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襲人的結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襲人的忠奸與結局

我讀"紅"以來,發現有很多令人費解的理解,其中就包括襲人的忠奸與命運的解釋。

襲人的結局是什麼 是好人還是壞人

首先看片斷:

寶玉看了,又見後面畫着一簇鮮花,一床破席。也有幾句言詞,寫道是:

枉自溫柔和順,

空雲似桂如蘭。

堪嘆優伶有福,

誰知公子無緣。

甲戌雙行夾批:罵死寶玉,卻是自悔。

有人認為"破席"是諷刺襲人是寶玉的"破鞋","枉自"和"空雲"是說襲人是偽善,她的好只是表面,是虛偽的心機。

那我倒要問問,"一簇鮮花"怎麼解釋?如果襲人的"破鞋",那還給她什麼鮮花,為什麼不是"殘花",殘花敗柳不是正好說明問題嗎?

正確的解釋是襲人在寶玉心中或是曹雪芹心中還是一朵鮮花,因為她的命運也是被捉弄了,明明愛着寶玉,卻因為某種原因而被迫嫁了蔣玉涵,而且婚後的生活又很窘迫,所以正好是"一床破席"來說明她婚後生活的窘迫。這也就是她薄命的地方,因此她才入薄命司。

"枉自"和"空雲"不是諷刺,而是事實說。

且問,此偈語有主語沒有?是誰"枉自溫柔和順"?又是誰"空雲似桂如蘭"?

答案自然是襲人了。甲戌有語:"罵死寶玉,卻是自悔。"那就更說明問題了,罵寶玉的肯定是襲人了,自悔的也肯定是襲人了。

這段偈子意思是:襲人後悔嘆氣的說道:

枉費了我自己對寶玉那麼的溫柔,那麼的用心,那麼的愛他。(襲人對寶玉這麼好,但最後還是沒在一起。)

白白的被人稱讚我的溫柔體貼如花馨香襲人一般的美妙。(她被大家認為很好,被視為內定的"姨娘",後來又怎樣呢?)

我只能感嘆那個優伶有這麼好的福氣,能夠娶到我。(我們不知道其中曲折)

哪裡知道我一心一意愛着的寶玉竟與我無緣。(偏偏優伶有這麼好的運氣)

如此分析,正好應對了甲戌的雙行夾批:"罵死寶玉,卻是自悔。"

襲人憑什麼罵寶玉?如果說襲人是個小人,明明是自己的錯,還推卸是寶玉的責任,那也最多也只能出現在她的言行中,沒道理出現在偈子中。因此可以肯定襲人是沒錯的,是寶玉辜負了她,還是其他什麼原因使她感到委屈,卻只能無奈的自怨自艾。襲人沒錯就是沒有做對不起寶玉的事,所以她不是那種膽小怕死、自私自利、忘恩負義的小人,是不會在賈家落難之時去避難。

庚辰雙行夾批:閒閒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寫晴雯之疑忌,亦為下文跌扇角口等文伏脈,卻又輕輕抹去。正見此時都在幼時,雖微露其疑忌,見得人各稟天真之性,善惡不一,往後漸大漸生心矣。但觀者凡見晴雯諸人則惡之,何愚也哉!要知自古及今,愈是尤物,其猜忌愈甚。若一味渾厚大量涵養,則有何可令人憐愛護惜哉?然後知寶釵、襲人等行為,並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當繡幕燈前、綠窗月下,亦頗有或調或妒、輕俏艷麗等說,不過一時取樂買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賢也,是以高諸人百倍。不然,寶玉何甘心受屈於二女夫子哉?看過後文則知矣。故觀書諸君子不必惡晴雯,正該感晴雯金閨繡閣中生色方是。(第二十回)

上段文字為庚辰本對襲人結局論述的一處重要文字。 庚辰本中提到襲人嫁出去後對寶玉說"好歹留着麝月"。這話在什麼情況下才能說出口呢?"好歹"二字為求或是建議。聽襲人口氣好像是怕麝月也呆不住了,那她自己是不是已經因某種原因不得不離開寶玉,但心是一直牽連着寶玉的,知道唯麝月能好好照顧寶玉, 因此勸寶玉好歹留着麝月。

