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宗教裁判所神聖辦公室的法庭(西語:Tribunal del Santo Oficio de la Inquisición),常稱作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西語:Inquisición española)。
介紹
於1478年由西班牙卡斯提爾伊莎貝拉女王(Isabella I)及阿拉貢的費迪南國王(Fernando II)要求教宗思道四世准許成立的異端裁判所。用以維護天主教的正統性,直至19世紀初始取消。它與羅馬宗教裁判所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一起,並稱為天主教三大宗教裁判所。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覆蓋範圍很廣泛,其職權可以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島、那不勒斯王國以及所有西班牙殖民地和領地使用。根據現代估計,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成立的的三個世紀期間,大約有15萬人因各種罪行被起訴,其中有3,000至5,000人被處決(占所有案件的2.7%)。
宗教裁判所最初的目的是在從猶太教和伊斯蘭教改宗的人中識別出異教徒。它對新改宗的天主教徒的控制在1492年和1502年頒布皇家法令命令猶太人和穆斯林信奉天主教或離開卡斯蒂利亞之後得到了加強。直到1834年伊莎貝拉二世統治期間,宗教裁判所才被徹底廢除。
在文學和歷史上,西班牙宗教裁判常被引用為宗教不寬容和壓迫的典例。然而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針對宗教裁判所的許多指控都是誇大其詞,是西班牙,尤其是英國的政治和宗教敵人製造的反天主教的「黑色傳說」(英語:The Black Legend,西語: La leyenda negra)的結果。[1]
參考文獻
- ↑ Kamen, Henry. The Spanish Inquisition: A Historical Revision.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9. ISBN 978-030007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