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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圖片來源於網絡

西藏民主改革1959年3月10日,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反動上層集團為保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永遠不改變,悍然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的全面武裝叛亂。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使百萬農奴翻身獲得了解放。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西藏民主改革 時 間 :1959年3月10日 成 果 :推翻了封建農奴制度 歷史意義 :這是西藏歷史上劃時代的偉大變革 取得成果 :百萬農奴翻身獲得了解放 地 點 ;中國西藏

解放西藏

中央人民政府與原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條協議》(全稱: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但西藏的社會制度仍然是「政教合一」的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社會。只占人口5%的三大領主(貴族、寺廟、反動地方政府),霸占了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和絕大部分牲畜,並占有大量的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終年不得溫飽,領主可以任意役使甚至殺害他們。

十七條協議》第四條規定:

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第十一條規定:

有關西藏的各頂改行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1] 以達賴喇嘛為首的上層農奴主反動集團自西藏解放以來一直蓄意破壞協定,企圖改變西藏政治制度。

歷史資料

舊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寺院上層僧侶等農奴主,占有西藏幾乎全部耕地、牧場和絕大部分牲畜。農奴超過舊西藏人口的90%。農奴主占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1950年的西藏有100萬人口,其中沒有住房的就達90萬人。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僅當時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農奴主支的差,占農奴戶勞動量50%以上,高者可達70%到80%。藏族民諺中描寫道:「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農奴面前三條路,逃荒、為奴和乞討」。 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糊口,高利貸年利率高達20%到30%,使借貸者利滾利,造成永遠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產而告終的「連保債」。

西藏地方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維護農奴主的利益。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

改革開始

民主改革是分階段、有步驟進行的。

第一步是開展「三反」(反對叛亂、反對烏拉差役制度、反對人身依附制度)和減租減息運動。在農村,對於參加叛亂領主的土地實行「誰種誰收」的政策;對於未叛亂領主的土地,實行「二八減租」(領主得二,佃戶得八)。同時,解放家奴,廢除人身依附。在牧區,對於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歸放牧的牧民所有;對於未參加叛亂牧主的牲畜,仍歸牧主所有,但減少牧主的剝削,增加牧民收入。

第二步是對參加叛亂領主的生產資料實行沒收,分配給貧苦農、牧民;對於未參加叛亂的領主,採取贖買的政策,國家出錢贖買他們的生產資料,無償分配給貧苦農、牧民,農、牧主也分得一份生產資料。

由於這些政策、辦法和措施,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因而得到了各階層人民,首先是貧困農奴和奴隸的歡迎,也爭取了更多的上層人士的理解和合作,保證了西藏民主改革順利進行。到1960年底,西藏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區各地普遍建立了共產黨領導下的農牧民協會、平叛保畜委員會等群眾組織,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各級人民政權。

西藏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封建農奴主所有制,確立了農牧民的個體所有制度。廣大農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廢除了農奴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千百年來被當作「會說話的牛馬」的農奴和奴隸,掙脫了身上的鎖鏈,第一次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成為自己命運和西藏社會的主人。[2]

民主改革

廢除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

實行土地改革,廢除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農奴和奴隸成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通過《關於廢除封建農奴主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決議》,決定對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一律沒收,分配給農奴和奴隸;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由國家出錢贖買後,分配給農奴和奴隸。據統計,在民主改革中,國家共支付4500多萬元對1300多戶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和代理人的90萬畝土地和82萬多頭牲畜進行贖買。共沒收和贖買農奴主土地280多萬畝,分給20萬戶、80萬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人均分得土地3.5畝多。世代為奴的勞動人民站在屬於自己的土地上徹夜狂歡,他們歡呼:「達賴的太陽照在貴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陽照在我們窮人的身上。現在達賴的太陽下山了,我們的太陽升起來了。」 西藏百萬農奴和奴隸第一次成為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的主人,煥發出了空前的生產和生活熱情,迅速改變了西藏的社會面貌和生活條件。據統計,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區的糧食總產比1959年增長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長17.5%。牲畜存欄頭數1960年比1959年增長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個供銷社、第一個農村信用社、第一所民辦小學、第一所夜校、第一個識字班、第一個電影放映隊、第一個醫療衛生機構。1959年底,拉薩市區建立居民委員會28個,先後安置8700多名貧苦遊民和乞丐就業,救濟8500多名生活困難的貧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殘者。1960年,納金水電站建成發電,拉薩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電燈。1959年至1960年兩年內,西藏建立起幾十個現代化小型工廠,培養了2萬多名藏族工人。90%的縣通了公路,公路全長達到1.25萬多公里。[3]

廢除政教合一制度

廢除政教合一制度,實行政教分離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對參加叛亂的寺廟的土地、耕畜等生產資料一律沒收,對沒有參加叛亂的寺廟的生產資料實行贖買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規定切實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愛國守法的寺廟,保護人民有當僧尼的自由和僧尼還俗的自由,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不受干涉,保護有歷史意義的寺廟和文物古蹟。另一方面,實行「政治統一,信教自由,政教分離」的方針,廢除寺廟在經濟、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權,廢除寺廟的封建占有、封建剝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廟內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級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廟內的公共資金和財產實行民主管理,作為生產基金和供給寺內僧尼的生活與正常宗教活動之用;寺廟的僧尼按勞動力情況分得的土地,由寺廟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組織生產;寺廟內收入不夠正當開支時,由政府予以補助。通過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廟均選出了管理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農奴制玷污了的東西,恢復了宗教的本來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為西藏實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礎。