如果襲人是為避難而離開寶玉,那她就沒有這個必要去跟寶玉說留着麝月。要說出此語來一定是某種原因導致麝月也留不住了,那襲人才會極力勸寶玉留着她。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也不能斷定襲人離去與麝月不保的原因是同一個。但可以肯定襲人會出此語就說明她沒有逃,逃了的人就應該說"還有麝月呢"而不是說"好歹留着麝月"。

寶玉聽說,方想起那條汗巾子原是襲人的, 不該給人才是,心裡後悔,口裡說不出來,只得笑道:"我賠你一條罷。"襲人聽了,點頭嘆道: "我就知道又幹這些事! 也不該拿着我的東西給那起混帳人去。也難為你,心裡沒個算計兒。"再要說幾句,又恐慪上他的酒來,少不得也睡了,一宿無話。至次日天明, 方才醒了,只見寶玉笑道:"夜裡失了盜也不曉得,你瞧瞧褲子上。"襲人低頭一看, 只見昨日寶玉系的那條汗巾子系在自己腰裡呢,便知是寶玉夜間換了,忙一頓把解下來, 說道:"我不希罕這行子,趁早兒拿了去!"寶玉見他如此,只得委婉解勸了一回。 襲人無法,只得系在腰裡。過後寶玉出去,終久解下來擲在個空箱子裡,自己又換了一條繫着。(《紅樓夢》第二十八回)

甲戌有批:茜香羅暗繫於襲人腰中,系伏線之文。(《紅樓夢》第二十八回)

甲戌有批: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紅樓夢》第二十八回)

那條汗巾子的作用就像月老的一根紅線,大家可以看到襲人的對那條汗巾子的態度如何,她說"不該拿着我的東西給那起混帳人去",然後又說"我不希罕這行子,趁早兒拿了去"而寶玉見他如此,只得委婉解勸了一回,襲人無法,只得系在腰裡"。之後寶玉出去,她就將那條汗巾子解下來擲在個空箱子裡,自己又換了一條繫着。看來襲人對那條汗巾子的態度(實為對蔣玉菡的態度)是不情願的,但寶玉卻叫她委屈的繫着,最後寶玉走後就換了下來。

上段文字雖為猜想,但我結合甲戌本和庚辰本對襲人的態度來看,襲人應該不是一個見難就逃的小人。如果是這樣,那批書人就不會左一個襲卿右一個襲卿的這麼喜歡她了, 庚辰本也就不會在第二十一回的標題上的賢襲人側批"當得起"。批書人應該是非常清楚襲人後面的遭際,知道襲人她是個好人,襲人是忠的。

關於花簽有一大遺憾,就是各脂本對其無評(原因不論)。襲人的花簽是"武陵別景",簽上提詩為:"桃紅又是一年春"。"武陵"是陶潛《桃花源記》中的"武陵",桃花也正好對應《桃花源記》。那襲人的簽的意思就非常的明了了,其意思就是說襲人避難了。詩句是宋代謝枋得《慶全庵桃花》詩的第二句,全詩為: 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見一年春。花飛莫遣隨流水,怕有漁郎來問津。這裡套用襲人的命運就是說襲人因離去逃脫了一次災難,嫁得蔣玉菡猶如第二春。第二句是否還能解釋為襲人嫁給蔣玉菡只過了一年的幸福生活?

分析到此的分歧就大了,有人認為襲人見賈家壞事了,怕牽連自己就逃跑避難去了。我認為此詩的只反映了襲人的離去效果,她的命運是離去,但此詩說的是襲人離去有避難一般的效果,並非襲人離去的動機。

