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人之觀念(梅方)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西洋人之觀念》是中國當代作家梅方的散文。
作品欣賞
西洋人之觀念
為社會之存在,乃互相競爭之結果,依對抗力而維持;若對抗力失調,則弱者敗者,即失其存在之資格。吾國人之觀念,則以為社會之存在,乃各自相安之結果,凡社會中之各個人,皆為自然存在者,非擾亂社會,決不失其存在之資格。蓋吾國人以為一切人類,皆為天之所生,天即賦以相當之聰明才力,以得相當之衣食,諺所謂「各人頭上有青天」,及「天無絕人之路」,皆表明人類各得自然存在之意義者也。兩社會間之觀念,既有如此之差異,則影響於社會之文明者,差異自必更多,約舉數端如下:一,西洋社會,一切皆注重於人為;我國則反之,而一切皆注重於自然。西洋人以自然為惡,一切以人力營治之;我國人則以自然為善,一切皆以體天意遵天命循天理為主。故西洋人之文明為反自然的,而我國人之文明為順自然的(關於此義,日本雜誌中曾有論著甚詳,惜匆匆不及檢出,以資佐證)。一,西洋人之生活為向外的,社會內之各個人皆向自己以外求生活,常對於他人為不絕的活動,而社會上一切文明,皆由人與人之關係而發生。我國人之生活為向內的,社會內之各個人,皆向自己求生活,常對於自己求其勤儉克己,安心守分,而社會上一切文明,皆由此發生。一,西洋社會內有種種之團體:若地方,若階級,若國家,若民族,皆為一團體而成一種之人格,對於他團體為權利義務之主體。此種團體,亦為競爭之結果;以共同競爭,較之單獨競爭,易獲勝利也。我國社會內無所謂團體;城鎮鄉者,地理上之名稱,省道縣者,行政上之區劃;本無人格的觀念,存於其間。國家之名稱,則為封建時代之遺物,系指公侯之封域而言。自國家以上,則謂之天下,無近世所謂國家之意義。王者無外,無復有相對之關係,其不認為人格可知。至民族觀念,亦為我國所未有,所謂蠻夷戎狄者,皆天生之烝民,且多為古代帝王之後裔,以其地處僻遠,俗殊文野,故加以區別。夏用夷禮則夷之,夷用夏禮則夏之,其區別本非固定,故與現時民族之區別不同。蓋我國除自然的個人以外,別無假定的人格,故一切以個人為中心,而家族,而親友,而鄉黨,而國家,而人類,而庶物,皆由近及遠,由親及疏,以為之差等,無相衝突。西洋社會中,既有個人主義,又有國家主義,階級主義,民族主義,時相齟齬,而個人為中心與國家為中心之二主義,尤為現世之爭點。一,西洋社會,既以競爭勝利,為生存必要之條件,故視勝利為最重,而道德次之。且其道德之作用,在鞏固團體內之各分子,以對抗他團體,仍持為競爭之具。而所謂道德者,乃從人與人之關係間,規定其行為之標準,故多注意於公德,而於個人之行為,則放任自由。凡圖謀自己之利益,主張自己之福利,享用自己之財產,皆視為正當,而不能加以非難。資本家之跋扈於社會,蓋由勝利,我國社會則往往視勝利為道德之障害,故道德上不但不崇拜勝利,而且有蔑視勝利之傾向。道德之作用,在於消滅競爭,而以與世無爭,與物無競,為道德之最高尚者。所謂道德,即在拘束身心,清心寡欲。戒謹於不睹不聞之地,為己而不為人,故於個人私德上兢兢注意。凡孜孜於圖謀自己利益,汲汲於主張自己權利,及享用過於奢侈者,皆為道德所不許。一,西洋社會,無時不在戰爭之中;其間之和平時期,乃為戰爭後之休養時期,或為第二次戰爭之預備時期;戰爭為常態,和平其變態也。我國社會,時時以避去戰爭為務;惟自然界中競爭淘汰之公理,不能廢止,故至地狹人稠生計逼促之日,為天演之所迫,避無可避,突然起社會間之擾亂,乃不得不以戰爭恢復和平;和平其常態,戰爭其變態也。西洋社會之和平,用以構造戰爭;我國社會之戰爭,用以購求和平。故自歷史上觀察之,西洋社會為此起彼仆之社會;我國社會,為一治一亂之社會;蓋由於此。以上所述,不過就所見者雜舉之,而皆為競爭存在與自然存在兩觀念差異之結果。綜而言之:則西洋社會,為動的社會;我國社會,為靜的社會。由動的社會,發生動的文明;由靜的社會,發生靜的文明。兩種文明,各現特殊之景趣與色彩。即動的文明,其都市的景趣,帶繁複的色彩;而靜的文明,具田野的景趣,帶恬淡的色彩。
作者簡介
梅方,品詩文網簽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