎麼辦呢? 在票據上作第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書起,每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必須是上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依次前後銜接。第二個被背書人欄公司名稱寫錯,導致該被背書人公司名稱與第三手背書人簽章出現了明顯的不一致,違反了票據背書連續性的規定。 被背書人寫錯該怎麼辦?匯融金融街承兌匯票專家建議: 1、劃線更正 劃線更正該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請其前手背書人用紅顏色筆劃線更正被背書人名稱,並在更正後的被背書人名稱上重新簽章(財務章加名章)。如背書人「XX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將其簽章欄的被背書人「XX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劃線,另改為「XX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並在其上面簽章。 2、出證明 除劃線更正外,還要請被你寫錯名稱的被背書人的前手背書人更正或出證明,以便維護自己的正當票據權利。

權利

被背書人是匯票的受讓人,他有權取得背書人對票據的一切權利。表現為: (1)被背書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付款,也可以將匯票再經背書轉讓他人。 (2)當匯票遭到拒付時,被背書人有權向其直接的背書人以及曾在匯票上簽名的其他背書人直至出票人進行追索,直到得到兌付或付款。[2]

背書人

背書人是被背書人的債務人,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債權人。

審查事項

一、匯票是否是統一印製的憑證,匯票是否真實,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過。 二、匯票和解訖通知是否齊全,匯票號碼與記載內容是否一致。 三、是否作成轉讓背書,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僅指被背書人的直接前手)的簽章是否真實,被背書人是否確為本單位或者本人。 四、匯票的必須記載事項是否齊全,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其他記載事項的更改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五、匯票的記載事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出票金額出票日期的填寫是否確定,是否正確,是否用壓數機壓印小寫金額,小寫金額與大寫出票金額是否一致,出票銀行的簽章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加蓋了匯票專用章和授權經辦人員章。 六、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額以內。 七、匯票是否在規定的範圍內轉讓,背書是否連續,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在粘接處簽章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