建立人民民主政權

建立人民民主政權,保障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後,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權。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個鄉級政權、283個區級政權,78個縣(包括縣級區)和8個專區(市)建立了人民政權。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達到1萬多人,其中鄉級幹部全是藏族,區級幹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幹部擔任了縣以上領導職務。4400多名翻身農奴和奴隸成長為基層幹部。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昔日的農奴和奴隸破天荒第一次獲得當家作主的權利。百萬翻身農奴和奴隸穿着節日盛裝,手捧哈達,興高采烈地參加投票,以極大的政治熱情和高度負責的精神行使民主權利,選舉產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鄉縣選舉工作完成,有1359個鄉、鎮進行了基層選舉,有567個鄉、鎮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西藏約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農奴和奴隸為主的鄉人民政權,54個縣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會議,選出了正副縣長,建立了縣人民委員會。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成功召開,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會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層愛國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絕大多數是翻身農奴和奴隸。人民民主政權的建立為西藏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通過波瀾壯闊的民主改革,僅用了短短几年的時間,就消滅了在西藏延續數個世紀的封建農奴制度,迅速蕩滌了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污泥濁水,使百萬農奴和奴隸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獲得了解放,使西藏社會的面貌煥然一新,開創了西藏發展的新紀元。這是西藏社會進步和人權發展史上劃時代的重大變革,為西藏社會的跨越式發展確立了嶄新的起點。[4]

紀念日

西藏立法機構2009年1月19日表決通過了一項議案,決定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50年前在西藏進行的民主改革。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宣布,出席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同意,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表決前,列確分別用藏語和漢語宣讀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草案)》。

列確強調,本次會議應到代表434名,實到382名,表決「符合法定人數」。

62歲的人大代表、亞美民族手工業產品有限公司總裁格桑認為設立這樣一個紀念日「很有必要」。

格桑的父母都是農奴。他的兒時記憶,就是無鞋穿、補丁衣服和農奴主的皮鞭。如果不小心冒犯了農奴主,至少要被抽打50下。「1954年楚河泛濫,淹沒農田,農奴主倉庫中糧食堆積如山,但許多骨瘦如柴的農奴卻被餓死了。」

十四世達賴喇嘛卻宣稱,在過去,「西藏人生活在佛光下的和平和愜意之中」。

史料表明,西藏自13世紀起成為中國的一部分。新中國成立後的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簽署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協議。1955年,西藏自治區籌委會成立。與此同時,廣大民眾提出實行民主改革,也有一部分中上層人士表示對西藏舊社會制度作全面改革。長期以來,西藏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領主專政制度,其代表人物是達賴喇嘛等宗教上層人士。比歐洲中世紀的制度還要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已經在雪域高原上延續了上千年。

西藏檔案館保存的史料表明,舊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等農奴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超過舊西藏人口90%的農奴被農奴主當作私有財產,可以隨意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農奴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包括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

1733年,達賴喇嘛系統的寺院有3150座,屬民121440戶,他們負擔了沉重的差稅勞役。十四世達賴家族所屬莊園的老人回憶說,他們還記得1959年前一些農奴在服差役時被領主活活打死。

雖然毛澤東曾在1956年寫信給達賴喇嘛,表示不準備立即在西藏進行民主改革,但達賴喇嘛等舊西藏上層集團和一些農奴主仍在1959年3月發動了企圖永遠保存農奴制的武裝叛亂,達賴本人逃到印度並成立「流亡政府」。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在西藏開始進行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下的封建農奴制,使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並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

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歷史處從事檔案研究近30年的索朗旺堆說:「過去有一首藏族民諺形容農奴的生活『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農奴面前三條路,逃荒、為奴和乞討』。舊西藏農奴居住在世界最高處,卻生活在世界最底層。」

3月28日,中國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在西藏正式開啟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使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並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

參與叛亂的貴族們的財產被分給農奴,政府還對其他農奴主的財產進行贖買。

同為本屆人大代表的新雜·丹增曲扎回憶說:「當時人們從家裡拿出地契放在一起燒,然後通宵達旦地圍着火跳鍋莊。」

然而,很多年輕人對那段歷史很不了解。「『3·14』事件的參與者中,就有很多是不明真相的年輕人。」

格桑說:「如果他們了解舊社會的苦難,他們就會更加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設立這樣一個紀念日。」他說。

反動叛亂

原西藏上層反動集團撕毀了《十七條協議》,發動了武裝叛亂,他們打着「反對漢人」的旗號,陰謀分裂祖國,反對西藏百萬農奴強烈要求的社會改革。他們的叛亂,很快就被人民解放軍在廣大農奴的支持和配合下平息,這為在西藏順利進行民主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

視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