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雅尼國家濕地公園
簡述
2009年7月29日,《雅尼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在拉薩市順利通 過了專家評審。評審會由西藏自治區林業局保護處主持召開,西藏自治區林業局保護處處長宗嘎等領導出席了會議,會議由西藏自治區旅遊局、西藏自治區國土局、西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院、西藏自治區環保局、西藏自治區交通廳、西藏自治區建設廳、西藏自治區發改委、西藏自治區水利廳、西藏自治區畜牧總站等有關單位的專家和領導組成專家組。專家組聽取了設計單位對《總體規劃》的詳細匯報,審查了規劃文件,經認真研究和討論後一致認為:
規劃理念富有創意,新穎獨特,符合當地地域特色、規劃依據充分;規劃指導思想和原則明確;對濕地公園的性質和發展目標定位準確、具體、切合實際,較好地兼 顧了濕地公園保護、恢復和合理利用濕地的多重目標,符合近年來西藏、林芝地區的經濟、社會和生態保護的發展目標。總體規劃文本、圖、表、附件齊全,符合國家濕地公園[1]總體規劃編制要求。與會專家和領導一致同意通過該總體規劃。
濕地公園
濕地公園(Wetland Park)是指以水為主題的公園。以濕地良好生態環境和多樣化濕地景觀資源為基礎,以濕地的科普宣教、濕地功能利用、弘揚濕地文化等為主題,並建有一定規模的旅遊休閒設施,可供人們旅遊觀光、休閒娛樂的生態型主題公園。濕地公園是具有濕地保護與利用、科普教育、濕地研究、生態觀光、休閒娛樂等多種功能的社會公益性生態公園。
《濕地公約》是全球性政府間保護濕地及其生態環境,特別是保護水禽及其棲息地的一個重要公約。我國作為《濕地公約》[2]締約國,責無旁貸地要認真執行該公約的各項規定,履行締約國的義務。保護好濕地不僅具有重大的生態意義,更具有重大的國際影響。
濕地在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也是自然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濕地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國家生態安全, 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事關中華民族子孫後代的生存福祉。建立濕地保護修複製度,全面保護濕地資源,強化濕地利用監管,推進退化濕地修復,提升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提供重要保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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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國家濕地公園評估標準.pdf,豆丁網,2017-05-14
- ↑ 加入《濕地公約》30年 中國濕地保護工作取得哪些成效?,搜狐,2022-01-11