曾經聽到有人說桃花是比作蒙受欺凌的薄命女子,或把它喻為隨波逐流的輕浮佳人。其中有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杜甫的兩首詩"手種桃李非無主,野老牆低還是家。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 "腸斷春江欲盡頭,杖藜徐步立芳洲。顛狂柳絮隨風舞,輕薄桃花逐水流。"襲人先與寶玉發生了關係,後又投奔了蔣玉菡,正是一個輕浮之人的真實寫照。我認為花簽上的詩是不能這樣理解的。我舉個例子, 在《紅樓夢》第七十回,黛玉賦了一首《桃花行》,以桃花自況,纏綿悱惻,亦有自嘆薄命之意。曹雪芹安排黛玉用桃花自況,也將桃花喻襲人,中間難道沒有一定的聯繫嗎?黛玉的生日與襲人的生日是同一日-----百花節。襲人本姓花,黛玉又是" 閬苑仙葩"。再有第七十八回寶玉想: " 不如還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來還是和襲人廝混,只這兩三個人,只怕還是同死同歸的。"不論寶玉是更喜歡襲人還是更喜歡晴雯,襲人在寶玉心中一定是有一席不抹之地,而且是寶玉的准"姨娘"。而黛玉更不用說,是寶玉的知己,也是被人們認為是將來的"寶二奶奶"(專家們都論述過,此不再論)。而她們的都是與寶玉擦肩而過,最終都是沒有與寶玉結成夫妻。 《桃花行》象徵着黛玉命薄如桃花,而用桃花喻襲人的道理也是一樣的,她也因此如薄命司。

如果說宋代謝枋得《慶全庵桃花》詩為襲人最真實的寫照是不對的。

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見一年春。

花飛莫遣隨流水,怕有漁郎來問津。    有人這樣理解:襲人棄寶玉而去,投奔了蔣玉菡,怕寶玉來問津。看似說的通,還舉例說明了寶玉就是"漁郎",曾有黛玉見寶玉批蓑戴笠的像漁郎。我又要舉個例子,黛玉花簽上的詩為宋人歐陽修的《明妃曲》中的最後一句: "莫怨東風當自嗟"。全詩寫的是昭君出塞和親為國。那黛玉不是與探春沒有什麼分別了嗎?其實只是用此詩中的"紅顏勝人多薄命,莫怨春風當自嗟"來暗示黛玉的命運而已。由此得出襲人簽上的詩是不能以全詩照套理解的。

襲人的結局是個棘手的問題。我根據甲戌本的批語認為是襲人因為某原因離開了賈府,最終因為宿命而嫁給了蔣玉菡,最後她與蔣玉菡一起侍奉落難的寶玉和寶玉的妻子寶釵。凡是看過《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都深有體會, 甲戌本和庚辰本對襲人都褒獎有嘉。我是如何也不相信襲人是個見賈府將事敗而棄寶玉而走的小人,不然批書人為什麼會如此的喜愛襲人呢?

襲人的判詞說的是襲人罵寶玉,要知道襲人為什麼罵寶玉還得看第二十回的庚辰本批語" 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這是說襲人出去後叫寶玉留麝月,因此看出襲人雖然離開了寶玉,但一直還掛記着他。聽口氣襲人求寶玉留着麝月,說明了襲人自己被迫離開寶玉後不希望看到麝月也被驅逐,故有此一言。正如庚辰本批語" 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為襲人心裡所想,亦是襲人出語之因。

至於是什麼原因導致襲人離開寶玉的,其實與知道黛玉如何而死是一樣的無法證實,只能猜測。我就說幾種猜想,襲人可能是被王夫人趕走的,因為她知道了襲人與寶玉的密事。襲人被寶玉趕走了,因為蒙回有批:"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後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此回"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後文"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只從二婢說起,後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寶玉大了,後不可箴,襲人仍箴,寶玉不受而逐之。 之後襲人又是如何嫁給蔣玉菡的,更是無法想像。

甲戌: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甲戌:茜香羅暗繫於襲人腰中,系伏線之文。(第二十八回)

我猜測當賈家敗了, 飛鳥各投林後, 寶玉夫婦流落在外,與襲人與蔣玉菡相會,襲人與蔣玉菡念舊情就生活給予了他們很大的幫助。舊情不只是襲人的,蔣玉菡與寶玉的關係也很好。此時不可將"紅樓四俠"之一的蔣玉菡以時俗眼光看成是奪人妾的奸人。其中事情曲折,不知者莫怪之。

"花襲人的善始善終"我沒看到,對曹雪芹筆下的這個人物形象我僅限於此,襲人表達着曹雪芹的什麼思想,只待大家的繼續努力。[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