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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垍(?-811年),[ péi jì ],字弘中。絳州聞喜(今山西聞喜縣)人。唐朝中後期名相,內史裴居道七世孫、高陵令裴昱第二子。

基本資料

中文名 裴垍 字號 字弘中
出生時間 不詳 所處時代 唐朝中期
民族 去世時間 811年
出生地 絳州聞喜縣 職業 官員(丞相)
成就 教育家、藏書家、文獻學家 追贈 太子太傅

生平簡介

裴垍出身河東裴氏東眷房。二十歲時中進士,舉賢良極諫科對策第一,補美原縣尉,歷任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考功員外郎等職。唐憲宗繼位後,召為翰林學士,遷中書舍人,舉薦李絳、崔群同掌機要政務。元和三年(808年),因舉人不當[1],罷為戶部侍郎。他為官好直,深得憲宗信任,遷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元和四年(809年),加集賢院大學士、監修國史。裴垍拜相之後,改革稅收弊政,減輕百姓負擔。推薦韋貫之、裴度為知制誥,擢拔李夷簡為御史中丞,知人善任,貶抑庸劣,使政治清明。

元和五年(810年),裴垍身患中風,被罷為兵部尚書、銀青光祿大夫。次年,改太子賓客。旋即病逝,獲贈太子太傅。[2]

軼事典故

守正不受託請

元和三年(808年),朝廷詔舉賢良。裴垍守正不受請託,考核皆務才實。當時應試的皇甫湜、牛僧孺、李宗閔等人,在對策中指陳時弊、言詞激切。考官楊於陵、韋貫之將三人招為上第錄取。裴垍複查考試結果也無異議。然而,宰相李吉甫泣奏唐憲宗,認為裴垍所錄非人。唐憲宗於是貶黜楊於陵、韋貫之外任,罷免裴垍翰林學士職務,降為戶部侍郎。不過,唐憲宗事非情願,也知裴垍正直,從此反而更加信重。

正大光明,主上敬畏

裴垍任宰相以後,嚴明法治,考課吏績,分清良惡,種種作法,正大光明,使唐憲宗也折服。當時,吐突承璀很受唐憲宗的恩寵,常尋機向唐憲宗有私人請求。但唐憲宗礙於裴垍,不敢如吐突承璀所願,並誡其收斂一些。唐憲宗由於對裴垍信重,在朝廷常稱其官號,而不直呼其名。


主要成就

裴垍當宰相時,還很年輕,但是嚴肅為政,依法辦事,頗有一番作為。一心為國家朝廷辦事,觸犯了勛貴舊臣的利益,引起他們的不滿。但因裴垍事事在理,又得到唐憲宗的支持,他們奈何不得。此外,裴垍注意聽從不同意見,以補自己的不足。

裴垍為翰林學士時,曾舉薦李絳、崔群同掌機要政務;為宰相以後,又用韋貫之、裴度為知制誥,擢拔李夷簡為御史中丞,這些人後來都相繼機任宰相,為一代名臣。他選用的其他人也都很精明。不負人望。裴垍才能兼備,風範凜然,知人善任,在他前後擔任宰相的人中,是無人可比的,時論認為:他執政時期朝無奸侫,百業漸興,出現唐朝後期少有的清明時期。

裴垍任職翰林期間,唐憲宗新平吳蜀之亂,勵精圖治,一切機要事務都要和裴垍商量後才施行,而裴垍也小心謹慎,認真按照唐憲宗的旨意辦事。

裴垍任宰相以後,嚴明法治,考課吏績,分清良惡,種種作法,正大光明,使唐憲宗也折服。當時,吐突承璀很受唐憲宗的恩寵,常尋機向唐憲宗有私人請求。但唐憲宗礙於裴垍,不敢如吐突承璀所願,並誡其收斂一些。唐憲宗由於對裴垍信重,在朝廷常稱其官號,而不直呼其名。

一生為國盡心盡力,"小心敬慎,甚稱中旨。""垍守正不受請託,考核皆務才實。",他盡力完善法律制度,年方四十四歲,鬚髮盡白。為相期間,裴垍提拔了許多能人賢士,包括裴度、李絳、崔群、韋貫之等。這些人後來都相繼入相。

人物評價

白居易:故太子賓客裴垍,忠正恭慎,佐予為理,事君盡禮,徇國忘身。[3]

宋祁: 杜黃裳善謀,裴垍能持法,李藩鯁挺,韋貫之忠實,皆足穆天縡,經國體,撥衰奮王,菑攘四方。憲宗中興,寧不謂得人而致然邪?[4]

參考資料

  1. 《新唐書》卷169:裴垍,字弘中,絳州聞喜人。擢進士第,以賢良方正對策第一補美原尉。藩府交辟,不就。四遷考功員外郎。吏部侍郎鄭珣瑜委垍校辭判,研核精密,皆值才實。憲宗元和初,召入翰林為學士,再遷中書舍人。李吉甫始執政,以情謂垍曰:「吾落魄遠裔,更十年,始相天子,比日人物,吾懵不及知;且宰相職當進賢任能,君精鑒,為我言之。」垍即崖略疏三十許人,吉甫籍以薦於朝,天下翕然稱得人。坐覆視皇甫湜、牛僧孺等對策非是,罷學士,為戶部侍郎。帝器垍方直,以為任公卿,薄其過,眷信彌厚。吉甫罷,乃拜垍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
  2. 《舊唐書》卷148
  3. 《贈裴垍官制》
  4. 《新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